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喜的像红鹭展示着手里的雀金裘。
即便是她不怎么识货的也看得出来。穿得出这种斗篷的一定是非富即贵。
墨绿色的长羽油光水滑披盖了整个肩颈。乌亮的颜色显得格外贵气。蓬身则是顺滑的墨色狐皮。
这样贵重的斗篷,想来也是被店家精心安置保养。
吴忧美滋滋的将这斗篷披在了肩上,抚摸着柔顺光滑的墨色乌羽,爱不释手。怎么样?是不是特别威武?
……
红鹭一言难尽的看着吴忧脚边委顿在地的斗篷。
“你知道有一个词叫有一个词叫做沐猴而冠么……”她的架子根本撑不起来好吗?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吴忧愤愤的将斗篷重新理好。转而去寻找下一件。果真。她算是找对了地方,这一处几个箱子几乎存放的都是些上好的毛皮料子。正经做成了这样华丽斗篷的并没有几件。
吴忧迅速找准的目标指挥红鹭找出结实的粗布单子来。把这几件可以用于取暖的斗篷都装了里面。
“你别贪多,装不了回头又运不过去。”
“那行,晚上冻成狗的时候,你把大氅给我,你别盖。”
吴忧迅速在被单上打了个结,信心满满。
她就是托也要把这一包东西给拖回去。
这次鬼天气,晚上冻的要把人给冻僵了。
他们新选择的落脚地是一处废弃的医馆。里面的空间足够大,可是清理起来也颇费功夫。入住的第一天晚上因为有漏网之鱼跑出来。被苏勒的人撞到。若不是反应及时,半条腿都要没了。
这是苏勒等人的保命之举。若被活死人咬了及时将肢体砍下来,避免毒素蔓延,倒也有九成的几率能留住姓名。
说是医馆,不过里边许多的药材都不能用。早跟朽木没什么异常啊。好在器物齐全。因而桑榆和大皇子单独辟出几间静室以做研究之用。却也十分方便。
吴忧不知从哪里来的一股气力。当真是咬着牙坚持了下来。愣是背着几乎要把她给压垮的包袱,到后来几乎是连拖带拽。
她这会儿倒是不喊红鹭帮忙了。红鹭不洗手的话,她连碰都不会让他碰一下,她拉着那板车上割的可都是怪物,
简宁看着她那小山一样高的包袱,目瞪口呆,这是去哪儿打劫去了?
“找被子去啦,晚上太冷,要把人冻死。”
“你快放下来吧。你这烧退了才几天呀,便这样折腾,回头又出了一身汗,在被冷风一吹,得,你这小命没被怪物给咬上,都先自己给丢了。”
吴忧咯咯笑起来,挽起袖子显然是要大干一番的志向。
“你就且等着吧,这饭吃不吃得饱,我管不了。但是今天必须让大家洗了澡。”
“哎,公子!”大皇子和桑榆正好过来,吴忧眼睛一亮跳下来,献宝似的指着地上隔着的巨大包袱,早已松散开来。
“快看!我带回了什么好东西。”
“这是雀金裘?”
“看着不像。京之中很少有人用这样华丽有斑斓的样式。”
大皇子好奇:“你从哪儿弄的?”
“在一家很大的铺子里。那什么别客气呀。这件,还有这件都是给你们留的,快试试。”
红鹭毫无犹豫地插刀:“他一眼倒是相中这件了,就是自己穿不上。”
有着墨绿色长羽毛的云肩的斗篷有两件。颜色却有稍许差异。一件事幽绿浮金色,那长长的鸟羽呈现之色墨绿之色,而另一件则是吴忧试着穿在身上的那件。墨羽乌泽只有在三分之二的尾梢处才是极漂亮的墨蓝色的尾羽,煞是好看。
大皇子手指触到那柔软的羽毛笑:“你倒是会挑。把人家店里最贵重的挑来了。”
吴忧挠了挠头:“也没那么夸张吧?”带回来的还有其他毛皮毯子呢,看着也不比这个差。
“北漠与大魏国民俗不同。这里巫祝有祭司。即便是男子也多喜爱色彩艳丽又威严庄重的颜色。斗篷云间多用羽毛装饰。也算是北漠旧时贵族的特色。”
吴忧十分好奇:“那咱们这一路上也没见那北漠人这样装束啊。”
大皇子耐心道:“那是因为他们已经没有贵族了况且。这种斗篷更常常出现在庆典之中。也就是说即便受到北漠皇室和贵族的追捧,在非重要的场合也不会出现。
若我没有看错,这制作云肩的羽毛应该是北漠雪山林中一种叫做蓝印鸟的雀类的尾羽一只鸟也只有一根,十分珍贵。也可以随着光线的不同而呈现不同的色彩。这件斗篷晚上看和白天看大体颜色是不同的。”
吴忧惊叹着拍手。
“不用这么看我,宫中关于北漠的书虽少之又少,可是游记最多,你若多看一些也会有些收获。”
哦,现在再去看岂不是临时抱佛脚,抵不上什么用啊?
“你让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