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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4章、唯强者论与唯结果论(1 / 3)

得益于哈佛如今的处境,布鲁克林入局的时机实在微妙。

哈佛法学院每年那么多毕业生,并不是每一位都有资格在外面自称一声‘我来自哈佛,我是哈弗派’的。

哈弗派不是谁的账都买的!

要想进入哈佛派的视线,首先得拿出能力来,取得与之对等的成绩。

简单说,就是要有一定的社会地位,才会被哈佛承认是哈佛人。

一个知名律所合伙人跟一名屠户放在一起,哈佛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

至于后者?

抱歉,我们不熟。

混成这样,我怕其他校友跟未来的学生们误会!

如果约翰·曼宁并不需要找继任者,或者说伍德·沃德没死,布鲁克林还会在哈佛拥有如今的地位吗?他能让议会选择自己,驱逐巴里吗?

恐怕不能。

但刨除约翰·曼宁的影响因素,布鲁克林以不到三十岁的年龄成为联邦地方法院的首席法官,也是有资格自称一声哈佛人的。

只不过想让议会因为他而驱逐巴里就有些异想天开了。

他顶多是坐在普通坐席,跟上百位七小时一言不发,连去厕所都需要小心翼翼尽量不发出声音来的背景墙一样。

正因为伍德·沃德已死,约翰·曼宁已老,哈佛青黄不接,基本盘出现巨大问题,正因为这些因素赶在一起,布鲁克林才能在拥有现在的地位。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布鲁克林就是约翰·曼宁指定的继任者。

能不能征服其余十五个人,是布鲁克林需要过的第一关。

巴里上午时说了很多,其中有几条是非常有道理的。

联邦人对资历这件事看的没那么重,并不会绝对地认为年轻人不如年长者,但也不是一点儿资历都不看的。

联邦或许没有‘嘴边眉毛办事不牢’的说法,但也有相近的谚语。

毕竟大家都是同一个物种,可能因为地域、历史等原因导致风俗文化有所差别,但思想不会差太多。

面对一个陌生人,如何以最快的速度确定他有没有能力?

除了看履历之外,似乎没有什么其他选择。

毕竟大家都是第一次见面,对彼此都没有了解,当然要拿过往‘战绩’说事儿了。

约翰·曼宁也不是一出生就被捧上议长位置的。

他是靠自己一刀一枪地拼出来的。

约翰·曼宁的履历足够丰富,丰富到在座的大多数人都能够如数家珍。

依靠铁血手腕一步一步坐上议长位置的约翰·曼宁大家心服口服。因为见识过,所以服从。

布鲁克林?

布鲁克林最近折腾的是比较厉害,从一文不名的普通法官到首席法官,将纽约经营得滴水不漏,手腕心机也展现了不少。

在同龄人中,甚至往上数十届,他都是最优秀的。

但哈佛不是什么新晋名校,哈佛也不是斯坦福这种只有一百年的‘年轻人’。

哈佛是足足拥有两百年建校历史的老牌强校!

这几乎快与联邦的历史齐平了。

翻开哈佛的建校史,几乎就等同于是联邦司法体系的发展史。

在这二百年的历史中,哈佛涌现出太多惊才绝艳的历史名人了。

布鲁克林?

抱歉!

即便把年龄限制在与布鲁克林等同,哈佛依旧能找出一大堆比他表现更优秀的人。

你可以说他们是借了历史发展的东风,可以说他们依靠家世,甚至可以说他们就是纯纯的踩了狗屎运。但不论是历史机遇还是家世,亦或者运气,都不是哈佛需要考虑的。

这不是游戏,也不是比赛,没有人给予你公平的环境。

人生看的是结果。

人生就是唯结果论。

布鲁克林可以找一万个理由来反驳,说明自己换做是谁谁谁会怎样怎样,但这只是假设,哈佛看的是当下。

这一万个理由不过是自我安慰罢了。

布鲁克林清楚地知道这一切,因此他没有抱怨,即便巴里骑脸输出,即便他与正冲自己满脸假笑的来恩同处一室都感觉恶心,他也没有说一句‘这不公平’。

‘这不公平’很多时候都只是面对现实无奈之下的无能狂怒。

他利用自己的价值,逼走巴里,彰显自己的强势,告诉所有人,他不是好惹的,就是布鲁克林为第一关先落下的一颗棋子。

他得先把那些烦人的小动作打扫干净,让他们不要影响到自己。

小动作虽然可能不会造成大麻烦,但是很烦人,也很浪费时间。

就约翰·曼宁眼下这开七个小时会又是服药又是频繁离席,甚至还需要换身衣服的状态,布鲁克林实在对自己还有多少时间心里没底儿。

更何况时间的紧迫感也不仅仅是来自于哈佛,还有总统先生。

虽然宪法里没写,但多年来的默契达成的共识就是,联邦总统席位需要由驴象两党轮流坐。

但现任的总统先生入主白宫后,民主党似乎不打算遵守默契了。

早在枪击事件发生之前,布鲁克林跟雷利就聊起过这个话题。雷利对当前局势的看法比较悲观,那时候布鲁克林就意识到时间不多了。

威慑只是第一步,要想赢得信任,表现出能力才是最重要的。

而表现能力不是光靠嘴说说就行的。

比如今天,他七个小时会议全程参与,几乎说了七个小时,嗓子都哑了,也只不过是前期铺垫。

在座的都是哈佛的翘楚,没有人是傻子,会傻乎乎的布鲁克林说什么就信什么,或者听布鲁克林提出什么新奇观点就惊为天人,然后虎躯一震,被布鲁克林散发出来的王霸之气所折服。

每届总统履任时说的可比布鲁克林好听多了。

布鲁克林之所以还会坚持积极参与会议,其一是为了表态。表明自己赶走巴里只是因为巴里惹到自己,并不是想要‘大杀四方’。

在一个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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