嫚一直气到离开岛上,就连坐飞机回京时,简延就坐在她旁边都没跟他说话。
然而简延完全不知道她在生气,毕竟她不生气的时候,路途中也是不理人睡过去的。
抵达京市后,金嫚嫚连忙去了公司,没别的原因,林梦和公司的人快把她的手机打爆了,而且她也想尽早解决公司的事。
进了经理办公室,这回倒是有点像三堂会审了,林梦、演艺部经理和彗星娱乐的总裁张总都在。
金嫚嫚进去后一点也不拘谨,自己寻了个位置坐下。
“金嫚嫚,你想解约?”张总问金嫚嫚。
“这不明摆着的吗?”金嫚嫚懒散地说。
“现在你也有点热度了,你留在公司我们会尽全力捧你,但你离开公司你应该知道,没有其他公司敢要一个曾经与公司公开撕过的艺人。”张总一副为金嫚嫚好的样子。
“无所谓啊。”金嫚嫚耸耸肩。
张总皱了皱眉,想了几分钟,最后才道:“跟我们解约可以,但你得配合我们公关解决你之前闹出来的事。”
“可以。”金嫚嫚丝毫没有犹豫。
毕竟要打官司时间太长了,中间谁知道这破公司又会给她安排什么破工作。
公司为什么会这么顺利就同意让她解约金嫚嫚也大概知道点,毕竟没有哪个公司愿意和员工打官司,尤其是娱乐公司。
一旦娱乐公司和艺人打了官司还输了,甚至万一被挖出点不好的事,那么可能面临的就是咖位大的艺人跳槽,没有新艺人愿意来,那么这公司离衰败也不远了。
但是,如果触犯的不是法律上的错误,公司随便公关一下,就算粉丝不买账骂的也只会是公司,没人会因为这个骂艺人,而公司的艺人也不会在意这点小事。
“为了保障我们双方的权益,这两份合同你需要签一下。”张总把两份合同递给金嫚嫚。
金嫚嫚拿起来看了看,一份是解约配合事项合同,一份是解约合同。
金嫚嫚打开合同看了起来,没有什么坑她的条款,于是很爽快地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