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想着怎么安慰少女,却在这时肚子肚子咕咕叫,林熙想起从下午到现在,连饭都还没吃,顿时想到了办法。
只听他说道:“茗茗,你饿不饿,想不想吃小龙虾,听说这个季节的小龙虾,是吃过必备的美味啊。”
一说到吃,虞青茗这个小吃货,顿时忘记了伤感,欢呼雀跃道:“好哇好哇,我们去吃小龙虾,月湖夜市的那家夜宵摊,小龙虾可好吃了,个大肉多,胖老板人也很好,我们好久都没去过了呢。”
听见虞青茗这话,林熙不由在心底打了个寒颤,简直无语到冷汗直流,因为少女说的那家夜宵摊,和那个胖老板,他不仅认识,而且还很熟悉。
以前刚认识虞青茗不久,就是少女拉他去那家夜宵摊吃霸王餐,那天晚上被胖拉板追的都快岔气了,好不容易才逃出生天。
可是过了不久,少女竟又带他去吃胖老板的霸王餐,前前后后算下来,吃了不止五六次,每次都被追的上气不接下气。
但是很奇怪,似乎胖老板的记性不好,让林熙他们吃完霸王餐后,隔上两个月就忘了这茬儿,然后周而复始,每次都让虞青茗得逞。
这样翻来覆去好几次,虞青茗不仅成了吃霸王餐的专业户,而且每次都去胖老板那里,不过话说回来,林熙已经很久没去过了,想必胖老板应该彻底忘记他们了吧。
也就是说,虞青茗要去胖老板那里吃小龙虾,肯定又带着吃霸王餐的注意!
原本林熙想着要不要叫严诗静来,想着有那个女魔头在,少女应该能收敛些,但想想还是算了,人家人民警察工作辛劳,大晚上哪能再麻烦人家。
况且他也不想打搅了少女的心情。
明州这座城市,晚上九点以后夜生活才刚刚开始,不说什么灯红酒绿,也不说什么烟花场所,光是月湖后面的这条夜市街,就堪称热闹非凡。
这条夜市街,前后约两公里长,位于一条偏僻的主干道长街上,从头走到尾要花大半个小时,算是明州比较大的夜市。
现在这个时间,街道两旁早就摆上了小摊贩,热闹拥挤的不像话。
来逛夜市的,没什么大富大贵,基本都是外来务工人员,夜时上的东西也都是地摊货,廉价的不能再廉价,各种商品最贵不超过五十块钱,甚至还有几块钱的衣服。
过去两年时间,林熙的全部生活用品,几乎都是来自这条夜市。
在这条夜市的尽头,有条狭小的巷弄,巷弄里支起了十几家摊位,这些摊位全是露天的,也全都是烟熏火燎的夜宵摊。
许多人聚在巷弄里宵夜,哪怕隔着老远距离,都能听见他们的嘈杂声,还有些声音很低俗,而时不时的酒瓶子碰撞,咕噜咕噜灌几口啤酒,然后继续大吹法螺,这是这个城市最好的发泄方式。
林熙挎着少女的肩膀,带着她走进这条巷弄,里面烟雾升腾,光线昏暗,只有头顶那几盏孤零零的路灯,散发着昏黄光芒,将巷弄里照的并不明亮,却并不影响视线。
这里面的夜宵摊,多是烧烤和小炒,正当季的小龙虾,则是每家摊位必不可少的“时蔬”,不过林熙知道,哪怕其他摊位全都加起来,也不如胖老板家的小龙虾好吃。
轻车熟路找到胖老板的摊位,林熙远远看见胖老板,穿着白色背心在烧烤炉前忙碌,手中数十串羊肉串,不断翻转起舞,带着偏偏烟雾和香气,蒸腾而上,累的胖老板大汗淋漓,肩膀上的毛巾都来不及擦汗。
按理来说,胖老板的烹饪方式很不卫生,若让过惯了富贵生活的人看到,绝对难以忍受,但对于林熙和少女来说,却没有任何心里负担,不干不净吃了没病,好吃最重要!
“胖老板,今天生意不错啊,忙的热火朝天的······”
听见林熙打招呼,胖老板不忘手里的忙活,趁机抬头看向林熙,露出憨憨的笑容客气道:“嗨,不错什么啊,起早贪黑就为了混口饭吃,小兄弟,你们可有些日子没来了啊······”
许是觉得说漏了嘴,胖老板又赶紧改口:“今天想吃点什么,中午刚捉来的大龙虾,个头大分两足,关键是肉多,要不要先来几斤?都是我亲自去抓的。”
林熙目光闪动,同样客气道:“那行,先来五斤尝尝味道,好久没吃了还真有点馋,再加二十个羊肉串,两瓶雪花啤酒······”
“好嘞,您稍等着,马上就来咯!”
带少女找地方坐下,又把有些油腻的桌子用纸巾擦干净,林熙正要说些什么,却听虞青茗忽然担心道:“神棍儿,胖老板是不是认出我们了啊,不然他为什么要说我们好久没来了呢,要不我们还是走吧。”
眼看少女担心苦恼的样子,林熙不由觉得好笑,打趣道:“以前隔两个月过来,胖老板都没认出我们,现在都快两年没来了,他还能认出我们?估计见了客人他都是这么打招呼吧,商人嘛,谁不套近乎拉关系,对不对?”
恰在这时,又有客人来跟胖老板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