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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都会(1 / 3)

落日挥舞着五彩斑斓的光倾泻而下,橘红色的光辉笼罩了这条街道。绚丽的彩霞在天际铺开,层层叠叠的云朵闪着光追逐着人们眼中的每一处落脚点。

希拉悠闲地漫步在明日大道上,呼吸着傍晚带着余温的空气。

她听见车轮行驶而过的轰隆声,听见路边商店里悦耳的音乐,听见人们快活热闹的交谈声。

她也看见流连徘徊的浪漫情侣们,看见天空中翩然而去的飞鸟,看见周围逐渐点亮的灯光。

最后,她被食物馥郁诱人的香气吸引。

希拉看着年轻女孩吃着热狗渐渐远去的背影,停下脚步,略微思索了一下,再抬头看了看顶上的招牌,还是不由自主地迈着脚进去了。

希拉边走边想,她吃过晚饭了,可以明天再来,但是——今天她都到这里了,不吃怎么可以呢!

“Patty melt and Flamming dog.”希拉愉快地决定道,然后交付了十二美元五十美分。

热狗很快做好了,希拉捧着盒子走出去,像只快乐的小鸟,她准备找一个长椅坐下吃。

走了一段比较长的路,希拉来到了大都会广场。

广场上闪烁着五颜六色的光,将这里照得通明,广场齐整的地砖、喷泉喷涌而出的水花、四周的房屋,还有房屋的玻璃窗,都在闪闪发光。广场很热闹,不仅能看见大都会的居民,还能看见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他们有些正在热情地交谈着。

希拉还看见不少请求他人帮他们拍照留影的人,当然,也少不了有些活泼的家伙在别人的照片里留下了自己快乐的身影。

希拉随便找了一个长椅坐下。

这个长椅上有一对正在吃披萨的母女,她们看见希拉,友好地笑了笑。

希拉也回了一个友好的微笑。

她坐好,将盒子放在膝盖上打开,一个是她最先点的芝士牛肉热狗,一个是火焰热狗。

最先说的是她的最爱,另一个是埃斯特尔的最爱。

几年前,她和埃斯特尔来大都会玩,去光顾了这家据说是大都会热狗招牌的店,自此惊为天人,一发不可收拾。

凡来大都会,什么都可以不吃,但必吃这家的热狗。

在哥谭,希拉是不喜欢吃热狗的,无他,难吃!

希拉鼓起勇气尝试过很多次,但每一次她都没有吃到过味道好的,真的一次都没有!这导致她一直认为其他地方的热狗和哥谭的一样难吃,只是人们出于自己的口味夸大了说法。

吃了大都会的热狗之后,哥谭的热狗为什么难吃就成了萦绕在希拉心中始终不得其解的问题。

直到有一天,她终于找到了答案。

她加入的大学社团有朋友请吃饭,请客人极力赞扬了聚会饭店食物的美味,大家都高高兴兴地去了,还充满了期待。

结果,食物的味道与请客的那家伙描述的大相径庭。

“奥德里奇!为什么这个这么难吃?!”一个梳着单股麻花辫的女生艰难地咽下口中的食物,然后问道。

“你们都觉得难吃吗?”被叫做奥德里奇的男生瞪大了眼睛,很是不解地反问道。

奥德里奇皱着眉打量着朋友们,发现大家都眉头紧锁,食难下咽。

他不可置信地说:“怎么会呢?明明挺好吃啊!”

就算希拉不怎么挑食,对食物口味的接受程度比较高,她也无法昧着良心附和他夸赞这些东西好吃。

希拉说:“奥德里奇,我对着主发誓!我没有吃到过这么难吃的东西!我发现与这些食物相比,我之前吃的难吃的热狗!它们都变得美味无比了!”

“啊?”奥德里奇继续演了一会儿,憋不下去了,他捧腹哈哈大笑。

大家都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你小子,你完蛋了!”

“要不是我们是朋友,你今天别想走出这个门,我要让你把它们全部吃掉!”

“这一周别想休息,社团的工作都交给你了!”

“我下次要是发现了什么奇怪的东西,第一个请你吃!”

“好好好。”奥德里奇笑着应道。

希拉也幽怨地看向奥德里奇:“我可算知道为什么我经常吃到难吃的东西了。”

“就是因为有奥德里奇这样的讨厌鬼!”有人大声说道。

奥德里奇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这是我的错,最开始不是想来这儿的。但是,真的好想带你们来!哈哈哈——”

打闹了一阵子,奥德里奇把大家带去了隔壁饭店——这才是他想要聚餐的地方。

拨开云雾见日月。

希拉终于明白为什么在哥谭吃不到好吃的热狗,无他,哥谭人总是无私地把吃了不喜欢的东西热情地分享给其他人,而她有时候运气不太好,没挑中正常的。

真是伟大的分享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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