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你认为尹红的死,是刘芳芳一手造成的?”田春达越听心里越是有一种遮抑不住的呕吐感,虽说什么样的丑陋他几乎都见识过了,但这样让人恶心的事情却少有所闻。所以她打断了王樱的陈述。
王樱面露惊讶之色地问:“难道这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除了你听尹红对你说的以外,你还对刘芳芳了解多少?”
王樱这回是真的惊讶了,她没有想到田春达会问这个问题。“我不认识刘芳芳,也不想认识刘芳芳。不过,尹红对我所说的,我相信句句是实话。”
“刘芳芳肯定是害死我姐姐的凶手。”尹娜红着眼圈补充说。
“这样吧,我们会调查清楚的。谢谢你们反映了这些情况,如果还有什么需要的,到时再请你们配合,好吧?”
田春达出了茶楼的门,在回办公室的路上,王樱那一句“我不认识刘芳芳,也不想认识刘芳芳”那句话,不管怎样驱赶都驱赶不出脑海。王樱的陈述正巧与专案组里的推论不谋而合。刘芳芳时时刻刻都想置尹红于死地,这是毋庸置疑的。
但是即便是从王樱的陈述中推断,刘芳芳也绝不会采用这样的方式。刘芳芳之所以忍气吞声地与尹红共处,无非是怕尹红真的告她强奸罪,不管怎样做,她就是不愿意与尹红同归于尽。派尹红送假钞的做法,比起直接赶走尹红,那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尹红是活是死,刘芳芳终究会被拎出来的。刘芳芳与尹红的冲突,充其量就是争风吃醋,逼其卖淫,而假钞罪要比前者严重得多。刘芳芳愿意付如此大的代价去除掉尹红吗?不像,太不像了。
从与王樱的接触看,她对刘芳芳几乎到了咬牙切齿的地步了,这是她的同情心和正义感使其所然么?不像,也太不像了。就一般情形而论,自己不认识的人,仅仅是听旁人的陈述而会有如此强烈的好恶感吗?
从王樱的阅历角度分析,刘芳芳这样一类的人,王樱应该是见得多了,甚至自己也有着类似的经历。见得多了自然就见怪不怪了,
她不应该也没有理由听到后义愤填膺,况且与自家并无利害冲突,照常理她最多说几句无关痛痒的同情话,也就甘当旁观者了。
再者,王樱不是一般的人,也就不会如此容易地表现自己的同情心,至于正义感,更不用说了。王樱极力说服警方刘芳芳是罪魁祸首,其动机如果排除同情心和正义感,那会是什么呢?她与刘芳芳素昧平生,又与尹红非亲非故,仅仅听到尹红的陈述就大事声张,甚至亲自跑到木桥镇去唤醒蒙在鼓里的尹红的亲属,亲自约见警方的人诉之真情,她的心理驱动力到底是什么?她是否与此案有牵连呢?好像不太可能。
首先她没有犯罪动机。她不认识刘芳芳,她不认识张伟光,她也不认识刘应才。
就算认识尹红,但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说明她与此案有关。与此案无关,却拼命地想介入此案,这是正常还是反常?
田春达回到专案组里把这一想法告诉其他刑警后,大家都觉得有些不合常理。但因此就怀疑王樱,不仅有些牵强,而且也无从推论。
“5.12”专案步入想进无路,想退亦无由的境地之中。而上至市委,下至局领导仍在明令限期破案。田春达的预测谋划人不达目的不会停手的推论没有应验的迹象。这种时刻是最容易让人光火的时刻。
“5.12”专案的查证重点当然是假钞,然而如若没有确定谋划人动机和目的,
重点则无处着手,也无处施展。张伟光下落不明,而从前一段时间对芳芳美容院的监控情况看,除了可以确定刘芳芳的确在提供色情服务以外,与假钞有关的线索则一无所有。
田春达感觉到一定是什么地方没有走对,那是什么地方呢?他把这一段时间内的查证、推论从头到尾过了一遍,没有找出来。又过了一遍,再过一遍,好像是有点眉目了。
谋划人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呢?他必须知道张伟光欠下巨额赌债,这是谋划必不可少的前提。还有什么必需的呢?他还应有假钞的来源,他还应有谋划的动机,也就是假钞所针对的对象。
最后一条张伟光不具备。可以排除他是谋划人的可能。
刘芳芳怎么样?
试试看。张伟光把欠巨额赌债的事情告诉了刘芳芳,于是刘芳芳……不对!张光伟的赌债不是一笔小数目,一般情形下,他会见人就求吗?怎么会呢?他理智的举动是去求有钱的人,只有求有钱的人才有可能让他筹措到这么一大笔钱。刘芳芳再有钱还不至于一下子能拿出一百万,或者五十万巨资出来,再者刘芳芳真的就有假钞来源吗?这一点实难肯定,许多人不显山不显水的,实际上却有可能搞出大的折腾。
但是从假钞的制作工艺上分析,不太可能是从外地带进南山的。这样做风险大而又得不偿失,很有可能是在南山就地制作的。就地制作所需要的条件刘芳芳具备吗?假如她是干这一行的,那她至少应该把芳芳美容院做得干净一点,难道她愿意为提供色情服务让警方盯住而使假钞业务平添不必要的风险?做假钞的利润与提供色情服务的利润不可同日而语,而且她必得有合伙人。即使是刘芳芳看重蝇头小利,她的合伙人不会视若罔闻的。
再者刘芳芳拿出百万假钞想针对谁呢?像王樱所说是为了置尹红于死地,不可能。如若她真的在制作假钞,那么她与尹红的冲突简直就是微小之争,她不会有王樱所说的那种后顾之忧,也就没有严重到非要置尹红于死地不可的地步。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