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诩。我垂下眼帘,看着地上破败不堪的尸首,他那张永远带着嘲讽的脸被我划破了大半,显得血肉狰狞。
和平常不同,我第一次杀死了和我朝夕相处很久的人。
其实,我该感谢贾诩的,他教会了我在这个残忍世界上生存下去的最佳法则,在我初入董家懵懂不堪的时候,引导了我。
——我的老师,贾诩。
……贾诩,我的老师。
有点想吐,但是现在不行。努力咽下反胃的感觉,我拧下一颗珠子,掷在他的尸体上。
银珠封口的蜡在指尖化开,变得黏腻不堪。
地上的实木拐杖里还有蛊虫在蠕动着,找不到寄主的它们很快就会死去。
烟气越来越浓了,我恍若不觉,只是停在原地看着他的尸体,那头乌紫色的发掩盖了他的惨状,扑洒在他身上的药粉已经开始融化他的尸体,将上好的蜀锦灼出一个个孔洞。
只要再过一刻钟,他的尸体就会被融化成一滩水。我眨了眨被熏得发红的眼睛,拎着袖剑朝外走去。
殿下站在院子里等着我。见我出来,他朝我道明了现在的情况:“我们被包围了。”
这还是第一次听他说“我们”,我越过院门朝前几步,在五步之外停了下来,目光怔怔地看着他。
或许是微服出行,又或是为了躲避搜查他的人,他穿着简易的常服,白衣红纹,却是他极少会穿的样式。
……那是我偷偷命绣娘做的衣裳。
——一件我以为他再也穿不上的衣裳。
红纹从腰际一路泛滥至领口,绣娘绣了数十朵我最喜欢的小叶昙花,又将那花瓣边缘染了一圈红,沁满了凤仙花的香气。
他看上去和我格外相配。
贾诩啊贾诩,连最后都要诛我的心。
理智和感情在拉扯着。
贾诩说得很明白,清楚到我连斡旋的余地都没有。
董家女和广陵王相勾结。
那么我的选择只有两个,一个是杀了广陵王,证实自己的清白,另一个是我就此叛逃,坐实我的罪名。
作为董家最受宠爱的女儿,我享实权、拥私兵、食汤沐邑,行有香车宝马,住有朱甍碧瓦,我的生活是他人求也求不来的美梦。
贾诩赌我不会抛弃这一切。
我的手虚虚地搭在了黄金面上,沾着血的手濡湿,在这个炎热的季节里,让人很是不适,伤口在溢血,带来蜇人的刺痛感。
疼痛总是让人清醒。
贾诩如此自负,他赌世上的人都是一种模样,在巨大的诱惑面前,所谓的爱根本不值一提。
扭曲的是,在此刻,我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有多爱他。
烈火在我的背后燃烧,我能听见烧热的砖石炸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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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是一个小人物靠着自己的努力一步步走到现在的故事。』
那张昂贵的面具坠落在了地上,眼睫染血的少女睁开了双眼,唇珠染上了她眉睫落下的血,被她毫不在意地抹开,变成一道突兀的血痕。
『那眼前的少女无疑是这个故事的主角。』
“殿下,”
『她的爱是自我牺牲,』
有着近乎完美容颜的少女在朝着自己的心上人微笑。
『是东南亚语境下的爱你就要为你付出一切的第一要义。』
“初次见面。”
『唯独有一点,』
“我叫……”
『她有一个绝不该为他人牺牲的名字。 』
“——明月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