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儿狼群返回来,你我都得死在这。”
看着一脸凶神恶煞的季煜司,李时笙撇撇嘴扭过头认命的拉车。
季煜司扯了扯嘴角:“往前一直走,就能下山了。”
随后悄无声息的爬上了小拉车狼皮上面躺了起来,反正这女人有的是力气,先休息一会吧。
李时笙一路拉着小拉车往山下走,走着走着,全都是下坡路了。
李时笙轻松了不少,甚至还喊着季煜司推慢点,可是季煜司在车上呼呼大睡,根本没有听到李时笙的话。
走了两三个时辰,天慢慢亮了起来,李时笙这才看到山脚下的小乡村,这座山叫做渠山,而小乡村则叫桃源村。
这是架空时代的一本小说,如今龙元国的一个最偏远的长宁县密云镇桃源村,这个村子的山另一边就是邻国齐阳国了。
李时笙远远的看着炊烟袅袅的村子,时不时传来鸡叫打鸣声,脚下那一条蜿蜒崎岖的山路直通村庄,路的两旁则是田地,此时已经开春,田地里绿油油的。
李时笙此时已经累极了,走到拉车的速度也慢了下来,眼看村子就在眼前。
李时笙咬牙坚持着,此时,突然觉得车变得轻快,回头一看,季煜司在用力推车。
李时笙瞬间有动力了,这么弱的人还坚持推了一夜的车,她在坚持下,马上就到家了。
脸上的汗水混着血水滴答滴答落在身上,让李时笙有些难受,所幸不远处有条小溪。
李时笙到小溪边洗了把脸,冰凉的溪水一下子就激的人清醒了不少,照着倒影把头上的伤口头发全都洗了洗,伤口不深,只是流的血比较多,看起来严重而已。
清洗完后,李时笙这才感觉清爽不少,惊喜的看到水里面有不少鱼虾螃蟹,暗暗想着以后可以来捉鱼虾吃。
李时笙洗完后又找了些消炎的草药随便蹂躏了一下敷在了额头上,而季煜司只是看了一眼李时笙摘的草药,只是普通的草药而已,便默默的在小溪清洗自己,两人没有交流。
休息了一会儿,现在的早晨还是有些凉,李时笙刚洗了头打了两个喷嚏,便又去采了几株风寒草药打算回去煮了喝了,以免感冒发烧,她可不想刚来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就生病。
而且还有季煜司这个随时想杀了自己的定时炸弹。
摘完草药,在小溪边清洗干净,李时笙便回来拉起推车招呼了季煜司一声继续赶路。
季煜司跟在一旁,视线落到了几株风寒草药上,眼神中充满了疑惑,这女人什么时候认识草药了?
走了一会儿路,便遇到几个大婶挎着篮子从远处边说笑,边走了过来,是早上去挖野菜的。
其中就有原主的大娘,原书女主李若云的亲生母亲王氏。
王氏看到李时笙脸上立刻气愤不已,这个没用的,昨天自己都收了牙侩的银子了,结果她没有卖成孩子。
又看到季煜司在一旁,心虚的缩了缩,本来不想打招呼的,直到李时笙拉着拉车走进,眼睛一亮看有一车的狼皮,顿时带着几个大婶走了过来。
几个大婶围过来开始和季煜司寒暄:“老李家的,这是又去山上打猎了啊?”
“天啊,这是狼吧,这么一车,多少只啊这是。”
王氏轻咳一声,当着外人的面表现出一副慈爱模样:“时笙啊,不是大娘说你,寻了个这么有本事的夫君,就踏踏实实过日子,别整天吵吵嚷嚷的。”
李时笙偷偷鄙夷的看了一眼王氏,撇撇嘴,心里忍不住吐槽原主那为数不多的智商能出什么幺蛾子,还不是你指使的。
“是啊,时笙,你这夫君可真有本事呢。”
“比咱村最会打猎的高猎户家还厉害呢。”
“可不是,这狼平常人谁敢招惹啊?”
几个大婶你一嘴我一嘴的说起来。
王氏凑近李时笙,拿出一个手帕,装作一脸心疼的样子帮李时笙擦脸:“时笙,你的头这是怎么了?受伤了吗?赶快回家让你姐给你瞧瞧。”
李时笙不动声色的避开王氏伸过来的手,这王氏只要在外人面前表现出怎么疼爱关心李时笙,那么背地里肯定是要压榨李时笙。
小到柴米油盐,大到房契地契,要不是季煜司死守着最后两亩地契,恐怕早就被王氏忽悠走了。
偏偏原主却乐在其中,以为王氏是真心对自己好。
李时笙家就这么一个姑娘,捡到季煜司,算是季煜司入赘到了她们家。
李时笙从小葬母,是父亲一手带大,两年前因病逝世了,临终前把自己攒了一辈子的银子,大部分给了李时笙的大伯李大海,只为李时笙以后能有李大海照拂,不受人欺负,不缺吃少穿。
可是,千算万算,没算到李大海在家里是做不了主的,李时笙的爹死后,王氏就迫不及待的把李时笙一家赶了出来,说是分家,银子也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