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外人提及了。
但是好的作品从来不会因为时间而彻底消散,当《夜的第七章》爆火之后,《以父之名》这首尤在其之上的歌曲再一次走进了大众的视野。
很快的,之前那些给《夜的第七章》给出超高评价的音乐人纷纷再次发了一篇文章,内容都是大同小异:
“我收回之前给《夜的第七章》做出的评价,《以父之名》才是华语流行乐的巅峰之作,这首本应该早早就被注意到的神作想不到现在才被彻底发掘出来,实在是我这个圈内人莫大的耻辱!”
当晚,《以父之名》登上企鹅音乐热歌榜榜首,洛泉一首新歌把老歌带红,甚至引得整个业内业外的交口称赞,实在是华语流行乐坛少有的盛景。
不过,树大就要招风,洛泉现在大杀四方,挣得钵满盆满,业内的同行那可真是急红了眼。
内地的蛋糕就那么大一块,大家随随便便写几首学狗叫、汉化几首国外的好歌,毫无技术含量,火一个月挣一次块钱,就够好几年的花销!
但现在,挣钱可太难了,曾经写的那些歌现在听众整整少了一半,歌曲能创造的价值也是连续腰斩,节目、卫视请的明星都去翻唱洛泉的歌去了,他们的版权收入暴跌!
曾经有人说:“在洛泉出现之前,华语乐坛这几块料是可以快快乐乐苟延残喘下去,但洛泉出现以后,这些人想好死都难。”
现在就是这样的一个情况,《十一月的肖邦》出来之后,歌迷再听以前的那些抄袭汉化口水歌,只会觉得呕哑糟咂难为听,至少道明年春天之前,他们再想躺着挣大钱那是完全不可能了。
可以说有洛泉的存在,断了不知道多少歌手的财路,这可是堪比杀人父母的大仇。
但奈何之前洛泉毫无污点,想发通告黑她,都没有水军肯接。
不过现在,她自己倒是把把柄给送上门来了,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的众筹泳装不就是吗,这一点利用好了可是能让洛泉吃一大亏!
于是,许多眼红洛泉的歌手开始了合谋,一篇篇针对这件事情的新闻,也在第二天新鲜出炉,轰炸着微博。
“洛泉B站众筹,是否构成非法集资?”
“敛财将近四亿,只为一张泳装?”
“范围笼罩全球,明星洛泉的生财之道。”
……………………
一个个标题极其吸引人眼球的文章登上了热搜。
洛泉众筹拍泳装这事儿之前其实就上过热搜,不过当时大家都是抱着图一乐的心思,没有谁会去想这些东西。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粉丝众筹给偶像,整个饭圈不都是这样子的吗?
但是随着金额的增加,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深究,这个众筹的合法性就开始遭受质疑了。
一个艺人,最害怕的就是违法。
普通人违了法,可能不判刑,可以花钱私了。
但明星要是违法了,那就是劣迹艺人,轻则在娱乐圈隐身数年,重则直接全网永久封杀!
现在B站众筹的金额已经达到了四亿两千万人民币,如此巨大的金额已经足够引起国家的注意了,如果构成非法集资,那事儿可就大了。
而吃瓜群众在水军的带领下,则开始在网上发表属于自己的见解:什么洛泉要凉,洛泉违法,向粉丝所要巨额金钱之类的节奏被带得飞起。
没有人真的去网上搜索过,这样的行为到底违不违法,大多数都是看到有人说洛泉违法了,然后蜂拥而至,发表各种仇富的言论。
今天相关的新闻,已经上了三条热搜,是三个大V分别以道德层面、法律层面对洛泉的行为进行抨击。
文章用词极其犀利,将洛泉塑造成了一个见钱眼开,毫无底线的艺人形象,评论区路人、黑粉、粉丝齐聚,骂作一团。
最后,企鹅为了不让新专辑受到影响,还是联系微博将相关热搜给下了。
但这样的行为更是让黑子有了追着咬的勇气,网上声讨洛泉的声音也越来越大。
迫于舆论,企鹅音乐客串了一把洛泉的公关团队,发表了一篇声明:
“根据法律,非法集资是集资方用含有实际价值的商品向公众筹集资金,并许诺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的行为。
照片并不具备实际的价值,所以并不构成非法集资。”
违法的事儿算是弄清楚了,但是道德方面还是无法让大众停止讨论。
微博许多女拳大v这样说道:“凑足一亿美金拍泳装,这话是洛泉直播时亲口说的,这和古代青楼女子让恩客出金赎身有什么区别?
虽然不违法,但却是道德败坏,为了金钱毫无底线的行为。”
很快就有粉丝用洛泉的家世作借口,不过黑子也是立刻反驳:
“谁会嫌弃钱?”
“拍几张照片就挣一个亿美金,能比这轻松的挣钱手段也就只有股神才能掌握了。”
“这和女直播和榜一土豪线下约会不是一个性质?”
当站在了道德的制高点,就算明知对方是键盘侠,也无法进行反驳。
在网络中,一个毫无污点的好人在出现丑闻时,受到的责难会远超一个满身污点的坏人。
洛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