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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四章 不能为了赚钱丧良心(1 / 2)

林依婉在吃晚饭时无意间说起,馆内最低消费二百两银子的宴会厅已经被定了出去。

于氏听说后满脸诧异:“二百两银子吃个晚饭,我滴个乖乖,这是要吃什么?”

于氏只知道孙女忙着开了个什么第一会所,因着是跟倩儿合伙,不全都是自家生意,她便也没怎么过问。

再加上过年以后不少举子进京,现如今已经在京里闯出一定名声的炸鸡店生意也跟着红火起来,于氏忙于铺子里的生意,想着多赚钱给孙女置嫁妆,便愈发的忽视了第一会所的事情。

她至今也搞不明白那会所到底是干啥的,更不知道会所里都卖些啥。

林依婉随便给她算了算二百两都能消费些什么。

“如果他们要点酒的话,我们那里最便宜的酒,一角五两,最贵的御酒,一角五十两,四角御酒便有二百两了。

京里有钱但喝不上御酒的人多了去了,五十两一角的酒,他们一点也不嫌贵。”

“二、二百两就喝四角酒?!”

于氏感觉自己的魂魄都要脱壳了。

这得多有钱才能这样可劲儿的造啊。

她看了一眼饭桌上的人,除了依婉和青枫,其他人都惊讶得合不拢嘴。

可见不是只有她一个人觉得贵。

林兴粮也被这个说法给惊着了,他下

意识的拿起手边的酒杯就想喝口酒压压惊,但却被于氏眼疾手快的拦下。

“哎呀,老头子,你不准喝了!

你也不看看你那是什么肚肠,五十两一角的酒,喝了也不怕受不住!”

于氏说完老头儿,又着急地看向孙女:“依婉,你赶紧将家里剩的几坛御酒搬去会所里卖掉吧。

我也不知道这御酒这般值钱,早知道的话就不该让你爷爷喝。

他一餐一盅酒,这些时日估计都喝没了两坛。”

皇上赐下来的酒都是大坛,一坛估摸着得有四五十角,那粗略一算一坛酒就能卖个两千多两。

老头子这喝的哪是酒,那都是白花花的银子啊!

林兴粮显然也算明白了这笔账,当下看向酒杯的眼神就充满敬畏。

林依婉笑道:“奶奶,咱家里的酒那是皇上御赐的,我会馆里的酒是我找皇上要的,这是两码事。

御赐的酒可万万不能拿出去卖,被人发现可是要治罪的。

所以爷爷,这就您就安心的喝吧,毕竟不喝也只能在原处放着,实属浪费!”

于氏没想通到同样是宫里的酒,竟还有两种说法,她立马道:“那不卖了,不卖了,咱家的酒都留着自己喝。

只是老头子啊,你可省着点儿喝,要知道你这酒盅不小,一盅可就是几两银

子!”

林兴粮看着酒盅里剩下的小半杯酒,只觉得它重逾千斤,自己这种田种贯了的手臂根本就抬不起它。

想了想后,他道:“这御酒难得,以后我还是少喝。

已经开封的那坛就算了,至于剩下没拆封的,咱找个地方藏起来当传家宝,以后传给贤文他们兄弟几个,也是个念想。”

林依婉……

头回听说酒还能当传家宝的。

但今日爷爷奶奶受的刺激已经够大了,她还是不劝了,等过几天找准机会她再说说就是。

这酒啊,该喝还是得喝。

毕竟她往后都在京城住着,逢年过节的皇上总会赐些酒下来,如果都攒着,哪有那么多地方存。

因为得知第一会所有五十两一角的酒,林兴粮免不得又问了些会所的其他情况。

当他听说昨日开业一天,会所的进账超过五千两的时候,不免咂舌道:“五千两,就算你这铺子还不如咱家的炸鸡店,只算一半的利润那也有两千五百两。

一天赚两千五百两,一个月不得几万两啊。

啧啧,真是不敢想啊。”

林依婉解释道:“爷爷,这账倒也不能这样算。

昨日是因为开业,再加上有太子的带动,来的都是些达官贵人,因而他们的消费才高,到后期肯定没这么多了。”

林兴粮先时只是随意感叹一句,并不想插手孙女的生意:“嗯,不管赚多少,都是你跟倩儿的生意,你们自己看着办就好。

只一点,我得劝劝你。

依婉,咱家以前是人赚钱,所以这钱便赚得格外难,一年扣出所有花销后能存下几两银子,那都是村里的富户。

而你现在是钱赚钱,那就容易得很,一个月赚个几千上万两那就跟玩儿似的,钱在你这里,我估摸着也就是一个数字。

但你不可被这些数字迷了眼睛。

切记不能为了赚钱丧良心。

咱家也算是穷苦人出身,你该知道老百姓有多恨那些人。”

林兴粮这话说得很是郑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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