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与维护,实现社会公正。”
“换言之,任何破坏社会秩序,阻碍秩序构建与维护,妨碍社会公正的行为,都可以笼统地被认为是违法行为。”
“谋杀,QJ,抢劫,行凶伤人,侵入住宅,偷窃,非法使用车辆,在公共场所做出下流猥亵动作,开空头支票,非法持有,非法入侵。”
布鲁克林手指随着一个个罪名而弯曲,说道“这些罪名都是由这一定义衍生出来的。或者可以这么说,现如今99%的罪名都是依据这一基本定义而衍生。”
“为什么说是99%,而不是100%?”
布鲁克林自问自答道“因为法学属于一门人文社会科学,对法学的研究会随着人类社会的变化而变化,它不像物理跟数学那样,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一加一就等于二,光速就是不变的。”
“法学没有不变的‘真理’。”
“这是今天这堂课我要告诉你们的第一条‘法学不变的真理’——
法学是一门流动的学科。就像黑格尔在《历史哲学》中说的那样,人类从历史中学到的唯一的教训,就是人类没有从历史中吸取任何教训。
法学唯一不变的真理就是没有不变的真理。”
“古代的谋杀罪可以用缴纳赎金来赎买,近代我们判谋杀死刑,到了现代,我们开始考虑谋杀罪的复杂因素,大多数谋杀罪都不会被判死刑。”
“随着社会发展,我们开始赋予法学更多的意义与更高的要求,我们要求法学要充分体现人文关怀,充满人道主义精神,我们不仅要考虑被害者,还要考虑加害者,以及预防犯罪。”
“那么我们来讨论这堂课的第二个重点知识——”
“死刑到底是不是必要的?”
“在座的有没有支持废除死刑的?”
布鲁克林话音刚落,教室里又响起了讨论声。
这次他没有阻止,只是安静地等待着学生们的答桉。
他望向左手边,发现约翰·曼宁正炯炯有神地盯着自己。
布鲁克林微微颔首,收回视线。
学生们的讨论很快结束,陆陆续续地开始举手。
很快,布鲁克林面前有一大半人都举起了手。
“好了,可以放下了。”
布鲁克林点点头“为什么支持废除死刑?”
他点了一个坐在前排装备齐全的男生。
男生看起来有些羞涩,他站起来后没有立即回答问题,而是紧张的吞咽了好几次口水,这才开口。
“死刑并不能起到惩罚的效果,许多连环杀手会因为第一次的犯罪行为已经足够被判死刑而无所顾忌,做出更残忍的犯罪行为来,这对社会秩序是一种极大的破坏。死刑不仅不会维护社会秩序,还会敦促犯罪分子进一步破坏秩序。”
布鲁克林点点头,没有对此做出评价,而是又点了右边一位学生。
“联邦法律禁止杀人,但死刑的存在形成了一个悖论。”这是个口齿伶俐的小姑娘,坐在座位上大大方方地说道“法律禁止杀人,法律自己却在杀人。”
布鲁克林再次点点头,然后问道“还有吗?还有其他认为死刑不合理的理由吗?”
“死刑本身已经是极其严重的刑罚,但死刑犯在行刑前还要遭受生命倒计时的恐慌,这部分附加刑罚太残忍了。”
“如果判错了怎么办?人已经死了,就算上诉翻桉,也无济于事。”
“我们没有权利剥夺一个人的生命。”
“死刑太不人道了!”
“如果死刑犯本身已经破产,他的家人怎么办?靠福利机构接济吗?”
有前面的两个学生打头,学生们立刻七嘴八舌地讨论起来。
布鲁克林没有打断,而是认真地听着,直到讨论的高潮逐渐过去,讨论声渐微,学生们纷纷看向他。
“我刚刚仔细听了一下,大家说的都很有道理。”布鲁克林说道“认为应当废除死刑的理由,基本可以归纳为这么几点。”
“第一,死刑并不具有特殊的刑罚威吓效果。”
“第二,死刑本身并不完善,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点。”
“其一,死刑程度不可区分,不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其二,死刑不符合伦理道德,其三,死刑所造成的死亡恐怖造成生命刑的双重报应,其四,死刑不符合现代刑事政策的基本要求。”
“第三,如果由于司法错误造成错杀,将无法纠正。”
“第四,死刑过于残酷。”
“第五,死刑违反社会契约论。”
“第六,死刑不符合经济性原则。”
“第七,死刑不符合宗教信仰。”
“在刚刚的讨论中,有许多支持死刑的同学也在踊跃发言,在其中我听到了以下几个理由。”
“第一,死刑具有威慑力,让意图犯罪之人不敢犯罪。”
“第二,对罪犯本人,死刑可以从根本上制止犯罪。”
“第三,死刑符合伦理正义的必然要求。”
“第四,死刑比其他刑罚更经济。”
“第四点也是争议最激烈的一点,我刚刚听到这边的几位差点儿因为死刑是最经济的刑罚还是最不经济的刑罚差点儿打起来。”
布鲁克林指指约翰·曼宁身后,引来一阵哄笑。
笑过后,布鲁克林郑重地说道“其实你们说的都很对。”
“刨除别有用心的怂恿与鼓动——这一点我会在稍后的‘舆论对司法的影响’中讲到——大部分支持废除死刑的学者的观点,都已经被你们总结出来了。”、
“支持死刑的观点也很全面,你们所说的这些原因基本就是现代司法体系仍然保留死刑的原因。”
“那么,现在我要求各位转变一下立场,刚刚举手的现在要从支持死刑出发,刚刚没举手的要从反对死刑出发,进行思考,好好想想这几点。”
布鲁克林挥舞手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