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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比一复刻(1 / 3)

“卖花咯,卖花咯。哥哥买支花送给姐姐吧。不贵不贵,我们这是今天早上从基地采摘的新鲜玫瑰,只要三十块钱。”

“姐姐,你是不是喜欢上面跳舞的哥哥,送一朵花给他吧,让你的闺蜜在下面给你们拍照片……”

以上两位是小小年纪就出来营业的宁佑和暮暮。

[小小年纪就承受了生活的重担]

[我别的都不服,我就想问问李菲菲这个话术是哪里来的?z骗集团应该找她做导师;传x组织应该请她做教练。]

[菲宝:承让了]

短短一个晚上,沙滩嘉年华秒回八零年代迪斯科风。

哦,当代年轻人是不知道迪斯科的。

不知道,那就想象其繁华--

八零年代,全京城最好的饭店是《帝王饭店》,帝王饭店对面就是歌厅《富贵豪斯》。啧啧,那可是全京城独一份儿的时髦地方。

多夸张?在那个年代,一张门票就要110,还是外汇券!!门口一水的出租车全部都是皇冠!!一进去里面扑面而来的全是高耸入云端的罗马柱和衣香鬟影的奢靡气氛。

当今的“金碧辉”和当年的“富贵豪斯”比起来就是毛毛雨。

在里面唱歌最赚钱,也最让李菲菲心水。

据说一个晚上可以赚到一千块!那可是人均工资只有五六十块的八零年代。

怎么赚钱呢?

送花。

一束花五十块钱,开始是实打实送花,为喜欢的歌手一掷千金,像极了今天在网络端熬夜打榜的年轻人。

鲜花不够用,歌厅就会问歌手买回鲜花循环利用;再后来歌手只要收到一束花,歌厅给十块钱提成;国人总是充满了智慧,最终这个实体鲜将会花演变成了一个充满金钱意味符号,就像你在直播平台刷起的火箭飞机……

大佬们可以空口喊出:“全部的鲜花我包了!替我送给安娜芬小姐!”

你想想那场面,真正就是:一首歌的时间,从灰姑娘一跃成为了全场最耀眼的星星。

啧啧,多荣耀,多耀眼,多虚荣,多……多少的钱啊!

二十岁的李菲菲,上一辈子是在一个城郊结合部的卡车秀场上听到了上述天花乱坠的纸醉金迷。

当年的全场vip彼时已年老色衰,落魄到需要穿着牛仔衣继续献唱换钱。

农村礼节重,图一个氛围。每每红白事都要大规模地摆台走秀,唱歌跳舞不亦乐乎。

对,当年的李菲菲沦落到要去走那种秀,大冬天穿着露背的廉价礼服,用冻得瑟瑟发抖的声音学港台腔:“多塞,多塞楼板!”

很落魄,不忍回首。

但是也并非全无收获。

起码她知道原来闭塞的八零年代,有一部分人来钱那么快。

而更重要的是,来钱快的人,并不一定都能留住钱。你看,多的是人年轻时候一掷千金,老了之后一样无所依靠。

所以人啊,这一辈子真是……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好呢?还是人生无常好呢?

李菲菲不知道。这是一个哲学命题,而她不想探讨人生无常。

她只知道,她既然向往那个遍地黄金的八零年代富贵豪斯,她就要将那种颓靡的辉煌在此时此刻复制出来。

李菲菲恶狠狠地干完一杯冰拿铁,然后指挥两个小萝卜头一个继续在下面兜售鲜花,一个站在舞台侧面,拿着手持式麦克风。

每每有男士一掷千金买了鲜花,骆暮都会口齿清晰地报幕:

“谢谢李先生,送花一束给台上的猫咪酱……”

“谢谢王小姐,三束玫瑰送给酷狗仔……”

“谢谢菲比女士,您的鲜花猫咪酱收到了!”

“谢谢东风先生的喜欢,酷狗仔感恩……”

灯光聚焦在人群中那些一掷千金买花的人身上。

还不需要一掷千金,只要三十块钱,三十块钱就能买来全场的瞩目;三十块钱就能换来身边女伴的欢心;三十块钱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但是买的下虚荣心。

很快,宁佑卖光了所有的鲜花,助理甲擦擦额头的汗水,妈妈咪呀,为什么他沦为了免费的搬运工?

虽然很累,这种谜之满足感是怎么回事?

一百枝鲜花很快都卖光了。

没事,李菲菲穿着工作人员的马甲上台,明目张胆地把所有鲜花又搬了下来,简单处理,继续兜售。

美其名曰:节约资源、循环利用……

这一个晚上,鲜花卖疯了。

宁佑脖子上挂着的收款码就没有停止过被翻来翻去的动作。

哦,发展到最后,真的如李菲菲所料,会有真大佬一掷千金:“我全包了。”

他当然不喜欢台上唱歌跳舞的同为男性的宁远或者骆正信,但是他身边的女孩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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