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可免,描红难逃。
叶蓁蓁辛辛苦苦抄完描红功课,发现崔维桢也没闲着,他不知何时弄来一只炭笔,正在宣纸上认真作画,而作画的内容,她是再熟悉不过了。
“通缉令”上的碧云画像,竟被他一模一样地复制出来了!
原画已经被撕毁,仅靠着不久前见过的一次,就能丝毫不差地复制下来,这样的惊人的记忆力,还属于人类的范畴吗?
这是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天赋啊!
“我画得正确吗?”崔维桢放下炭笔问她。
叶蓁蓁从重大的打击中回神,焕发出极大的好奇心,“桢哥儿,你有过目不忘的能力吗?”
崔维桢再次翻看她的描红功课,一边朱笔画圈,一边漫不经心地回了一句,“差不多吧,若是不特别回忆,即便当时记住了,不久也会忘掉的。”
这已经是天赋超常了。
并不是每个人的瞬时记忆都能转变为长时记忆的,这样的本事,绝对是文科生梦寐以求的超能力。
叶蓁蓁暗戳戳地羡慕了一番,见他又要批改功课,连忙把人拉过来,“桢哥儿,你就饶了我,功课明日再批改。趁着现在有时间
,我教你作画吧。”
她的素描水平并不是专业水平,但自我感觉良好,觉得教尚未入门的桢哥儿绰绰有余。
结果,她很快就被打脸了。
素描讲究空间和阴影变化,这是古代画法未曾涉及的领域,崔维桢从始至终都认真听着叶蓁蓁讲述,遇到不懂的就刨根问底地问清楚,才两天的功夫,她整个人都被掏空了。
亏她还想着用素描拿捏人,现在想想,自己真是太天真了。
她那点知识技巧被套得干干净净,崔维桢触类旁通,举一反三,自个儿琢磨学习办法去了,压根就不用她教。
现在崔维桢已经被激发了静物作画的兴趣,得空就待在书房观察静物,并且笔不耕辍地在宣纸上构图作画,笔触从一开始的幼稚到成熟,说不定再过一段时间,他就能画出人物肖像了。
天赋这种东西,真的是用来打击人的。
叶蓁蓁被打击得体无完肤,只好在厨艺上补偿自己摇摇欲坠的自信心,甭管桢哥儿有多么妖孽,还是折服在她的厨艺之下的。
还有一点值得安慰的是,在崔大娘的悉心指导下,她的女红手艺大有长进,现在已经能够
自行缝制衣裳了。
因为练习素描的缘故,崔维桢越来越多待在东梢间书房,叶蓁蓁的专属书案被迫让出半壁城河,充作他的练习场地。
这一日,叶蓁蓁刚写完描红功课,就听桢哥儿问她,“你的手怎么回事?”
叶蓁蓁下意识地看了看手掌和手肘,压根没沾到墨汁,便疑惑地看去,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
崔维桢直接抓住她的手腕,举到眼前一看,才发现她指腹上密密麻麻的黑点并不是错觉,而真的是创口。
看样子,像是被绣花针刺到留下来的。
他眉头不自觉地皱起,“你和娘学女红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怎么还被刺到手指?”
“最近我在学刺绣,一不留神就会被扎到,一点儿也不疼。”
十指连心,被扎到肯定是疼的,不过疼着疼着就习惯了,叶蓁蓁也没当一回事,不料被桢哥儿注意到了,说实话,心里还是有些甜的。
“学不会就别学了,日后再买几个绣娘,不需要你和娘操心针线活儿。”
叶蓁蓁唇角上挑,压都压不住,“可是我想亲手给你绣荷包啊。”
她心心念念许久的荷包还没绣出来,怎么能轻
言放弃呢。
崔维桢愣了愣,耳郭染上一层浅淡的红晕,他轻咳了一声,从袖子里掏出一个木盒,故作不经意地说道,“这是给你的。”
“什么东西?”
叶蓁蓁好奇地打开,才发现里面静静地躺着一支碧玉雕琢的玉簪,玉簪通体碧绿,唯有末梢一点晕红,被工匠精雕细琢成一朵含羞绽放的桃花,栩栩如生,美轮美奂。
没有一个女人能够抵挡得住首饰的诱惑,叶蓁蓁也不例外。
在看到玉桃簪的那一刻,她就欣喜地拿起来端详,越看越喜欢,双眼亮晶晶地看向崔维桢,“桢哥儿,这是你送给我的礼物吗?”
崔维桢在送出玉簪后,就一本正经地摆着架子作画,然而他心思全然不在画上,连笔下的线条凌了乱成团也不曾察觉,这会儿听到叶蓁蓁的询问,才故作淡然地抬起头,不轻不重地嗯了一声。
回应他的,是叶蓁蓁激动的惊呼。
她像是兔子精俯身似的,一下子就蹦跶到他身上,双手搂住他脖子,双瞳又黑又亮,泛着璀璨的笑意,仿佛春天在她眼底盛开了似的。
她笑着,然后在他脸上吧唧地亲了一下,“桢哥
儿,你今天是特地发糖的吗?我的心都快被你甜化了。”
崔维桢揽住她开始下滑的身体,板着的脸终究还是没绷住,唇角挑起愉悦的弧度,“我曾经说过,日后会给你送首饰的。”
叶蓁蓁未曾忘记,这是桢哥儿给她买第一块铜镜的时候说的,只是时间过去这么久,她还当他忘了,没想到一直都记得。
突如其来的惊喜,才更让她觉得弥足珍贵。
被人珍重的滋味像是麻沸散,一旦沾上就上了瘾,叶蓁蓁甚至能感到自己正在缓缓沦陷,但是一点也不想阻止。
若是可以,她想要牢牢地抓住他,一辈子也不松手。
叶蓁蓁心情澎湃,送礼物的崔维桢也心满意足。
自从叶蓁蓁开始做生意后,崔家就未曾短过银子,只是除了必要的花费外,崔维桢从未向她伸手要过银子,在他的认知里,这是叶蓁蓁赚的体己银子,不能动的。
就连这支玉簪,也是崔维桢自己攒下来的,精益求精地挑选了这块好玉,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