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全斌略微一思考便点头同意道:“租借也不是不可以,不过想让我们改变,不知满清方面有什么拿得出手的诚意?”
“不知周大帅想要什么诚意?”
“凭白的将割让的土地变成租借,满清方面需要补偿我华夏经济损失,每地每年补偿十万两银子,租期一百年。”
满清方面对周全斌这种死要钱的做法很是鄙夷,心中不自觉的就觉得自己高人一等, 更是觉得跟一个满身铜臭之人谈判都有些羞臊。
“周大帅!本官从未听说地主还要倒给租客租赋的,郑氏不愧是做无本买卖出身,实在是佩服。”
“我们彼此彼此,你们满清当年不也一样如此,无本买**我华夏做的利落多了。”
在这一点上满清没有任何的道德优势,而且满清的吃相更难看,硬要往这方面套,只会是自取其辱。
纳兰明珠果断闭嘴,不再提这无本买卖之事,不过还是坚持不给这十万两的租借费用,拒绝的理由很简单,那就是华夏方面师出无名,哪有地主给佃户租子的道理。
周全斌本就是有枣没枣打一杆子,能不能捞着都无所谓,自己拿到土地目的也就达到了。经过几个回合的拉扯,双方就四地的归属达成了协议,四地以满清赠予的方式进行租借,租借期限为五十年。
五十年之后,视当时的情况再进行调整。
第二条落下之后,双方又一次就着驻军问题进行扯皮,纳兰明珠表示若是不驻军,一旦出现意外谁来保证大清城池百姓的安全?
周全斌拍着胸脯表示,华夏陆军就是安全的最大保证, 哪个不开眼的敢在太岁头上动土, 华夏陆军保证让他生不如死。
满请方面当然不可能将安全问题操之于敌人之手,不过双方之间这个谈判本就是各怀鬼胎, 谁都没想这个条约能够长久的运行下去。
之所以互相扯皮,主要是因为不想自己谈出来的条件太过的难看,可是谈判的主动权始终掌握在华夏方面,满清只能在城下之盟的情况下,寻求一个相对体面的条件。
不过这个驻军问题,涉及到将来的反攻,驻军离的太远,反应时间太慢,很容易让敌人有喘息之机,这是满请方面不能容忍的。
因此在驻军问题上,满清方面紧咬着不放,双方之间谁也说服不了谁。在这一点上满清方面异常坚持,就算是周全斌与何义轮番恐吓也不能动摇。
最后华夏方面进行了妥协让步,允许满清在四地二十里之外进行驻军,双方之间保持二十里的缓冲距离。
周全斌更是发狠,若是不能达成一致,他宁愿不要这个谈判。明珠与陈廷敬一商量,再坚持下去后果难料, 便点头同意了这一条。
到了第四条的时候, 在周全斌与何义认为最应该产生分歧的人口流动问题上, 满清官员集体表现出了好说话的态度。
这让两人有些不可思议,一个农业国家人口就是财富,没有足够的人口支撑如何能够撑起一个大国。
可是两人哪里知道,满清方面的小算盘,官府可以不阻拦,不代表士绅不阻拦,这些士绅就靠着对百姓吸血过活,百姓都跑了他们还去吸谁的血。
至于华夏方面追究的时候,只要推给了民间,表示这是民间行为,官府并不做出任何的阻拦。周全斌与何义当然不知道满清方面打得什么算盘,自然感觉有些蹊跷。
不过既然能够顺利达成协议,两人也不愿节外生枝,紧接着开始进行下一个条件的谈判。第六条的自由贸易条款,满清方面更是连犹豫都没有就点头答应下来。
在满清方面来看,双方之间进行贸易是商贾行为,朝廷只要管好农桑就行,商业就交给商贾自行经营,只要给官府缴足赋税,官府就不会去干涉。
到了第七条的时候,双方再次陷入了僵局,若是有人犯法,官府都无权抓捕,那么官府的威严何在?
这一条无论如何是不能答应的,这已经不仅仅是丧权辱国,更是能够动摇统治基础。
若是一个持有华夏户贴的百姓当街杀了一个持有大清户贴的百姓,结果官府来了之后,竟然不敢对其进行抓捕,这让百姓如何看待官府,如何看待朝廷。
尽管明珠与陈廷敬都表示无论华夏方面的任何人在大清地界犯法,官府都会秉公处置,绝对不会冤枉任何一个好人。
对此,周全斌嗤之以鼻,冷笑着问道:“若是皇帝的亲戚当街杀人,你们敢判这个亲戚死刑吗?你们的律令简直就是儿戏,除了屈打成招之外,似乎你们也不懂什么叫做审案。”
对于周全斌的指责,包括明珠在内的满清官僚都很清楚,官府问案,基本就是三木之下口供就出来了。
大老爷们哪里会有耐心去寻找犯罪的证据,大老爷们有那工夫纳房小妾他不香吗?
如果不是上峰施压的案件,官员们基本都是能拖就拖,那么大案要案都会变成悬案。华夏方面当然不会相信满清官府的官府,与官府律令相比,华夏更相信钱对于官府更有用。
双方在这个问题纠缠了很长时间,各自引用自己的证据证明自己能够秉公执法,甚至那个叫做张英的翰林提出了一个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