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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产(3 / 3)

明查。

越清师傅首先被传上来,证实小双是先夫女儿。接着是原来三清街的老人证明小双是十二年前与周树方住三清街。

杨:被告周家兄弟,你们说这个院子是周家族产,有无证据?

周:我兄长是周家的人,他不在了,他的财产当然是周家的。如今,这房子的房契在我手里。

杨:你既说房契在你手里,可否拿来一验?

周树言将房契交给衙役,衙役让杨讼师看,杨讼师看后对县令说没错,房契证明该房主正是周小姐父亲周树方。周小姐,你还有什么证明自己曾是这个院子的主人?

小双:我和姐姐小时候乘爹娘不在家时,在后院柴房里玩捉迷藏,柴房石头墙上画有小动物若干。在前院的院墙下,我们埋眯眯羊,将琉璃珠藏在墙缝。大人可到场核查。

县令:周树言,你对周小姐是你侄女问题,并曾住在这栋房了中,还有什么要说的?

周树言:就算她是我兄长女儿,还是不能证明这房不是我周家族产。

杨:有证据。请问周家兄弟,请问周树方是否与周家分家?

周树言:不曾分家,他一直是周家一员。

杨:青天大老爷,周树言撒谎。周家三兄弟早已分家,有中人及保人可作证。显然周家兄弟已经在撒谎。

县令:周家兄弟,你可知当庭撒谎要笞七鞭?

周树言:老爷,小的知错,我三兄弟确实分家。可我兄长还是我族中之人。

杨:你能否告诉青天老爷,你们分家有多久了?

周:有二十年了。

杨:你是否知道这房了何时所购?

周:分家之后,在大约十五年前。

杨:你是否知道这购房的钱是多少,从哪来的?

周:不知道:你知道?

杨:青天大人,就在购房之前,周树言办了二件事,一是将其原配送入天庆观,二是向我杨家借钱三百两银子,而当时这所房子正好以三百两银子交易。为什么周树言需要借钱买房住?因为我表姐入道观时带去大量财物作捐献。大人,这有向我周家借钱单据。这还有当时交易收据,二者吻合。因此,这所房子还是债务纠纷的房子。你要想占这所房子,那么周树方的债务也应由你们承担。三百两银子十五年的本息需要你来承担。这个数翻了不止一倍哦,你想清楚再回答。

周树言支吾了一下道请青天老爷明断。

既然各方没有异议,各自划押,以免日后生变。

县令提起笔来运笔如飞,边说边写:各位还有什么要说?没有要说的,现在就由本官法判如下:

今有周细君、周解忧姐妹诉其叔周树言、周树功占三清巷四十五號院,经查,此房为周树方遗产无疑,周细君、周解忧为周树方之后裔无疑。依律户婚制田宅法,原产藉登记者去世后,由其后人继承遗产,在交纳过户税后方可重新进行登记,断无充为族产之说。只有产藉登记者无后人,其产充公,其族人可优先购置。故判辞如下:

自周族泰、雍勾吴平江,我县建州府,也是提举、提点刑狱治所,从来得天下之风气先,未曾蛮化。

被告周树言、周树功强占其兄长遗产,是为欺负孤寡,其行有违我县千年以降累积下来的良好民风,令人深恶痛绝。现法判如下:周树言、周树功兄弟二人,归还三清巷四十五号宅院给周细君、周解忧姐妹。同时,为了禁止吃绝户恶俗,依强占他人宅田罪,罚周树言笞十七,役农田司三十天。罚周树功笞七,役盐运司十天。周树言,周树功如若知错愿意悔改,向周细君、周解忧赔礼赎罪,以上处罚可减、免施行。

赞诗:

自古风物这边好,哪有绝人孤寡刀?

若是仗你势力大,还要仁义用尔曹?

乡里亲爱才是本,切莫率性欺弱小。

判令扫除尘埃去,完璧归赵凤还巢。

县令结尾诗引得人叫好,议论纷纷,县令会做官,让细君姐妹去原谅这两个叔叔,毕竟他们还是亲戚,不宜结怨。

在后堂,邓紫光起身向县令揖礼:县令大人公允严明,紫光深感钦佩,为官者当以大人为楷模。谢了。

县令向邓紫光摇手,你先随我来,有事相问。

在内室,县令问邓紫光:前日你说去钱塘有何事?

邓紫光:面见平章政事崔斌大人。

县令:出去此门,别向他人起。崔大人被拘押回大都,是丞相阿合马的旨意。起因是崔大人弹劾丞相把持国家财政,将自己门人安排于国家财政重要部门,纵容贪腐。陛下令有司清查后罢黜了丞相的党羽,但崔大人被阿合马罗织罪名……

虽然有预感问题不简单,邓紫光依然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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