钨钢枪身,特制的复进弹簧配上防走火撞针,安全性能一流,威力大,声音小,保证一打一个血窟窿,我不吹牛逼的说,这种货现在都快绝版了,没地儿找了。”
我反复把玩,越看越喜欢。
入手合适,沉甸甸的,手感冰凉,轻轻一晃,整个枪身都反射着一种奇特的暗金色光泽,这把比我那把毒蜂小枪好了几个档次,看着就牛比。
下一秒,他一把夺了过去说道:“你要真想要也不是不能卖,毕竟我现在已经不混社会了,就一口价,五万块钱。”
“大哥,我这镯子真的最少值十万,你是不是不会算账啊?”
他摆手:“你不用扯那些,我只认现金,也只收现金。”
我想了想道:“好!你这样,等白天我把镯子卖了咱们找个地方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他点头:“行啊,但我想问问,你拿去防身用还是打人用?”
“怎么说?”
他沉声道:“如果你防身用,我就要五万块,如果你拿去打人用,那我得收七万,之后如果万一有人查到了我这里,我就是哑巴。”
“贵姓?”
“免贵姓王,王福长。”
“大哥以前是混哪里的?”
他摇下玻璃,探头朝外吐了口痰,转身说道:“一代狼帮,分堂堂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