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前酒吧,月丘县唯一一个合法的酒吧。
酒吧里,唱着当下最为流行的《2002年的第一场雪》,灯红酒绿,群魔乱舞,有不良学生,有街头混混,有御姐丽人…
阿嚏!
汪君束打了个冷颤,忽然感觉腿有些发寒。
“怎么了君束?感冒了?”
说话的是汤元,知道他名字的都喊汤圆,包括他父母。
汤元胖头圆脸,加上他宽圆滚滚高一米六的身材,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拉长的汤圆,面相憨厚,为人却是个滑头,前世在汪君束的公司里做销售,混的风生水起,至于这一世怎么样,那就要就看他自己的了,汪君束铁了心不走前世的首富之路了,不过即便没有汪君束栽培,以他的能力,想必也差不了。
还有一个青年与汪君束勾肩搭背嘻哈笑道:“我看是宁晓晓那小妮子想你了吧!哈哈哈…”
他叫许志刚,寸头,瘦削,比汤圆高一头,比汪君束矮一头,都称呼他小刚,人狠话不多,与汤圆一样,是汪君束的死党,前世蹲了几年号子,后来跟着汪君束当司机兼保镖,虽然是上下属关系,不过谁也没拿谁当外人,这一世,汪君束只希望他不蹲号子了。
汪君束端起扎啤杯与他们碰了碰杯,闷了一大口,摇头笑道:
“晓晓啊,想是不可能会想,八成正在我家跟我妈一块儿骂我呢!”
“也对,你在陶姨那里就跟不是亲生的一样。”
“哈哈哈…”
三人碰杯喝着啤酒。
许志刚说道:“不过话说回来,你跟宁晓晓真是天生一对,虽然我也稀罕她,但是没机会,晓晓看你那眼神都是发光的!”
汪君束挑挑眉,“是吗?我怎么没感觉到啊?”
汤元笑道:“那是因为你的眼睛被闪瞎了。”
“哈哈哈…”
“喝酒!”
自从上了高中,三人每次聚在一起都是在这个酒吧里。
正喝酒嘻笑,汪君束对面走过来五个人,穿着花衬衫,袖子撸上去露出满胳膊的纹身,花里胡哨看不出纹的什么,他们晃晃悠悠一副六亲不认的模样迎面走了过来。
领头的叫柳正勇,是月丘县一个不入流的混混头子,天天不务正业,因为收保护费被关进去不知道有多少次了,曾经因为骚扰宁晓晓与汪君束有一些过节。
“哎呦,这不是我们月丘县的大才子吗?不回家好好学习,跑这来浪什么?快回家吧,你妈喊你回家学习,这里不是你能来的地方。”
柳正勇嬉皮笑脸,学着影视剧里古惑仔自以为是的模样,其他四个混混也跟着嘲笑着。
汪君束头也没抬,道:“傻逼,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
柳正勇眼睛一眯,“就一个高中生也敢这么跟我说话!”
他抬脚就踹向汪君束。
汪君束就像知道他要抬脚,随手抽起一个啤酒瓶狠狠地砸在他的脚腕上,没有丝毫犹豫,啤酒瓶砰地碎裂,周围的人只是看了一眼便不再关注,就像什么也发生,酒吧里摔酒瓶的事不罕见。
“啊!疼疼疼…”
柳正勇捂着脚踝一瘸一拐往后退去,站不稳,一屁股坐在地上。
汪君束瞥了他一眼,“傻逼!”
汤元和许志刚都愣了,他们知道汪君束虽然学习很好,但不是那种老实学生,也没想到他出手这么干净利落,尤其是人狠话不多的许志刚,刚刚柳正勇踢的那一脚他也只能下意识躲开,没想到汪君束竟然直接一酒瓶破攻。
“汪、君、束!”
柳正勇捂着脚腕,怨毒地盯着汪君束,眼神深处还有惧色,刚刚那一酒瓶的凌厉他深有体会。
他对着身边四个人吼道:“你们还等什么?给我弄他啊!”
四人就要冲上去,许志刚从酒桌上拿过一把水果刀,面露狠色。
“柳正勇!你屁股不疼了吗?”
曾经,许志刚拿钢筋爆过柳正勇的菊。
其他四人见状,不敢再靠前。
柳正勇眼角抽搐,恨得牙痒痒,“许志刚!你敢动刀子?”
汪君束眉头一皱,看着许志刚手里的水果刀,他握水果刀的手劲很足,说明他敢。汪君束想起前世他蹲号子的事,就是因为拿刀捅了柳正勇,不过不是这次,在不久的将来,汪君束自然不可能让这件事发生,有些事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志刚,把刀放下,用刀子对付他这种人,不觉得跌份吗?用拳头足够了。”
汪君束起身活动着手腕,气势饱满,大有要大干一架的意思。
对柳正勇这种人,就要一次性把他打服了,不然以后麻烦不断。
许志刚毫不犹豫扔下水果刀,与汪君束并排站在一起,汤元也加入其中,与柳正勇他们对峙。
柳正勇还在揉着脚腕,刚刚那一啤酒瓶能让他的脚腕肿半个月。
汪君束冷笑道:“柳正勇,三对四,外加你一个伤残,我给你三秒钟,如果不掉头滚出酒吧,我不介意先把你从伤残变成残废。”
他语气虽然平淡,但是语调不容置疑,说到做到。
三秒钟?你怎么不说直接开打?柳正勇咬了咬牙,发狠道:“好好,汪君束,你给老子等着!”
“你跟谁称老子呢!”
汪君束直接冲上去一脚踢在他受伤的脚腕上,不偏不倚。
“啊、啊...”
柳正勇又一屁股蹲在地上,疼得嗷嗷惨叫。
“三秒钟到了。”
汪君束直接开打,没有丝毫拖泥带水和留手的意思,而且他只针对柳正勇。
柳正勇这次是真的怕了,他感受到了汪君束的冷血和暴戾。
“你们还愣着干什么!快扶着我跑啊!”
其他四个小混混连忙搀扶着柳正勇往酒吧门口跑去。
他们哪有汪君束跑的快,每个人都挨了汪君束一脚飞踹,柳正勇最惨,趴地上好几次。
一直打出酒吧,汪君束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