当前位置:书迷村>女生耽美>我老板是太监> 第三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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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1 / 5)

顾淮安依稀记得在进了东厂后的第二年,他当时的师傅李明奉命随太祖皇帝秋游狩猎,李明在宫中侍奉多年,非常擅长看主子眼色行事,陪行时逗得皇帝龙心大悦,把宫中侍卫抓到的几只成色不错的狐狸,都赏赐给了李明,打趣让他回去做件狐裘,过些日子准备过冬。

李明深知太祖皇帝是个爱说漂亮话的性子,满朝文武都还记得顾家灭门的事,要是他真的敢在皇帝面前,穿上一身名贵的狐裘招摇过市,皇帝肯定会怀疑他有异心而勃然大怒。

于是李明立刻跪了下来高呼不敢,诚惶诚恐地向太祖皇帝发誓,保证自己一定会把它们都养得白白胖胖,过些时日再送回宫中,陪伴太后和皇帝,果然太祖皇帝在听了之后,对懂得分寸的李明赞不绝口,让他把狐狸留着当宠物,东厂的地位也在朝中变得更加牢固。

李明把那几只狐狸,丢给东厂里养马匹的小厮照顾,全然没有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然而养马跟养狐狸根本不是一码子事,于是过了两个月后,大部份的狐狸都死了,只剩下一只瘦瘦小小的还在苟延残喘。

等到有下人来通报,李明才知道狐狸都快死光了,发了好大一顿脾气,然后去拿了一把大锤,亲自把小厮全身上下的骨头都敲碎了,活活折磨致死,再派下人把尸/体丢到荒野外,任由猛兽秃鹰大快朵颐。

幸亏皇帝早就把赏赐的事忘在脑后,只是训斥了李明几句意思意思,这事便过去了,而过程中牺牲掉的人就像是从来都没存在过,始终无人问津。

李明不放心再把最后那只狐狸丢给下人,于是这件重要的差事就落在徒弟顾淮安身上,李明千叮万嘱他一定要小心照料,明言如果狐狸出了什么差池,太祖皇帝一旦怪罪下来,他这个人活着也没什么用了。

顾淮安在宫里吃过不少苦头,进了东厂才有了一处容身之地,为了保住性命,他必须要继续留下来,于是他几乎是废寝忘餐,把所有心血和精力都投放在照顾狐狸身上,硬生生把它从鬼门关拉了回来,狐狸很快便恢复了活力,连皮毛都回复了原来的光泽。

在他的印象之中,那是一只特别多变谄媚的狐狸,只要是在他面前,必然是一副乖巧讨摸的样子,生怕他会忘了要给它喂好吃的,然而在碰上曾经不小心踩到它尾巴的婢女,或是给它梳毛时不小心用力过度的奴仆,它便会立刻张牙舞爪起来,扑上前要挠花对方的脸,爱恨分明得令人怀疑它是否要成精了。

顾淮安养了那只狐狸一段时间,直到太祖皇帝驾崩,宁仁宗私底下看中了他,想要培养他成为自己在东厂里新的心腹,他才取代了李明的地位,后者失去大权后决定告老还乡,却在回乡的路上被仇敌追杀,当场身首异处,宁仁宗知道后对外宣称李明不幸病逝,下令把其厚葬,自此东厂之首的位置就换了个人来坐。

成为东厂提督太监后,顾淮安再也不用担心会因为一只野狐狸,而被人敲碎全身的骨头,朝中也没人敢再欺辱他,宁仁宗赏赐了他一只威风凛凛的豹子,包括顾淮安在内,没人再理会这只由先帝赐下的狐狸的死活,说不定它早就逃出了华贵的笼子,溜到外面风流快活去,然后再次被猎人抓走,最终变成了一袭冰冷的狐裘,那都是它的命了。

顾淮安起初认定孟时笙就是一只滑头的小狐狸,现在回想起来,她跟他养过的那只小狐狸,确实有不少相似之处,特别是扑上前挠人的时候,那眼神几乎一模一样,恨不得让对方丢掉层皮,讨人欢心时的谄媚也是不遑多让。

命运总是在不同地方和人(或动物)身上,重复着相同的故事,孟时笙觉得顾淮安看她的目光,突然之间变得有些奇怪,她还以为他在取笑她跟程佑,对自己跟某只不知道死了多少年的野狐狸划上等号的事毫不知情。

被唤作程佑的眼镜男人,伸手摸上自己被打得通红的右脸,看起来像在努力压抑心中怒气,似乎并不打算还手,只是眼神轻蔑地啐了一声,道:「算了,就当作是我倒霉,我欠妳的,这一巴掌也算还清了吧?」

「相隔那么多年,宝宝妳怎么还是学不会温柔体贴?这一点孟乔乔就比妳好,妳得学着点。」程佑看着孟时笙一脸婉惜,深深叹了口气道。

孟乔乔是孟时笙养父母生下的女儿,也是她名义上的妹妹,两人之间差了四岁,但因为养父母偏心亲生女儿,孟时笙被孟家冷落,她们日常接触的机会不多,彼此没有感情基础。

看程佑还有脸对她评头论足,孟时笙立刻就炸毛了,劈头就骂道:「去你的宝宝,也去你的温柔体贴!」

「别再叫我宝宝,不然我怕我会吐,恶心死了!你当年干的那些破事,我不踹你两脚都算你走运,你还好意思拿我跟孟乔乔比较?」

「你每天醒来的时候,都不会去照照镜子,没发现自己长得跟禽兽一模一样吗?!程佑,你还要不要点脸?!」

本来在程佑表现出一副惹人厌的嘴脸时,顾淮安就在思考该怎样让对方原地消失,或是直接从这个世界上抹去,没想到孟时笙抢先一步,把程佑骂得狗血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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