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了银子,两人出了聚鲜楼,店小二也把汗血宝马交给林青丝。
一阵冷风袭来,李夕颜忍不住打了个喷嚏,还咳了好几声。
虽说原主身体弱,但好在李夕颜没有发烧,就是时不时的会咳嗽几声。
太阳渐渐西下,林青丝瞧着孱弱的李夕颜手里提着大包小包,皱了皱眉,“不如我送你回煜王府吧。”
李夕颜嫣然一笑,她打包这些东西又不是带回煜王府留着当晚饭的,待送出去就轻松了。
“谢谢嫂嫂的好意,只是我难得出来,还想四处逛逛。“
李夕颜微微屈膝,”今日多谢嫂嫂的款待,下回若有机会,一定回请你一次。”
林青丝跃上汗血宝马,朗声道:“一次怎么够?今日我与妹妹也是相谈甚欢,甚是期待下回再聚,告辞。”
练武之人连说话都这么豪气的吗?望着林青丝策马扬鞭的身姿,李夕颜不禁有些羡慕,会武功又会骑马的女子还真是酷毙了。
可惜原主空有一副好皮囊,却无好体魄,也没好脑子。
不远处,传来一阵婴儿的啼哭声,李夕颜转头望去,是坐在树下那位妇女怀抱的婴儿发出的声音。
有些路人驻足不前停下观望,但大部分的人还是自顾离去。
“这位小娘子,这大冷天的你怎么把这么小的孩子抱出来,也不怕把他给冻着了。”
“看她的衣衫好像不是我们这边的人吧,估计是从边关那边过来的难民。”
“唉,这大冷天的抱着这么小的孩子逃难,作孽哦。”
路人七嘴八舌的议论起来,妇人听了这些话,眼泪掉的更厉害了,若活得下去,谁又会举家背井离乡,离开自己熟悉的家园。
李夕颜把手里的那包鱼肉和鹅掌分别给了两个七八岁的小乞丐后才走去妇人那边。
她把剩下的两样菜递了过去,“这个豆腐汤还热着的,你赶紧喂孩子吃点吧,还有这个牛肉,也给你。”
没成想,妇人没接,反而抱着孩子就冲她跪下磕起了头,这番操作把李夕颜吓得连退了好几步。
给个菜而已,不用行这么大的礼吧。
妇人抬起头,泪眼汪汪地看着李夕颜,脸上那两道被泪水冲刷出来的白色痕迹,异常的明显。
“姑娘,我孩子病了,你可不可以借我点银子给孩子看病,我,我将来一定会还给你的。”
怪不得那孩子的脸颊红通通的,可李夕颜仅剩的银子早就在牢里的时候买小黄鸡了,现在兜里一个铜板也没有啊!
见李夕颜不语,妇人又冲她磕头,哭道:“姑娘,我此番来京,与孩子的爹走散了,实在是走投无路才会当街讨银子,你放心,等孩子的爹回来,我一定让他想办法把银子还给你,还望姑娘怜悯我这苦命的孩儿。”
瞧她的样子倒不像是常年干农活的农妇,说起话来也彬彬有礼,就连哭泣都没有放声大哭,而是极度的隐忍着,不停地流着眼泪。
小孩的哭声似乎弱了许多,而路人一听是要银子的,连热闹都不看了,走的一干二净。
李夕颜放下菜,伸手扶起她后,又拔下头发上的银簪。
“我身上确实是没有银子了,这支银簪你拿去,或许可以抵几两银子。”
妇人大喜,“多谢姑娘。”
她正想接过,哪知一只犹如鸡爪般的手比她更快的夺过了银簪。
李夕颜转身看去,是一个手执折扇的白面书生,瞧着不过三十五六岁,他拿着银簪瞪着李夕颜,那表情似在说,这支银簪是他的。
李夕颜顿时火冒三丈,这人她根本就不认识,莫非是抢劫的?瞧着倒是人模狗样,竟然是个强盗。
最可气的是,抢了她的东西还敢瞪她。
她圆目怒睁,扯破喉咙大喊了起来,“抢······”
白面书生立马伸手捂住她的嘴巴,“瞎嚷嚷什么,我是你舅舅。”
啊呸,你是我舅舅,我还是你奶奶呢。
李夕颜抬腿狠狠踩了他一脚,不过,他好像不疼,一点反应都没有。
“是你?”李夕颜惊愕道,这变化也太离谱了吧,早就知道他的易容术了得,不曾想完全像换了一个人似的。
白面书生松开手,从身上掏出一锭银子丢给那个妇人。
“前面右拐有家百草堂,你赶紧带孩子去看病吧。”
妇人冲两人跪下磕了一个头,“多谢两位恩人,将来我们一定会把银子还上的。”
白面书生白了她一眼,极度的不耐烦,“再磨蹭你孩子可就没救了,记得把那吃食带着,也不枉这位姑娘的一片好心。”
听了这话,妇人不敢再耽搁,她拿起银子和吃食,抱紧孩子,小跑着往百草堂的方向奔去。
唉,小脚就是不好,想跑快些都不能。
白面书生把银簪插回她的头发上,还顺手把她发丝上的一片枯叶给拿掉。
“还挺聪明的,不愧是我沈家的人。”
“丫头,你到底是怎么识破我,又认出我来的。”
想他在大牢里倒了两年的夜壶,愣是没人觉察他用了易容术,不曾想被她给看出来了。
李夕颜喉咙有些痒痒,忍不住咳了几声。
“那妇人把自己的脸涂的跟黑炭一样,你和她都不是干粗活的料,还有你的眼睛比那星星还要亮,哪里像个老人。”
她努努嘴,指着他腰间的酒葫芦,“那个酒葫芦虽然小,但我又不瞎,再说了,你身上一股鸡屁股的味道,我想不知道都难。”
白面书生恍然大悟,他抬起袖子闻了闻,“有味道吗?没有啊!”
鸡屁股能有什么味道,不过是李夕颜胡扯罢了,但他身上的酒味倒是真的。
白面书生叹了口气,他找了整整十八年,走遍了整个大周,还以为自己的妹妹已经不在人世。
没想到老天有眼,竟然让他碰到了李夕颜,他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