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写出自己满意,大多数读者都满意的文笔。
我试过精简其词,被人说小白,不行。试过像现在这样,一个词反复磨,有人说好,有人说不好。
我喜欢比较华丽的文风。你写贵女,贵女是什么,是有钱奢靡的生活。我想尽可能地表现“贵”。所以有时缀词不免繁杂。
新文快连载到40万了,每天更新都已耗尽我的力气,我没精力修前文。
前三章,我反复磨,试图展现浮云卿的生活多么奢靡。
万物都得最好,这是团宠的待遇。
可现在,我有点怀疑,是不是用力过猛了。
我有所感悟,但我真的没有精力去思考了。
6.7
我永远喜欢文笔好的古言!我永远喜欢古色古香的文笔,就算有点拽词藻也喜欢!正在慢慢向古色古香靠拢中,正在学习另一种描写手法,这种我称为普适文风。
写普适文风可能会被说小学生文笔,文笔小白,文笔不行等等,普适嘛,就是大家都读得懂。
和我喜欢的作者互动,时常想:啊这辈子我能写出太太这种文笔文风就好啦。
所以我是会冲着文笔全订的人,就算题材人设都不喜欢……没办法,好文笔读起来就是享受啊。
最近进行的工作是修前文,尤其是v前。
以前写“xx作犹豫状”,“她知道xx,然xx”,这种都改成了“xx犹豫道”,“然而xxx”。
最大的感悟是,下面这种好像才是大多读者喜欢的。
比如“xx望着她水润眼眸,望她殷红口脂,望她纤弱腰肢……喉结滚动,险些气笑。”还有的“轻咬红唇”……就是那种,怎么形容呢,有丢丢矫情的写法。我不太习惯这样写,但这种描写确实很好上手。
所以下本准备用普适文风,矫情文笔+抓马剧情+擦点艾斯艾目的边,预计是这样的。
《义妹》那本呢,矫情and我流文笔+抛弃自己的xp,适用大众xp。
近期没有像浮云卿那本一样,纯粹地想写一个故事了,都是人设很吸引我,想往热题材上靠,争取多挣点钱。
都说高中灵气最强。高中时的脑洞有女强,有奇幻玄幻,脑洞大开,根本不会想这种人设题材是不是能挣钱的,是不是读者喜欢的,只是想写。那时的写作手法不如现在成熟,但那种无畏的精神是不可比拟的,签约后,精神大概是被消磨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