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沈闲出手,不少人都是举起了手机。
林知夏的目光也是注视在了沈闲的身上。
自十年前分开后,林知夏虽然没有再关注过沈闲,但也多少了解一点。
知道他上了音乐学院,学了音乐,成为了音乐人,并且与柳茹云谈起了恋爱。
沈闲今天所表现出的,已经远远的超乎了她的了解。
她忽然发现,自己是一点也不了解沈闲。
沈闲思索了一会儿,将卿卿放了下来。
卿卿就站在沈闲的旁边,一只手揪着沈闲的衣襟,一只手把玩着脖子上的金珠子。
沈闲俯身,不少人围聚了过来,将沈闲围在中央。
他首先在纸上写下了三个大字——《鹊桥仙》。
这个世界的进程,与地球极其的相似,但又有很大的不同。
不过牛郎织女的传说,与地球是一般无二的。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
轻盈的彩云在天空中幻化成各种巧妙的花样,天上的流星传递着相思的愁怨,遥远无垠的天河今夜我悄悄渡过。
只一句,便是让徐子健神情一震,脑海中瞬间出现了一种画面感。
紧接着是第二句和第三句——【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
缱绻的柔情像流水般绵绵不断,重逢的约会如梦影般缥缈虚幻,分别之时不忍去看那鹊桥路。
秋风白露的七夕相会,就胜过尘世间那些长相厮守却貌合神离的夫妻。
这是写牛郎和织女的爱情啊!
不少人都读懂了意思。
“偏了偏了,写偏了啊,鹊桥观要的是那种很甜的诗词,你这写的这么凄美,人家会要吗?”
“对啊,鹊桥观又叫月老店,是大家求姻缘的地方啊,你这写的这么惨……”
“千里姻缘一线牵,人家要的诗词肯定是结局完美的,你写偏了。”
众人纷纷开口。
林知夏的学历也很高,虽然不是古典文学专业的,但也看出,沈闲写偏了。
只有徐子健眸光深邃。
因为他知道,这首词,还有最后两句。
往往最后两句才是点睛之笔。
沈闲不理会众人,正准备提笔写下最后两句。
人群中忽然响起了一道清冷的声音:“沈闲。”
所有人都扭头向门口看去。
只见门口出现了一个全身包裹在防晒衣中的女人,根本就看不清楚面容,戴着墨镜,连眼睛都看不到。
只能够看到这是一个身材很好,皮肤很白皙的女人。
“妈妈!”卿卿见到周挽来了,一眼就认出了她,然后张开双臂。
周挽走过去,将卿卿抱在怀中。
卿卿指着沈闲:“爸爸写字。”
她想表达的是爸爸在写字,但太小了,表达的并不完整。
看到周挽到来,林知夏眯起了眼睛,死死的盯着周挽。
这就是沈闲的妻子吗?
虽然看不清楚面容,但气质真的好高贵啊。
“等我会儿。”沈闲笑着开口,看着周挽,咏出了最后两句:“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周挽闻言,藏在墨镜下的双眸一眯。
她读书的时候,可是当过校文联主席的,瞬间就读懂了这两句的意思。
什么意思?
沈闲这是在跟我表白吗?
我不能答应!
因为宁彩有与沈闲发展的意思。
而且,自己喜欢的是邮差啊。
最后两句出现,徐子健的脸上出现了震撼之色:“牛逼啊,小沈,你真牛逼啊,最后两句,简直是神来之笔!”
围观的吃瓜群众纷纷深长了脑袋,看着纸张上的那首《鹊桥仙》。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哇,好美的词啊!”
“这脑袋是怎么长的啊,随手间便是写出了如此婉约优美的词!”
“这诗词水平,比古代的大家,都不遑多让啊!”
沈闲的书法水平一般,但字迹清秀,将那首诗举起:“天师们,请过目!”
六个天师齐齐走了过来,盯着这首词,口中还在自读着。
周挽抱着卿卿也走了上来,口中细细咀嚼:“纤云弄巧,飞星传恨……”
无论是古代的诗词大家,还是现代的文人,以牛郎织女写诗词的话,都因袭了“欢娱苦短”的传统主题,格调哀婉、凄楚。相形之下此词堪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