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儿忍着撞车子的不适, 大老远跑来王家村, 结果就带回了一大箩到了盛夏随处可见的指甲花, 万仲勇表示很不能理解。而万晓柳也从万仲勇口中得知,这凤仙花啊, 大安百姓更习惯于称之为指甲花, 概因大安不管是穷人还是小有家产的人家家中的女眷, 都爱用凤仙花染指甲的关系。至于凤仙花这个相对雅致的名字,只流传在权贵人阶层,当然啦,上层社会的女眷,使用的更多的是凤仙花的加工产品, 比如说胭脂什么的, 而很少像平民百姓一样直接捣碎了染指甲。
万晓柳喜滋滋的望着自己今天的收获, 凤仙花做胭脂的方法, 她也知道一点, 不过比起用凤仙花做胭脂, 她更倾向于用凤仙花汁来做变色唇膏。毕竟,不管怎么说, 胭脂在大安朝不算什么稀罕货, 变色唇膏却是从来没有人听过或者见过的吧。再一个,她脑子里还有更好的胭脂配方,自然看不上普通的胭脂做法了。
“阿爹, 我和你说, 我呀, 是要用来做唇膏的,才不是为了拿回去染指甲呢。”回程的路上,顺利接到了万伯忠,万晓柳的心情很好,也不知道是不是有些习惯游走马车的颠簸了,反正她还是很有精神的和万仲勇讲述她即将开发新产品的事。
“又做唇膏?”万仲勇闻言不由皱起了眉,天气一热,他家的唇膏就不怎么卖的动了,因此,万仲勇不认为现在是上新品的好时机。
“是啊,阿爹,你先别急着皱眉,我这次做的啊,是会变颜色的唇膏哟。”万晓柳哪能不知道万仲勇在想些什么啊,当下安慰道。
“会变颜色的唇膏?”这下,万仲勇也不由好奇起来,他还从来不知道唇膏还能变颜色呢。再有,在万仲勇印象中,女子用的口脂就算是极好的染唇物件了,他可从来不知道,口红这种点缀唇色神物啊。
“不错,正是变色唇膏。阿爹,其实吧,我最终的目的是做口红,也就是现在最流行的口脂代替品,阿爹,你想想,我们的唇膏若是多了染唇的功能,是不是比口脂要好用多了?”万晓柳耐心的解释道。
也幸亏老天爷把万晓柳送到了大安朝这个全民化妆的时代,若是换作其他直男癌盛行的朝代,万晓柳和一个大男人讨论胭脂水粉,大约只会得到鸡同鸭讲的效果吧。可在大安朝就不一样了,这个男子不敷粉都不好意思出门的时代,碰上讲究点的公子哥儿,人家的化妆心得恐怕比女儿家还要精深呢。碰巧的是,万仲勇早年跟着的主子贺锦之就是这么个讲究人,顺带着,长年跟在他身边的书僮不讲究也不行,所以,别看万仲勇近些年因为生活所迫,不怎么在意穿着打扮了,可真要说起胭水粉的门道来,万仲勇可不比春樱差多少。是以,万晓柳这么一说,万仲勇自是连连点头。
“而且,阿爹,我这个变色唇膏的主要顾客群面对的是男子而非女子,不管怎么说,我朝男子虽然崇尚前朝之风,可也不至于真像前朝那样好好的男儿身非打扮的像女儿家一样才叫美,因此,现在各大胭脂铺的口脂其实并不适合男子使用。可我的变色唇膏就不同了,首先,它的颜色没有口脂那般鲜艳,其次它会随着嘴唇的温度变幻颜色,最后,涂没涂变色唇膏,还是有很大区别的。总的来说,薄薄的涂一层变色唇膏,最开始的时候,看起来和涂了普通唇膏没有分别,但是时间稍长,你会发现,唇色会出现淡淡的颜色,可以把肤色衬的更加白皙,阿爹,你说,如果有这样的好东西,你会不会买来用啊?”
万仲勇笑了,“哈哈,五丫,若真有如此好物,价格又合适的话,我想我朝男子的袖袋中又要多一样常备之物了。”
“嘿,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万晓柳眨眨眼,调皮的一笑,她知道,万仲勇一定和她一样,想到了变色唇膏上市后,可以预期的抢购风潮了。
一旁的万伯忠只见万晓柳父女两一问一答聊的异常热乎,但他却没怎么听懂他们的谈话,不过,有件事万伯忠还是听明白了,他这个有幸得到娘娘点化的侄女儿又想到新的财路了,真的是很厉害啊。
临近初夏,天黑的晚,万仲勇父女并万伯忠三人回到家的时候,夕阳的余晖还没有完全隐没,三人进门的时候刚好碰到准备送晚饭去汤圆摊子的万书梧。万家的一日三餐基本是定时的,不论春秋夏冬都是差不多的点开饭。当然啦,家里也没忘记给今天出门的三人留饭就是了。
填饱了肚子,又去浴室冲了把澡,万晓柳就拉着万晓榕和小雨小河摆弄凤仙花,全部清洗干净,再按照不同颜色分类摆好,接下来就是男人的活计了。万仲勇对于万晓柳口中的变色唇膏很感兴趣,反正他要等着春樱收摊归来,闲着也是闲着,干脆把家里的小石磨搬到堂屋,按照万晓柳的要求,没多久,就把万晓柳要的花汁给磨好了。
于是,次日万晓柳一夜好梦醒来,一眼就看到了万仲勇昨晚的劳动成果——整整三大海碗色泽清亮的凤仙花汁,自然欢喜的跟什么似的,一大早的阿爹长阿爹短的叫的没完,万仲勇也因此乐呵了大半天。现在,家里地方大了,唇膏原料进再多也不怕没地方摆了,是以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