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天讪笑道:“嘿嘿,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这二者不是很好的结合到一起了么。” 林映雪沉思了片刻:“主人的话好有深意,那奴家今晚穿上甲胄好好伺候主人,对了,主人不是很喜欢奴家的脚么,今晚奴家用脚如何。” 说着,指了指自己的右脚。 赢天一愣低头看去,瞬间咽了下口水。 这只脚就在不到一个时辰前把一个大好男儿踢成了公公。 赢天怎么敢啊! 连连摆手:“不用了不用了,你今天累了一天了,今晚我伺候你。” …… 二人用马车拖着木箱,一路来到安置野人们的宅子。 门口的侍卫们瞳孔布满血丝,显然院子里那群野人,让他们一整个晚上没有放下心来好好安睡。 赢天拍拍他们的肩膀,让他们去休息,换人轮流巡逻。 随后迈入院子里。 正巧,一队野人正在锻炼身体,他们一个个绕着最外侧的围墙跑了过来。 当看到赢天的时候,野人们纷纷腿软,显然赢天在他们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心理阴影。 看着野人们在自己面前跑过,赢天挨个查了一遍。 “嗯,三十五个,一个不少。” “要不然还得做个碗出来。” 赢天对昨天震慑野人使用的办法很是满意,不过得想想有没有替换的办法,不然若是以后每次有新的野人进来,难不成还要重新再杀一个野人立威? 一次两次能够震慑住他们,若是次数多了反而会激起他们的反抗情绪。 到时候野人揭竿而起,可就不好办了。 摇摇头把这个难题抛在脑后。 还早着呢,不着急。 赢天对不远处正在跑步的野人们招了招手:“来来来,都过来。” 野人们接到信号,连忙加快脚步跑了过来,按照昨天吩咐给他们的队列站好。 虽然有些笨手笨脚的,但至少站出来了些样子。 赢天见他们这幅模样点点头。 不错,听话就是好兵。 而且身上的毛发剃了之后显得干净多了。 赢天打量了一圈,从人群中挑出了一个最高大强壮的野人出来。 野人崇尚强者,最强壮的能让其他人信服。 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瞬间把他吓得一阵哆嗦。 “你叫什么名字?” 强壮野人颤抖着回道:“鸡……我叫母鸡。” 赢天一愣,野人起名字这么随意的么? 就算叫鸡也要叫个公鸡吧? 不过很快就理解了。 也对,都带上野字了,怎么可能有文化? 估计从娘胎里掉出来的时候,他爹娘看见什么,就把什么当做孩子的名字了。 “行吧,以后你就替我管理这群人,监督他们每天训练。” “大鱼大肉我管够,但该训练的东西,一项也不能给我落下!” “对了,以后叫你不叫母鸡,叫公鸡吧。” 向一个大男人叫“母鸡”,赢天实在是有点叫不出口。 赢天心中暗道,将来你就是我的鸡将军了! 公鸡听完突然一脸兴奋,显然是觉得这样一来他就脱离了底层,和身后的这些野人们不一样了,从此以后变成主人的亲信。 而且最主要的是,主人对奴隶赐名是一种莫大的荣耀。 连忙五体投地的跪在地上。 “请主人赐福!” 赢天愣愣的看着他。 赐福? 怎么赐福? 没听说啊! 我能给你赐个鬼的福! 跟着赢天进来执行保护的侍卫看出了他脸上的不解,连忙凑到近前。 “老板,这是野人那边的规矩,朝谁赐福就要把对方的脚放在自己的头上。” 赢天脸上露出惊奇的神色。 “还有这规矩?” 侍卫点点头:“野人嘛,那片酷寒之地为了生存下去杂七杂八的信仰和规矩可不少呢。” 赢天悄悄问道:“用脱鞋不?脚臭的怎么办?” 侍卫一愣:“呃……这个我就不知道了。” 赢天挥挥手示意他一边去。 抬起右脚放在公鸡的头上。 赢天本以为放一下意思意思就行了,刚要把脚拿下来,突然发现公鸡的双手抱住了他的脚。 这一幕让旁边的众人瞬间警惕起来,林映雪手上已经有点点寒芒微微露了出来。 只见公鸡双手抱着赢天的脚,抬起头“吧唧”一口就朝着脚面亲了上去。 瞬间在场的所有人都愣住了。 林映雪看着这一幕脸上的表情从惊讶到茫然到,最后没忍住直接捂着嘴笑了出来。 而赢天则脸色呆滞,一种酥麻恶心的感觉涌上全身,霎时间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亲我脚! 你个变态! 看着公鸡那张极为“深情”的脸颇想一脚踢上去。 到最后还是硬生生的忍了下来,毕竟是人家的习俗。 要尊重他人宗教信仰。 连忙把脚抽了回来。 而公鸡则一脸端庄,甚至有些神圣。 转头看向林映雪:“请主母赐福!” 接着再次五体投地的跪了下来。 这下赢天忍不住了,宗教信仰也不能这样啊,要不然给我介绍介绍,从此以后我也跟你一起信。 亲了我的脚,还想亲我女人的脚? 那是你能亲的么? 占了一个便宜还想再占一个? 想到这一脚将他踢了个跟头。 没用力,毕竟是自己的手下,吓唬吓唬就行了。 见公鸡从地上爬起来一脸迷茫,赢天觉得还是得给这种单纯的人一个合理的借口。 阴沉着嗓音道:“你记住,你只有我这一个主人!只有我才能给你赐福!” 公鸡这回反应过来连连磕头:“对不起,对不起,是奴的错!” 赢天扭头,见一旁的林映雪仍然一脸笑意,顿时有些生气。 伸手捏了下她的屁股,用了几分力气。 林映雪连忙露出饶命的神色,赢天这才善罢甘休。 但一转头发现四周的侍卫也都低着头,个个脸上都带着十分明显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