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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1 / 2)

叶予初生怕自己过于异于常人的表现会引起大家的猜疑,后来看多了史书,觉得自己真好笑,哪怕重生一次,她在历史长河里都未必能留下一笔。

瞧瞧历史上,骆宾王六岁写出流传千年的《鹅》,十八岁的霍去病提着匈奴脑袋,牛顿二十出头创立微积分,甘罗十二岁拜相,贾谊二十一岁被汉文帝委以博士之职,达·芬奇这位奇才对各个领域的知识几乎是无师自通,闪耀的星星在无处不在,她这个小星星倒不必过于掩藏锋芒了。

要问最近宁城最热门的话题,不是港星郭某某的干爹门,也不是最南边的核电站建成。大家都被一个叫叶予初的小女孩惊到,人们谈论着这个刚满七岁的小女孩,以及去年最畅销的儿童小说《小公主》。

可以说听说过这件事的人家都跑去书店买了一本回来,以致于市里图书馆特地派了车去江城府调书,本来已经有些停滞的销量,蹭蹭蹭地往上涨。

有孩子的家庭,父母将叶予初拿出来教育自己的孩子,希望自己孩子能沾点才气;没孩子的家庭则想着买来用作胎教,等怀了孩子要抱在怀里让孩子提前跟文字打交道。

亲戚朋友与有荣焉,纷纷宣传起叶予初的“神奇”,什么一岁不用尿布,会唱歌,还看到过她写字,字写得可好了,比上学的孩子还好。

学校老师则是摆摆手,“哎,这可不是我的功劳,我都没教过叶同学什么,她都是自学的,很爱看书,每天都带几本书来看,据说家里有一面墙的书。没事的时候就写写画画,笔记本上密密麻麻的都是字。”

电视台闻讯,赶紧上门来采访。叶予初将写好的稿子直接交上去,坐在书房拍了张照片。女孩娇小玲珑,五官不甚出色,但小小年纪恬静书卷气浓郁,笑起来露出浅浅的梨涡和虎牙,让人一见便难忘。

吕行记者不好意思道,“小初啊,你看能不能给我签个名,我家丫头听说你的事迹后崇拜得不得了,买了好几本你的《小公主》,这次听说我要过来采访你,忙不迭地拿了一本,非要我找你签个名。”

“没问题。”叶予初拿起钢笔,用瘦金体写下“卑以自牧,含章可贞”。

吕行看着这八个字字,只觉眼睛一亮,“你这是谁的字?笔迹瘦劲,风格独特,让人过目难忘!”

“这是瘦金体,宋徽宗自创,我很喜欢。”王羲之的字劲挺、锋芒;柳公权的字字字严谨,一丝不苟;颜真卿的字圆润强健,走笔雄浑;各有各的特点,各有各的长处,但叶予初唯喜欢瘦金体的线条优美,笔画□□,点画精到,结体俊朗,布局舒展。

吕行望着这字,叹为观止,这还是一个小女孩吗?哪怕是成年人,也没几个有这样的成绩。

“小初啊,这个呢,我同事亲戚听说我要来,所以,呃,有点多。”吕行尴尬地从旁边的袋子里拿出一摞书,都是极为亲近的人,没法拒绝。

“没事,有人喜欢我的书我只有高兴的,写几个字就当练字了。”叶予初不在意道,她每天基本都要练上半小时的字,这会儿写字就当是书法练习了。

将一些自己喜欢的名言写上去,有的人别人说的,有的是自己想的,很快就把所有书都签上了名。

吕行从一开始的惊叹,到后来的麻木,只觉得这是一个神奇的女孩,不能以常理度之。

很快一片以《神奇女孩》为题的报道就出现在了宁城日报。

记者:小初,你好,去年畅销的《小公主》原来是你写的,我家丫头也买了一本,她说她最喜欢里面的玫瑰,可怜的玫瑰,总是喜欢说反话,只有用心,人们才能懂她。你最喜欢你笔下的谁呢?

叶予初:我都挺喜欢的,玫瑰的傲娇,小公主的单纯善良,小狐狸的聪明伶俐,他们都有自己独特的地方,令人难忘。

记者:是什么让你决定写这样一本书的?

叶予初:国外有很多著名的童话,比如《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我想填补一下这方面的空白。而且,我总觉得写一本书就是给社会带来一个文明。

记者:你之前用的是笔名鸢静生,为什么不用真名呢?

叶予初:我喜欢安静的生活,不喜欢太过喧闹,被人注视是种幸福,也是压力,总怕自己达不到大家的期望,安静地生长是我喜欢的成长方式。

记者:那是什么让你决定公开呢?

叶予初:我赚了一些钱,想要改善家里的条件,结果让人误会了我父母,我不想父母被我牵连,但总不能怀抱金窝住银窝吧,人总得有所抉择。

记者:你不怕以后受名声所累,没有隐私吗?

叶予初:我不是明星,就是一个平平无奇的写作小天才,应该不至于一天到晚被盯着吧。

记者:听说你还会写歌,并且给文旭尧写了歌?

叶予初:那个歌严格意义上来说不是我写的,我只是把它表达出来,那个旋律一直在我脑中,仅此而已。

记者:最近有什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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