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第一次知道,顾知昀居然还是一个诡辩论高手。
“静丫?”
顾知昀主动弯了弯腰,与她视线齐平,深邃的眸子里闪烁着期待的光芒。
沈静言做事情哉雷厉风行,可到底也只是个十八岁的小姑娘,还生活在这样一个风气比较保守的时代。
面对这样一张英俊到足以蛊惑众生的脸,她的心脏擂鼓一般乱跳,漂亮的唇近在眼前,可她就是下不去嘴。
“亲我一下都不愿意?”
顾知昀的神色很是委屈,他用鼻尖轻轻蹭了蹭沈静言的鼻头,轻声鼓励道,“就一下。”
“你……你闭上眼睛……”沈静言羞怯地说。
顾知昀很配合地闭上了眼睛。
月色清辉下,他的面容越发玉白俊朗,沈静言笨拙地往前凑了凑,飞快地在他唇上印下了一个湿漉漉的吻。
她的脸都快变成火烧云了,亲完就跟要逃离案发现场似的,哒哒哒甩着两根麻花辫就跑远了。
顾知昀得到了甜头,回味了好一会儿,就没使劲追。
他家小姑娘害羞了,他得给人家一点时间把害羞给消化掉。
现在害羞,以后亲习惯就好了。
沈静言一口气跑到了宿舍,直到洗漱完钻进了被窝,脸上的余热还没有褪去。
这就是谈恋爱的感觉吗?
沈静言把头蒙在被子里,美滋滋地想,她有点喜欢恋爱的酸臭味了。
……
沈玉芹和周正清的风波过去有三四天了,这场丑闻闹得大林村人尽皆知,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料和谈资。
陈凤和沈玉芹躲在家里,这几天不敢出门。
可沈洪刚还要到林场工作,人们难免指着他的背影议论纷纷。
好听的不好听的,沈洪刚一律不作任何回应,只是阴沉着脸干活。
谁料这一天,陈凤和沈玉芹竟然得意洋洋地出了门,从镇上回来之后,穿着崭新的毛呢大衣和皮鞋。
母女俩还一边走一边议论着大衣的款式和皮鞋的舒适度,声音之大,连聋子都能把目光聚焦到她们身上。
有好奇的村民多嘴问了一句:“大凤啊,家里发财啦?舍得买这么贵的大衣和皮鞋?”
陈凤就等着别人开口问呢,话匣子一打开,就收不住了。
“嗨,发什么财?就刚子赚的那仨瓜俩枣,也就够孩子不挨饿!这都是我的女婿孝敬我的!”
她一边说,一边喜气洋洋地扯着沈玉芹身上的毛呢大衣,“看吧,这可是最新款的毛呢料子,厚实,抗风,还不像棉衣那么沉!要五十块钱呢!比静丫的那一件大衣还贵!”
围观的众人互相交换着不解的眼神,陈凤什么时候多了个女婿?
沈玉芹满脸喜色,眼睛里的得意藏都藏不住,不知道的,还以为她要嫁给玉帝当王母娘娘呢。
“周哥要带我进城了!彩礼都给了!”
要是换做别人,这么丢脸的事情,要烂在肚子里,一个字都不会在人前提起。
可陈凤母女却丝毫不觉得丢脸,反而以此为荣。
“可不是嘛,周家可大方了,小周前几天写信回家,他家里立刻就给寄了三百块钱!说是彩礼,让玉芹买买衣服,好好打扮打扮,过些日子,还要小周领着她进城见公婆呢!”
陈凤活像一只当了鸡王的老母鸡,恨不能学会打鸣,让所有人都知道。
人群里有人阴阳怪气道:“我当是谁呢,原来是周知青啊,也是,玉芹都跟他好到这种程度了,不结婚就成了耍流氓了!”
沈玉芹忙着高兴和骄傲,丝毫没听出来这话里的讽刺,反而附和道:
“可不是,周哥对我可好了,他一点没犹豫,当着我爸妈的面,一口答应娶我!”
陈凤笑得嘴都快咧到耳朵后面去了。
“我家玉芹就是好福气,我早说,玉芹就是嫁给城里人的命。”
众人不阴不阳地怪笑了几声。
母女俩话都说到这么不要脸的份上了,他们再说什么难听的,只怕落到母女耳朵里,都成了好话。
人群散开的时候,沈静言正好背着竹篓从大路经过。
她这些天没闲着,隔三差五就去镇上卖卖货。
现在她手头已经攒了六百多块钱了,妥妥的小富婆一个。
她还没想好这些钱干什么花,但是手里攥紧了钞票,安全感就很满。
沈玉芹看到了沈静言,觉得自己穿得一身新,不在她面前炫耀炫耀,真是浪费了。
她高昂着头从沈静言身边经过,那样子活像一只偷了凤凰羽毛披在身上的乌鸦。
“静丫,我可要谢谢你!”
沈静言淡淡地看了她一眼,没作声。
沈玉芹掸了掸大衣上并不存在的灰尘,神色更加得意道:“你瞧瞧,这件大衣比你的那件还贵呢,是周哥花钱给我买的!”
沈静言扫了一眼大衣。
衣服的款式和材质都是上好的,可如此高级时尚的棕色,穿在沈玉芹壮硕配胖的身体上,就丢失了所有的高级感。
从远处看,就跟一只棕熊摇摇摆摆进村似的。
沈静言讥讽地弯了弯唇角:“听说你和周知青订婚了?恭喜啊!”
沈玉芹继续得意地炫耀道:“你不知道吧?周哥的爸爸可是个大干部!周哥以后肯定也当干部,我就是干部夫人!出门就坐车,吃饭就下馆子,打热水都不用自己动手!”
这些话都是周正清和沈静言说过的,没想到他连花样都不换,直接原封不动地拿去骗沈玉芹了。
可笑的是沈玉芹居然真的相信自己可以当上干部夫人。
回到林场,沈静言恰好路过通讯室,听到屋子里传来了阵阵抱怨声。
不正是周正清的声音吗?
大林村一共只有两部电话,一部在村委会,一部在林场,村里人有事,都会去村部或者林场打电话。
这会儿正是中午,通讯室没啥人,空荡荡的,周正清的声音格外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