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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三章 股份合同(下)(1 / 2)

“所以我想了下,昨天找人专门写了份合同,在上面把你的股份和义务全都注明了,反正你现在没什么事做,就先把合同签了吧。”

本来林熙想要说些什么,却被赵国栋打断,然后从一旁的抽屉里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合同,然后推到林熙身前,又拿出一只签字笔递到林熙手中:“小熙,我知道要说什么,也明白你的心意,可你要是不签这份合同,这家厂子我是真的不敢要,这已经不只是我们两家交情的事情,你明白我的意思么?”

看到赵国栋颇为认真的神色,林熙知道他已经是铁了心,而一个憨厚汉子铁了心的事情,只怕是十头牛也拉不回来。

再说了,赵国栋是一个老实人,老实人的心眼都比较直,承受能力也比较脆弱,如果林熙真的不求回报,甚至都不要赵国栋还那二十万块钱,估计这件事情能赵国栋心里压一辈子,就连晚上睡觉都不踏实。

想到这里,林熙稍作沉吟片刻后,拿起那份合同从头到尾的看一遍,可随着时间的进行,他的眉头蹙的越深,到了后面都懒得看下去。

因为在那份合同上面,不仅表明林熙占了百分之七十的股份,就连这个厂子都在名义上是林熙的,也就是说,如果签下了这份合同,赵国栋和厂里的其他人,就全都是给林熙打工的工人,而且林熙还是个甩手的掌柜,只要等着年底分红拿钱就行。

这么好的事情换做别人来签这份合同,估计能乐的几天几夜睡不着觉,可到了林熙手上,他却怎么也签不下去,如果他真的签了这份合同,那就对赵国栋太不公平了。

彼时,林熙将手中的签字笔往说子上一扔,然后指着合同上的条款直接说出了心中的疑惑:“姐夫,你拟的这份合同是不是有些不合理啊,我这还什么都没做,怎么能拿百分之七十的股份呢,这对你也太不公平了,不行不行,这合同我签不了。”

听到林熙的话,赵国栋轻轻摇了摇头,再次将签字笔递给林熙,并说道:“小熙,你想说什么我都明白,可你要是不签字的话,这家厂子我是不能要的,也是不敢要的,大不了我再把厂子盘出去,再把钱全都退给你。”

顿了顿,赵国栋忽然变得语重心长起来:“再说了,就算你在上面签了字,这厂子不还是我来经营嘛,最多不过年底的时候你多分点红,那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咱们都是一家人,这钱在谁手上不都一样嘛,难道我和你小贝姐有点什么事,你还能看着不管?我让你签这份合同,就是想求个心安。”

作为一个憨厚的老实人,赵国栋在劝人方面没有丝毫技巧,翻来覆去就是那么两句,就是说他最笨也不为过,可尽管他的说服力不强,但林熙还是明白他的意思,诚如赵国栋所说,他不过是求个心安而已。

深深看了赵国栋一眼后,林熙没有再继续争执下去,而是直接拿过那份合同,在签字的地方写下了自己的名字,而从这一刻开始,这份合同就已经具备了法律效应,就是想改也改不了。

签好字以后,林熙将手中的合同交给了赵国栋,并笑着说道:“姐夫,这字我是签了,那你也不能反悔对不对······这下总该没什么事情了吧,那我们就先回去了,等明天早上再来找你。”

不给赵国栋反应的机会,林熙和周哲扶着林芸娴缓步朝屋外听着吉普车的位置走去,等到赵国栋回过神的时候,他们的背影已经消失不见。

以赵国栋对林熙的了解,自然听出了林熙的弦外之音,他将手中的合同翻开一开,只见在合同的签字位置,果然写的不是林熙的名字,而是“赵佳灵”三字大字。

赵佳灵是谁呢?

林熙最宝贝的小侄女儿,赵国栋和小贝姐的可爱女儿,小一一的大名就叫做赵佳灵,而且这个名字还是林熙给她取得。

看着合同上面自己女儿的大名,赵国栋当真是哭笑不得,他怎么也没想到林熙会来这么一手,尽然把小一一的名字写了上去。

最关键的是,不管这份合同上面写的是谁的名字,现在已经具有了法律相应,就是想改都已经来不及了,也就是说,从法律上来讲,小一一是这家厂子的最大老板。

就在这个时候,赵国栋忽然听到林熙的声音传来:“姐夫,我早就说过我在这里的股份,是以后给一一做嫁妆的,不管你赚多赚少我都管不着,反正一一嫁人的时候,我就出这一份嫁妆······而且这份合同已经生效了,现在一一是你的老板,你要想做什么决定的话,还得先征求一一的同意才行啊,哈哈哈!”

听到林熙的话,赵国栋顿时苦涩的笑了笑,看着这种的合同连连摇头,这到底算是怎么回事儿啊。

······

回到林家山,林熙将林芸娴送到床上休息,而他和周哲则是做起了勤劳的小蜜蜂,将昨天整理好的行李箱,以及那些要带走的东西,全都搬到了吉普车上,好在他们家需要带走的东西不多,吉普车的空间也足够发,放下那些个行李箱还是搓搓有余的。

如果林熙预料不错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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