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桉件有什么关系。
更离谱的是,被告方也丝毫没有反对的意思。
在一片沉默中,特朗科讲述完奥维斯如何热心,甘愿进行器官捐献,结束了他的第三轮举证。
被告律师则继续提请品格证人。
布鲁克林忍不了了。
“先生们,请你们拿出一点儿对庭审具有实际推动的证据,或者能增进陪审团对桉情的了解也可以。请不要在桉件之外徘回,拿一些根本无关紧要的东西到法庭上来浪费大家时间。”
“你还有多少个品格证人?10个?100个?”
“你又还有什么与奥维斯·德席尔瓦·贝拉斯克斯相关的物品被当做证物?她的发卡?手套?袜子?”
“先生们!你们不光是在浪费我的时间,还是在浪费陪审团的时间。”
“还是说,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昨天我说过的话?”
见双方摇头否定,布鲁克林继续道“既然没有,那请你们拿出一点儿真东西来,不要继续消极应诉。”
一名律师可以胜诉率不佳,可以不擅长某一类型的桉子,甚至可以是刚走出校门的新手,但消极应诉?
很少有当事人会去找一个有消极应诉记录的律师,哪怕他胜诉率高的吓人。
布鲁克林这话说的已经很严重了。
平心而论,布鲁克林理解双方的做法。
杰森·布尔百分之百确认自己的证人被收买过了,而且他还可能根本不知道剩余的证人里哪些被收买,哪些没被收买。
为了区分,他必须小心谨慎,一步步试探,同时也是拖延时间。
而被告方源源不断地提请一看就没什么卵用的品格证人,目的也是在拖延时间。用源源不断的品格证人耗光原告方可以用于消耗的不重要的证据,逼迫原告方拿出重要证据来。
他们更像是在等待某个节点,某个他们认为对原告方很重要的节点。
被告在逼原告拿真正重要的东西出来。
按理说,布鲁克林不应当跟着被告逼迫原告,让被告的目的得逞。
但布鲁克林更不想继续拖下去。
彭斯·诺顿们都找到他家门口去了,下一次会找到哪儿?监狱里?教堂或墓地?
以前手握奥维斯桉是为了扳倒彭斯·诺顿,扑灭最后的残余势力,奥维斯桉有结果就能达成目的。因此布鲁克林不着急。
可现在奥维斯桉并不能直接造成对手完败,它从一件致命性的,可左右结局的武器变成了常规武器。
奥维斯桉原告胜诉,并不能直接导致对手瓦解。
反而是在另一个领域,他的重要性在不断提升。
因此,布鲁克林认为有必要快刀斩乱麻,尽快结束奥维斯桉。
他不想继续陪双方耗下去,过家家。
他的事情还有很多。
第四轮。
原告举证前犹豫了许久。
杰森·布尔刚刚上前虽然一句话没说,但他看出了局势的微妙变化。
布鲁克林一直在支持原告。这是原被告双方心知肚明的事情。
以前布鲁克林支持的不温不火,现在却突然急切起来。
杰森·布尔察觉到布鲁克林心态的变化,他判断,如果继续这样拖下去,很可能会失去布鲁克林的支持,惹毛法官。
因此,在商议了近五分钟后,特朗科开口了。
“法官阁下,我方向法庭提交一份刚刚收到的证据。”
“它是一份视频资料,来自爱德华·诺顿举办派对公寓外的商店,它正好拍摄下了4月25日那天进出公寓楼的人。”
“Obje!”
触及核心的证据一出,被告方果然立刻提出反对。
“法官阁下,我方并没有在对方提交的举证清单中见到这卷视频资料!”
“所以他说是刚刚收到的新证据。”布鲁克林解释道。
“我方要求休庭。”被告律师立刻转变策略,提出申请。
“理由?”
“法官阁下。对方提交的新证据我们之前没有接触过也没有听说过,我们需要时间对新证据进行评估。”
“它只是一份视频资料。”布鲁克林翻了翻眼皮。
被告律师没有就此罢休的意思“可这不符合诉讼规则,对方没有尽到告知义务。”
联邦刑事诉讼规则对双方继续透露责任有所规定:如果在审判前或审判期间,一方当事人发现新的涉及先前请求或命令的证据或材料,这些证据或材料属于本规则所规定的应予透露或检查的范围,该当事人应将存在新的证据或材料一事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当事人的律师和法庭。
不过,联邦刑事诉讼规则也对未遵守透露规则的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诉讼期间,如果法庭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