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幽的月光透过玻璃,照在手工编织的地毯上,真丝细腻光泽,羊毛柔软舒适,二者的混纺透着高奢感,作为一件具有极高收藏价值的地毯,此时沾上斑斑水泽。
但没有人关心这需要付出多少昂贵的清洁费。
柔软的地毯让程娇的双膝避免受伤,但还是跪得有点发酸,她虚扶着墙才勉强起身,捡起他丢在地上的白衬衣,擦拭胸口的污渍。
她的皮肤细腻,肤色也白,那儿已经一片红,她擦了两下更红得触目惊心,可还不够,她又用冷水一遍又一遍地冲洗,仿佛要把那层皮给洗下来。
当感受到一道注视的目光时,她抬起头,迎上对方的视线。
擦拭的动作放缓了下来,不仅没有弄脏他衣物的愧疚,反而明目张胆地要他看清楚。
素来洁癖的男人餍足之后,已不在意这些。
他披着长袍坐在床边,宽阔的背遮住了灯光,深邃的眉眼融在阴影里,程娇只看到他的双眼微微眯起,眼尾上挑,目光含笑,就像一位站在颁奖台上的胜利者。
半小时前,她如战俘一般,丧权辱国地跪在他身前。
如果她会哭,三年前就该崩溃大哭了,三年前不会哭,现在更不会哭,她知道他凌-辱她,折磨她,无非想看她痛哭求饶的样子,但她偏不让他如愿。
或许有人会嘲她就是个要立牌坊的表子,可人活在世上,总要有哪怕一点点的尊严。
何况曾经是多骄傲的她。
***
第一次见温铮,是在她九年级的圣诞假期。
唐书辞刚陪她在格斯海岛摘粉菠萝回来。
一进家门,程娇就注意到客厅有一位气质斐然的男人。
对方穿着黑色西装的背影颀长,尤其双腿又直又长,十分抢眼。
他和爸爸一起站在小叶紫檀展示架前。
那有爸爸收藏的各种茶壶与茶饼,以及全家福照。
人有种很奇怪的第六感,就是哪怕没听见声音,但就是有强烈的感觉,笃定他们此时在聊那张相片里的自己。
“娇娇回来了。”随着爸爸出声,男人转过身,目光与她的视线碰上。
这是一位非常年轻的男人,样貌比背影更好看,每一个五官单独拿出来都十分出色,组合在一起就是一张惊为天人的脸。
爸爸抬手叫她过来,“这是温铮,我们合作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现在在帮你哥做事。”
家里人对她保护得很好,从不让她暴露在公众视线里,所以他们也极少让工作上的人来家里做客,更别说是特意介绍给她。
十五岁的程娇,已经长得亭亭玉立,皮肤雪白,长发乌黑,一双眼睛不参杂任何世故的深沉,非常清澈,一看就是无忧无虑长大的孩子。
此刻,她正用着这双明眸打量着这位年轻男人。
对方迎着她单纯直白的目光,颇为绅士地微微倾身,朝她伸出右手,露出一个得体的微笑,“你好,程小姐。”
他的声音,如他的气质一样温润清爽。
程娇落落大方地伸出了手回应。
明明只是一个正常不过的握手礼,她也不是第一回与男人握手,但在手指被对方轻轻拢住的刹那,她的五感像是突然被放大了似的,清晰地感受到掌心的热度,以及干燥的皮肤触感,还有一丝道不明的心跳加速。
“您好,温……”
她突然别扭温先生这称呼,“温铮。”
程父板着脸训斥了一句没大没小,语气无奈地与温铮说道,“她啊,就是被宠坏了,无法无天。”
温铮望她的目光柔软,语气也不甚在意,“程总言重了,程小姐活泼可爱。”
不苟言笑的爸爸听他这么说,唇角露出浅浅的笑。
程娇后来琢磨着,大概是因为他的身份、身材、样貌、气质、衣品,各方面都完美地符合一位花季少女的幻想,犹如漫画里走出来的男主角一样,与以往那些生意上来往的王总、陈总不一样,他非常年轻,年轻到她叫不出敬称。
那时的她是世界的中心,众星捧月的存在,并不习惯在同辈人里低人一头。
——虽然他比自己大了七岁,但还是将他归为了同辈人。
可他又的确与她周围的男生不同。
男生这个词充满了少年感,一点也不适合他。
他是一个男人。
一字之差,却是天壤之别的感觉。
温铮虽然年轻,不过一直都是西装领带的成熟打扮,举手投足间皆是儒雅矜贵的气质,哪怕与她爸那种气场凌厉的大老板站在一起也丝毫不逊色。
但他良好的教养,以及与生俱来的亲和力,很容易令人忽视他作为上位者的凌厉。
一开始,二人的交集也不过他偶尔来家里打个照面,甚至连句话都说不上一句。
他是来找程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