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称呼平行时空的小丑为joker,称呼本书男主亚瑟/小丑为小丑。
如果女主喊joker,请自行分辨,相信各位小可爱阅读理解都是满分,比心心~
好了,正文开始!】
……
joker又一次进入了阿卡姆。
轻车熟路,仿若进了自己家。
躺在熟悉的床上,入睡。
还想着下次要给蝙蝠送什么美妙的惊喜。
真是美好的一天啊。
然而在他半梦半醒之间,忽然听到了一声黏黏糊糊的“joker”,像是披萨的芝士拉着丝,咬都要咬不断,分不出是甜还是咸,只觉得腻。
“joker……”
joker古怪的笑了起来,眼前的景色渐渐清晰,他正要用浮夸的语调来“调戏”一下呼喊他的女孩,却又在床上看到了自己。
他微微蹙眉,又忽地笑了。
真是奇妙。
床上的女孩含糊嘟囔着的翻了个身,蜷缩成娇小的一团,窝在了“他”的怀中,“他”伸出手拍了拍女孩的后背,嘴里嘟囔着什么,大概是在哄她入睡。
墙上挂着各种各样但色调阴郁诡异的画像,毫无例外,画的都是女孩。
有那么一两副颜色鲜艳亮丽的画像,画的是“他”。
前者在色调阴沉的世界中,只有女孩是闪闪发光的存在。
后者勾勒出“他”,“他”整个人,连带着整个世界都在发光。
这是他们眼中的彼此。
不可否认,是一副极其美好又温馨的画面。
……温馨的想让人毁掉。
想让他们来做个选择呢。
最好能够剖析出人性深处的自私与丑陋。
joker轻啧了声,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看到这些,但也没着急,就当作是在阿卡姆看电影了。
清晨。
他看到“他”先醒过来,温柔地亲吻了怀中的女孩,轻手轻脚的下床做饭。
简单的三明治。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手上居然带了戒指!
joker舔舔牙齿。
结婚。
“他”结婚了。
这是他的未来吗?
他会和谁结婚吗?
还是他做的一个梦?一个不切实际的,荒谬的,可笑的梦?
结婚?哈?
多可笑。
joker想到心理医生给他的定义——
反社会人格。
“……根本没去爱一个人的能力……”
“不要相信他说的任何一句话……”
“不要去试图感化他……”
“更不要去同情一个疯子……”
joker哈哈哈哈笑了起来。
在女孩睁开眼的那一刻,笑声戛然而止。
她湛蓝色的眼眸澄澈而干净,不染纤尘,与黑暗哥谭格格不入,好似轻飘飘的看了他一眼,又自然地收回了视线。
在“他”走过来的时候,娇气地开口,“睁开眼就看到你真好。”
“他”笑了起来,拖着比女孩还要粘腻的腔调唔了声,活像是看到了奇珍异宝。
——joker发誓,他对犯罪都没爱的这么炽烈。
简直有病。
虽然他一向有病,但这个绝对病入膏肓了。
病入膏肓的“他”黏糊糊的喊道,“我的莉莉丝!”
莉莉丝。
女孩叫莉莉丝。
joker看到她伸出手,柔软的手臂搭在了“他”的肩膀,唇瓣贴贴“他”脸颊的伤疤,松开的时候,白色衬衣无意间滑落一些,露出圆润的肩头,雪一样的肌肤,缀着点点红梅,风情万种,惑人至极。
她的语调还有些睡意,像一颗奶乎乎的小奶糖,“joker……”
声音绵软悠远。
如同蜘蛛网的丝线缠绕起来。
joker沉默了会儿,开始剖析自己为什么会做这种梦——
是的。
他将这种情况称为“梦”。
是因为他寂寞了吗?
所以才做这种[哔——]的梦?
joker觉得荒唐。
他对这种事向来没太多欲望,如果要追求刺激,分泌多巴胺,还不如去找蝙蝠玩。
这不比结了婚当家庭主夫刺激吗?
他属实无法想象自己为什么会做这种梦。
直到。
他看到莉莉丝进了阿卡姆……
哦,这个小可爱在阿卡姆工作啊!
是阿卡姆的新一任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