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五年,班长突然聚了个餐,想着班里的人对我极其友善,我便腾出时间参加了。
很寻常的安排,吃过饭后去了KTV,一阵狼哭鬼嚎后,有人觉得不能就那么一些人玩,于是建议全班玩真心话大冒险,本想着看他们玩的我硬生生被拉去了桌边。
都已经是些25、26、27岁的人了,却还喜欢问那些私密感情的问题,起哄起的好像还是刚高中毕业的学生,我听得也很欢畅,却不想也有我栽了的时候。
提要求的是班长,他的大冒险一向不易完成,理所当然地,我选择了真心话。
“我高中和你一个学校的,听说你和校草青梅竹马。”他有些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后脑勺,“说说你们的故事呗。”
我愣了一愣,实在没想到班长一个大男人会问这种问题。
舍长怕我为难,欲替我解难:“沅沅不想说的话也是可以的,让班长换个问题。”
许是之前喝的酒有点上头,我摆了摆手笑:“倒也没什么,这个故事有点无聊,你们真的想听吗?”
他们齐声答了“想”,一瞬间好似真的回了学生时代。
包厢里的彩灯把四周晕染得有些晃眼,轻易便让人入了回忆。
我喝了口杯中的酒,有点辨不清眼前人:“我和他啊……一个方方,一个沅沅,方沅,方圆。几乎所有人都以为我俩会在一起,除了我和他。”
是的,除了我和他。
我五岁那年,家里来了个寄居客。初见,他站在唐姨和方叔中间笑着喊我沅沅妹妹。而我,只看了他一眼,招呼也没打,转身回了房间。
第一次见面,我的表现着实不太礼貌,但在场的大人没有一个责备我。因为在他们眼中我一直是一个很孤僻的孩子。妈妈有时会说觉着我还是太孤独了些。
可是什么是孤独?我问妈妈,她说孤独就是没有朋友。可是没有朋友很让人难受吗?我不理解,我喜欢一个人,安安静静。
但寄居客明显不这么认为,才到幼儿园,他身边就聚了很多小孩子,他在那群孩子中间笑的很开心,而我只觉着吵。
哦,寄居客叫方破晓,比我大六个月。因着我们的姓和年龄,大人们总喜欢把我和他就一起谈论,开玩笑说让我们以后作夫妻,可是我不喜欢他,一点也不。
后来就到了上小学的年龄,爸爸妈妈说我们要学会独立,带我们走了两遍后,就不再接送我们。
我一个人走在人群中,过马路时,我被急急冲向对面的人挤得七荤八素,眼见着就要被挤得倒在地上了,有个人在我后面扶稳了我,是方破晓
方破晓见我站稳后走到我旁边,拉住了我的手,笑嘻嘻地说:“人太多,可别走散了。”
那只手传过来的温度很温暖,许是被吓着了,又许是他说的很对,我竟没有挣脱。可不曾想,这么一牵就是好多年。
和幼儿园一样,他依旧很受欢迎。但不一样的是,妈妈觉得我们可以相互照应,让老师把我们安排成了同桌。
这对我的直接影响就是我没法在班上很吵的时候,缩在我在班级角落的座位。同班的同学不同班的同学经常聚在方破晓座位旁边聊天,声音格外大,激动时还要拍桌子。
吵的我实在没法静心学习,就这样,即使我和他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有着他带我过马路的交情,我们还是没什么交集。
然而转折在三年级的一节体育课,不知从哪儿来的一条疯狗,直直地冲向我们班。由于位置问题,等我反应过来时,周围人已经跑开了,而那条狗就在眼前。
就在它要咬我时,一个砖头从我身侧飞出,砸中了狗的脑袋。同时,一个人拉着我往一边跑了,还是方破晓,一个班64名学生,除去我63人,只有他来帮我。
由于后怕和不明所以的愧疚,一停下我就哭了出来。
他手足无措,拿自己的袖子给我擦眼泪,用自以为温柔的声音安慰我:“别哭了,没事了,沅沅妹妹别害怕,狗已经走了……”
我还在哭,上气不接下气,而他的袖子都快湿完了。
他看着他看着他湿透的袖子和还在哭的我,伸手就想用我的袖子给我擦眼泪。我一个激灵,泪就这么止了下来,瞪圆了眼睛看他 。一时间气氛很是尴尬,他伸出的手顿了顿,转了方向,我以为他要打我,吓得闭上了眼。
想象中的巴掌或拳头并没有,他拍了拍我的脑袋,拉着我的手走向操场中间重新聚集的班级,我拉落几步,有些不相信:“你不打我吗?”
他笑了起来:“我打你做什么,你是我妹妹啊!”
“可是我不想要个哥哥。”我嘟囔着。
他又拍了拍我的脑袋,笑:“那就不做兄妹,做朋友好不好?”
“……好。”
自那天后,我有了第一个朋友,他叫方破晓,是我很长一段时间内的唯一一个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