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沈元惜是被一声鸡鸣吵醒的,起身洗漱时,外面的天才刚破晓。
她睡觉时向来听不得一点动静,神经衰弱是老毛病了。
刚要敞开窗户偷偷风,外面突然又一道人影路过。这个时间,几个小丫头都还没醒,窗外站着谁,不言而喻。
沈元惜大大方方的推开窗,打了声招呼:“郑大人,这么早啊。”
“不早了,在下要去衙门点卯了。”郑熹眼下一片乌青,一看就是没睡好。
雨嘀嗒着下来一夜,如今外面依旧淅淅沥沥着,沈元惜递了把伞给他,客气又疏离,“那就不多留郑大人了,当心着积水,别沾湿了袍摆。”
女子递伞,意思已经足够明显了,郑熹还是不死心,不肯接伞,“今晚,我再遣人送些姑娘爱吃的冰饮来。”
“不必了,初夏食冰伤胃,郑大人也当节制。”沈元惜语气淡漠,把油纸伞推了出去。
“若今日艳阳高照,姑娘还会给我伞吗?”郑熹眼中有挣扎之意,沈元惜果决道:“烈日恐伤人,自然要有把伞遮一遮。”
郑熹眼神黯淡了一瞬,加之黑眼圈极重,显得有些憔悴。
“昨日叨扰姑娘了。”
他形容颇为狼狈,隔着窗子对沈元惜板板正正行了一礼,而后撑起伞转身离去。
沈元惜只是揺了揺头,回头正对上赵晴婉的目光,惊讶了一瞬,随即问道:“阿姐,你都看到了?”
赵晴婉点点头,问她:“姑娘,你真的不后悔了吗?”
“我志不在此。”
“那你有想过吗?你将来要和什么样的人成亲?女子的归宿,终究是嫁人生子。”赵晴婉又道。
沈元惜很想说我可以一辈子不成亲,她张了张嘴,终究没把这句话说出口。
在思想开放的现代,她有这种想法,尚且会被当成异类,更遑论是在女子地位普遍偏低的古代呢?
沈元惜沉默片刻,随口胡诌了一个:“我喜欢性子好的,无需有多好的家室,合我眼缘便可。”
“你这想法,倒是与男子相似。”
沈元惜笑得脸都僵了,不想反驳什么。
这种性别刻板印象几千年了都没扳过来,不是她凭一己之力就能扭转的,只能转移话题:“我今日要去去一趟河东商会,给陆老板送契书。”
“你一个人去吗?”赵晴婉果真被她的话吸引了注意,叮嘱道:“多带几个丫鬟吧,别被那陆浔占了便宜。”
沈元惜点头称是,连忙奔去耳房揺醒元宵元宝,还没收拾好行囊,外门就被敲了几下。
“在下河东商会陆浔,姑娘方便见否?”
门闩打开,沈元惜面上笑得无可挑剔,做出一个“请”的姿势,“自然方便,陆老板快请进,我刚打算去一趟河东呢,您就过来了。”
“我方才见郑大人出去了,我是不是应该避嫌?”陆浔语气真诚,目光却忍不住在沈元惜身上流连。
平心而论,沈元惜的长相并不是大部分男子喜欢的类型,她眼尾微微上挑,是很典型的桃花眼,这种眼睛里若含着情谊,自是极好。
但沈元惜的眼眸凌厉过胜了,给人一种被看穿的感觉。
陆浔很不喜欢这种感觉,但给他这种感觉的是一个年龄只有十几岁的小姑娘,很难让人心生厌恶,还平添了几分新奇。
“昨夜雨疾,郑大人只是借宿在此,陆老板不要误会。”沈元惜觉得还是有必要解释一下的,但很快她就后悔多嘴了。
陆浔闻言“嗯”了一声,转而又挑起他那标志性的浪/荡笑容,意味深长的看了眼沈元惜。
不等沈元惜说什么,陆浔很自然的挪开视线,看向院中水池,一眼便发现了沉在水底的几只河贝,有些惊讶,不经意间点了一句:“元姑娘养这东西做什么,难道还能养出珍珠吗?”
沈元惜见他第一眼就知道这是个老奸巨猾的主儿,只是没想到暴露的如此快。
好在她做了万全的准备,转身看了元宵一眼。
元宵立马取了网兜,捞上来一只河贝,当着陆浔的面撬开。
只见贝壳的一侧密密麻麻分布着十来颗豌豆大小的珍珠。
这是沈元惜特意准备的,植核没有完全植满,因此每只贝中珍珠不算多。
绕是如此,陆浔眼底依旧掩饰不住诧异,忍不住蹲下/身子仔细端详。
他想过沈元惜可能会有人造珍珠的法子,但没想到是直接养出来。这样的珍珠,和无数采珠人冒死采回来的珍珠,没有任何差别。
如果掌握了这么一门技术,将来怕是能将大历半数钱财收入囊中。
这位元家姑娘,着实聪明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
陆浔不敢再小觑她,正色道:“姑娘手中那二十贡珠,也是这般养出来的吗?”
沈元惜点头,补充道:“九千珍珠,只能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