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谭,这里的夜空阴云密布,怪异的哥特建筑高高耸立,这里是有钱人、掌权者、黑帮和罪犯的天堂,这里是穷人、正直的人、弱者的地狱,浮华之下,藏污纳垢。
这就是哥谭,美国犯罪率最高的城市。
在这座充斥着黑帮、毒品、野心家和弄权者、无政府主义者和反社会人格障碍患者、变态杀人狂和心理扭曲者的罪恶之城里想要活下去,就需要一些趁手的家伙,比如…恐惧。
早在学校时我就被视为一个怪胎,只是因为我的身材枯瘦,像一个稻草人一样。他们殴打我,嘲笑我,毫无底线的对我做着种种丧心病狂的事,我试图报警,但没有用,站在桥上的人怎么会知道溺水的感觉?
当我再一次被关在废弃的小黑屋,身边只有一个破败阴森的稻草人时,恐惧淹没了我,我惊恐的大叫,但没有人听到,也许他们听到了也不会在乎。
我蜷缩在最黑暗的角落里祈祷着,但没有用,即使是上帝也不会眷顾黑暗角落里的卑微怪胎,只有稻草人在黑暗中静静的望着我,只有稻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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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汉像往常一样走进便利餐厅,这家24小时便利餐厅在夜晚就是流浪汉的乐园,不新鲜或者过期却便宜的食物是穷人们的最爱。他听说阿卡姆疯人院失守了,但他不在乎,能过一天是一天的人都知道,填饱肚子最重要。
“我需要一些麦芽啤酒,他妈的再来一些汉堡。”女店员却没有像往常一样把那些上午没有卖掉,晚上已经不新鲜的免费汉堡给他。“今天我们不提供免费汉堡,很遗憾先生。”
“shift!”醉汉心情糟透了,骂骂咧咧的准备离开,女店员却叫住了他。“我想,如果你能帮我把角落里那个蜷缩着的人赶走,我可以给你一些汉堡,我总觉得他有点吓人…”
醉汉大喜,看那家伙的体型就知道他打不过自己。
他摇摇晃晃的走向角落里的人,从背后一把抓住他的肩膀,试图把他古怪的帽子摘下来,“嗨,你个钩嬢样的,我…”话音未落,乔纳森•克莱恩猛地转身用手上的喷雾器向着醉汉喷洒了大片的不明气体。咳咳,咳咳。醉汉捂着脸踉跄后退,“你踏马…”他愣住了,眼前哪里是个人,一个面容腐朽,脸上缠绕着一条条白色虫子的恐怖怪物正在一步步向他逼近…“啊!啊!”他头也不回,跑得飞快,一直冲到门廊里,仿佛地狱群魔倾巢出动,在身后紧追不舍。餐厅外,月光苍白清冷,映得门柱仿佛森森白骨,恍然一副巨兽遗骸。
“跑吧。”身后的声音如枯骨般干涩,仿佛即将归于尘土,散发着羊皮残页和墓上帷帐似的霉味。
餐厅外,闪电将夜空分成两半,醉汉惊恐的发现餐厅变了,四下皆是面目狰狞的恶魔们拿着刀叉对着自己露出了恶意的笑容…
“啊啊啊啊!你不要靠近我啊!”他不知道哪来的勇气,掏出小刀发疯般的对着走近自己的恶魔捅了过去…
人们惊恐的看着醉汉发疯的捅着侍者,可怜的侍者痛苦的哀嚎着,这个可怜人不过想关心一下他而已。
稻草人抬起双臂狂笑着向四周喷洒着恐惧毒气。
“哥谭,我回来了!”他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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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勒比有一座名叫佩纳多罗的监狱,传说只有最穷凶极恶的变态,才能在哪个地狱活下去。
我活了下去。
我在监狱里出生,六岁那年我的母亲去世了。天真的我还不知道那意味什么,可很快,一个肮脏的变态盯上了我。
当他试图把我拐去他的牢房时,我跳了下去,从六楼。
所有人都认为我死定了,事实上也确实如此。那天起,那个六岁的男孩就死了,但一个叫贝恩的男人却在泥泞中站了起来。
昏迷中,我做了一个宿命般的噩梦。蝙蝠,一只巨大的蝙蝠恶魔向我扑来,在它张开狰狞的双翼咬向我的那一刻,我苏醒了。
醒来后的第一件事,我在地上捡起一把螺丝刀,然后找到那个变态,一刀又一刀,在众目睽睽下杀死了他。
典狱长宣称我会带来灾厄,他愤怒的怒吼传遍了整个监狱,于是我这个祸害(bane)被扔进了潮汐监狱,从来没有人可以在那片死狱中活下来。
但我活了下来。10年,我用了10年爬出那片监狱。10年里,我经受了地狱般的折磨,靠着进食穴居生物和海水带进来的死鱼烂虾活了下来。每一晚,我都与噩梦与恐惧搏斗着。
当我走出黑牢的那一刻,我成了佩纳多罗的传奇。
令所有人惊讶的是,我没有靠着拳头和威望称霸监狱,那太狭隘了。我要求典狱长给我书籍,很多很多的书籍。日以夜继的,我拼命汲取着知识,那只恐怖的蝙蝠恶魔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
书籍成了我与外界的唯一通道,成了我翻越高墙的阶梯。
我发现我很聪明,很快我就以每天三本的速度读完了监狱中的所有书。但我并不满足,我需要更多。
几年中,在我掌握了多国语言,熟读数理化的期间,我坚持每天一千个俯卧撑,仰卧起坐,我可以感觉到我在日益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