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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一章 警察局(1 / 2)

彼时,摊主心中也犯起了嘀咕,他自然也看到了花狐狸眼中的寒光,而他这次之所以去报警,其实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讨好花狐狸,毕竟他今后还要在北门沟这条街上混迹,如果没有花狐狸的帮衬,或者被花狐狸可以陈溱,他肯定难以生存下去。

所以当他看到林熙打了花狐狸的人,自然生出一种同仇敌忾的心理,因此早在花狐狸到来的时候,他就偷偷溜去警察局报了警。

这个举动虽然说不上雪中送炭,但做个锦上添花也好,至少也能在花狐狸面前混个脸熟,能念着他今天的好,对他能够宽宥一些。

句俗话“皇帝不急,急死太监”,为什么呢?因为不怕皇帝下错圣旨,就怕太监回错了意、传错了话,又或者阳奉阴违打了什么歪主意。

很明显,摊主太监这次就是自作主张会错了意,当他感受到花狐狸眼睛中的寒光后,还以为花狐狸是在记恨林熙,因此当警察再次追问他的时候,立刻邀功似得点头,然后指着林熙说道:“警察叔叔,不是这个花老大,而是这个戴眼镜的,就是他逼迫我强买强卖,你可得为我做主啊!”

不得不说,摊主的演技还是很值得肯定的,因为他说到最后竟然隐隐带上了哭腔,说是泫然欲泣也不为过,可是在他心里却乐开了花,甚至还想着自己搭上了花狐狸的线,以后是不是可以少交一些保护费。

这一次,他感觉美好的未来在等待着他,他的生活充满了光明。

当林熙听到摊主的话后,不卑不亢的推了推眼镜,为自己辩驳道:“两位警察同志,今天这个事情是有很多人都看到的,是摊主先不讲信誉欺骗我们购买商品,而且我也没有强买强卖,出的价钱他也是同意的,而且周围的人都可以见证,我当时是和他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不信的话你们可以去问问,到底谁在说谎就一目了然了。”

“哦?”

其实,当两个警察听了林熙说的话后,心中早就已经信了几分,因为他们眼前这些人是个什么德行,他们作为人民警察自然是清楚的很。

也正是因为他们是人民警察,有些事情并不是他们相信了,就可以做出结果,而是需要可靠的证据来让所有人信服。

彼时,那个消瘦的警察挥了挥手:“好了好了,说这么多到底谁对谁错一两句也说不清楚,有什么话都跟我去局里再说,正好也一起回去做个笔录。”

顿了顿,他又看向花狐狸,颇为无奈的叹息一声:“林小胖,我们警察局都快成你家了,每个月要不进去几次,我看你是浑身难受,这次是你自己走呢还是我们请你?”

虽然花狐狸是这北门沟街道的混子老大,但是给他十个胆子也不敢跟警察对着干,况且他本来就有心想要解释,无可奈何的是,他这些年来实在是臭名昭著,就算是解释了估计警察也不会信他的话。

所以他只好歉意的给林熙投去一个目光后,就带着四个混子小弟和另一个警察先行离去,看他们的方向应该就是去警察去。

“警察叔叔,为什么我也要跟着去啊,今天就是我报的警,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啊!”

“就因为是你报的警,所以你也要跟着回去一起做笔录,赶紧的吧,难道还要我请你?”

同时跟着花狐狸他们一起离去的,还有那个让人可耻的摊主,明显那两个警察也把他划分在花狐狸的阵营里面。

不过话又说回来,无论是是花狐狸还是警察,都不是他一个小小的摊主能够惹得起的,因此他只好心不甘情不愿的跟着警察一起离去,就连他的摊位都无人照拂,等回来的时候会不会丢了什么东西,也就只有天知道。

最关键的是,他不知道自己已经在无形中得罪了花狐狸,以后的日子估计得过的十分艰难,说他是是做主张“偷鸡不成蚀把米”也不为过。

等到花狐狸他们都走远之后,剩下的那个消瘦警察也看向林熙和周哲,以及挽在一起的两个女孩,催促道:“走吧,你们几个也是当事人,也要跟着回去一起做笔录。”

听到消瘦警察的话,林熙顿时眉头一皱,自己明明都已经解释的很清楚了,而且还有那么多围观的人可以作证,为什么警察非要自己跟着他一起回去笔录。

最关键的是,他先前看中的那支毛笔还没有得到手,如果这个时候被人捷足先登,那可就真的得不偿失了。

忽然,林熙想是想起了什么似得,带着笑容问道:“警察同志,能不能就我跟你去,让我们朋友他们先回去。”

销售警察坚定摇了摇头,颇为严肃的说道:“不行,他们也是当事人,肯定是都要做笔录的······放心,只是做个笔录而已,没什么大事,也麻烦你们配合一下我的工作。”

稍作沉吟片刻之后,林熙考虑中间的厉害得失,既然那支毛笔放在那里那么久都没有被人捡走,应该也不差这一会,而且这个警察也是按章办事,自己作为国家的公民,没有理由不配合。

很快,林熙他们跟在销售警察的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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