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这边搞定了!”
老乔虚弱的坐在车里,对着通讯器说道“把能带的东西都带走。看看我们的后勤部门能不能从里面找到什么。”
说完之后就转过头对着自己的老搭档‘教堂’弗兰克·摩根说道“看来这些孩子很适应这种隐秘战线,他们在你的调教下,做的非常好。”
乔,前ia高级特工,弗兰克·摩根的老师和领路人。由于黑人的身份,让他在最年富力强的时候,没能走上真正的高层位置。一辈子也只能是个高级特工,可由于他的资历够老,在ia甚至于在整个美国情报界都有着非常庞大的人脉,甚至于参议院情报特别委员会(以下简称i)和众议院常设情报特别委员会(以下简称hpi)都有他的朋友。(以上两个委员会合称美国国会情报委员会。该委员会是一种兼具常设委员会和特别委员会双重特征的新型委员会,也因此成为美国国会委员会中唯一拥有立法倡议权的特别委员会。)
或许这么说很多人还不太能明白这个人脉的含金量。
那这里就要说明一下,这里的委员会,基本上算是美国政治体制中权力的巅峰!按照美国现行的委员会体制,国会里的委员会主要分为四种类型:常设委员会、特别委员会、联合委员会和会议委员会。其中常设委员会是美国国会委员会体制的核心和主体,在委员会中占绝对多数,一般是按照功能和领域进行划分的,在每个对应的行政政策领域都会设立相应的常设委员会;特别委员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补充常设委员会的不足,特别委员会基本都是为了对特定急需处理的事项进行研究和提出建议而设立,在任务完成后就自动取消,具有临时性。
而美国国会情报委员会是常设委员会和特别委员会的“孪生儿”,同时兼具常设委员会和特别委员会这两种委员会的某些属性,因而具有了相异于国会常设委员会和特别委员会的特殊组织结构和功能。由于i和hpi都是永久性特别委员会,因而国会情报委员会实际上跟常设委员会一样都是永久性的,具有常设委员会的一般特征:如,常设委员会是美国国会立法过程的核心,拥有广泛的立法权;两个情报委员会都具备只有常设委员会才拥有的立法倡议权,而这是普通的特别委员会所不具备的。这是美国国会情报委员会在功能和权力方面区别于一般特别委员会的最突出特点。但另一方面,从委员会组织结构来看,由于i和hpi又都是特别委员会,因而其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和任命方式不同于普通的常设委员会。
首先,美国国会常设委员会的成员主要由国会两党党团小组会议选举产生;而国会情报委员会的特别委员会性质赋予了政党领袖在直接挑选委员会成员方面的特权,委员会所有成员均由政党领袖挑选,包括主席和副主席经由委员会多数党和少数党领袖推选后,最终由两院议长任命。此外,政党领袖还有权设定委员会多数党与少数党的席位比率,从参众两院情报委员会两党议员组成情况看,hpi两党成员的比率通常根据众议院两党议员比例分配确定;相比之下,参议院更加注重寻求情报监督中的两党合作,努力体现情报监督委员会的超党派立场,避免委员会以党派划线甚至分裂,因此i两党成员的分配,始终坚持多数党比少数党多一个议员席位。可见,正是由于i的特别委员会的性质赋予政党领袖在挑选委员会成员以及设置委员会两党席位分配比例时的灵活性,使其更符合对国家安全至关重要的情报领域的监督需求,体现了一种情报监督“例外论”的观念,即认为情报工作因其众所周知的秘密性和敏感性,使议会无法像监督其他行政机构那样对情报机构及其活动进行监督,因此,美国国会在情报监督方面应更慎重,“情报对于美国政府的正常规则和问责准则是一个例外;秘密行动太脆弱,太依赖于保密,无法进行正常的严格监督”。
而根据参众两院情报委员会(i&nbp;and&nbp;hpi)的各自规则,其小组委员会的设置需要委员会成员通过多数投票来确定,每个小组委员会的主席和副主席由本委员会的主席和副主席分别挑选出来。与此不同,常设委员会下设小组委员会的成员,是由所在委员会内两党党团会议根据各自委员本人的申请而投票决定;小组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分别由所在委员会多数党党团和少数党党团选举产生。
其次,与常设委员会的成员一般没有任期限制不同,国会情报委员会成员则设置了任期限制,其中i成员任职期限设为8年,hpi的成员任职期限为6年,而且由于i和hpi的特别委员会性质,国会情报委员会成员的任职不会影响其在国会其他常设委员会的任职,以提高i和hpi对国会议员的吸引力。除此之外,考虑到国会军事、外交(众议院称为国际关系委员会,参议院称为对外关系委员会)、司法和拨款委员会同样都拥有对部分美国情报活动的管辖权,因此,组建参众两院情报委员会的参议院第400号决议案(400)和众议院第658号决议案(658)都体现了这四大常设委员会的利益。如,658特别规定,hpi的成员中,军事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