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小棠捕猎的技巧仍在,可惜体力不足。 为了锻炼臂力,她顽强地连拖带拽,在爹娘哥哥们的护送下,独立将肥兔带回自家地盘。 “这是棠宝抓的吗?”二房的程二蓉没跟上捕兔大部队,欢喜地跑来摸兔子。 “娘,咱们可以吃烤兔了!” 李氏连忙喝止:“二蓉,别乱说话!” “娘,大嫂,这兔子是大哥和棠宝抓住的,我们就不吃了。” 李氏进门十几年,只生了两个女儿,总觉得抬不起头。现在荒年不太平,更是处处小心,生怕遭了嫌弃。 连着两天都沾大房的光吃上肉,她已经很知足了。 “二姐也吃,一起吃烤兔。”程小棠费尽心力,就是想给全家增强体能。 逃荒太苦了,无论是正当壮年的大人们,还是在长身体的小孩,都瘦得脱了相,勉强能赶路。 现在多补补,多少恢复些元气。 等走到山林里,再放傻狍子和野猪时,就不用担心猎物逃脱了。 从而达成良性循环,顿顿吃肉指日可待。 程小棠畅想美好的未来,黑葡萄般的眼睛都亮了,程天寿的口水也蓄势待发。 可惜家里是程老太说了算。 昨天刚喝了肉粥,程老太还心疼着呢。 “烤什么烤,哪有人家天天吃肉的?” 程老太看到村长忧心忡忡地带人去调和,板起脸道:“老大,把皮剥仔细些,回头换点铜板。” “老二媳妇,去处理兔肉,用盐抹一遍。” “老三,检查下板车。” “老二和老四,带天福去村长那边,别靠太近,看看什么情况。” 程老太几句话分配完任务,瞅见孙女可怜巴巴的小脸,难得柔声哄着:“现在不方便,等找到水,再烤兔肉。” “给棠宝吃大兔腿,好不好?” 程小棠只得点头:“好。” 看来还得再琢磨别的法子,更低调地给家人补充营养。 “奶奶说的肯定没错。” “你们要懂事,替大人分忧,不能总想着吃。”程文韬也馋,却马后炮地发表一番孝顺言论。 杨氏一脸欣慰:“阿韬书读得多,就是明事理。” 这几天大房出尽风头,搞得他们三房像是吃白饭一样。 她可是秀才的女儿,生出的儿子,肯定比从村妇肚子里爬出来的强! 泥腿子会抓鸡抓兔子有什么了不起的,等她儿子考取功名,才是真的光宗耀祖。 “正是如此,我这几日都让阿韬睡前背《孝经》。”杨氏的弟弟杨智明见缝插针地邀功,“路上再累,课业不能落下。” 程文韬握拳表决心:“我一定会勤学苦读,早日金榜题名!” 上次奶奶居然把鸡腿给了傻妞,那原本是他的专属! 以前在村里,奶奶心疼他读书辛苦,什么好吃的都会先紧着他。 “《孝经》才两千余字,三弟还没背会,什么时候才能读《周易》?”程天禄冷着脸开口。 因为年龄相仿,又同在学堂读书,二婶一家总要在装乖卖巧之余,内涵一下他。 程天禄平时懒得搭理,但他们不该说棠宝。 “读书不只是背诵,还要释义。”程文韬涨红了脸。 程天禄一派兄长姿态:“就是不通其义,才背不下来。” “孝悌为先,怎么还跟为兄狡辩?” “三弟,你该懂事些才是。” “我……”程文韬被怼得哑口无言,求助地看向最崇拜的舅舅。 程文韬就比他大三个月,小时候他仗着这一点撒娇偷懒,没想到一开始读书,就全还回去了。 可惜杨文博虽然比程天禄大,却无能为力,他也背不出来啊。 每天又累又饿,活着都难,那点墨水早就忘光了。 但他本就是投奔姐姐的外人,身份尴尬,更不能给外甥跌面儿。 “阿韬跟我去温书,”杨智明咬牙拿出压箱底的珍藏,“舅舅这里还有一本吕夫子注释的《孟子》。” “吕夫子的注释版?” 程文韬立即像斗胜的小公鸡一般昂起头,故意加重语气惊叹。 而后又看了一眼程天禄,得意地跟着杨智明走了。 几十步之外,不时传来舅甥二人做作的讨论声,好像读完就能考中状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