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槽,我以为院长会亲手打脸,然而我发现,哈没等到他打脸,他一哭我就受不了了,恨不得亲自上阵去判决啊啊啊啊。】
1l:我看不到院长的脸所以我觉得他很像是在干嚎,但是那又怎么样我看着心疼,好想亲自上+1
2l:在这个案件开始之前,我们都忘记院长的年纪了,虽然当初他的身份曝光的时候我十分惊讶,可是再没有什么事情能像现在这样让我记住他的年纪了,十六岁,他才十六岁!
64l:泪目,再也没有哪个十六岁的少年能给我这样惊艳的感觉,当初东方男神好歹是毕业之后才轰动全联邦的,现在院长却让我恨不得什么事情都为他去做,平时总是嘲笑别人身为粉丝的种种行为不理智,然而轮到我身上的时候,我发现,特么的我也愿意为了院长脑残,反正院长后院都有一群病友!我不孤独!
102l:他们不就仗着那女生年纪小所以有恃无恐么,一个十八岁的女生,盗取一个十六岁的“孩子”——没错在我眼里就是孩子——的东西,还在网上破口大骂,他们也真有脸,未成年人保护法什么的根本可以摒弃了,犯罪的是未成年人,可以从轻处罚,然而被侵/犯权益的也是未成年人,这是要重罚吧?跪求学法律的病友们出来普及一下相关知识。
159l:回102l的病友,在这种情况下,犯罪的人不能够申请从轻处罚(这里的从轻基本上可以归类到一笔带过一笑泯恩仇的那种了),但是按理来说确实需要比法律上规定的要稍稍判得轻一些,不过哪怕是轻一些,也够这妹子喝一壶的了。我记得擅自搬运、改编别的作者的文,不仅仅要道歉,并且黑历史要进入个人资料,还要赔偿一定的费用,并且情节严重的要坐牢,这妹子是未成年人,估计黑历史记入个人资料这件事能免,其他的不好说,依法判定入狱的话也要适当减免一定的时日,但是这些都不重要,不罚这个女的我心不甘,我家院长哭了啊!
249l:两次开庭审判,两次的震撼,我还记得他上次独自上庭的时候面对傲慢的纽卡斯人然后高傲地甩出种种资料打脸的事情,那会儿我觉得他简直帅破天际,那会儿我就觉得我心中的男神得换人了,然而这次同样是震撼,但是更多的原因是他让我终于意识到他还是个十六岁的孩子,当年我十六岁的时候在干什么?上课玩闹无忧无虑,我爸妈舍不得我受到哪怕一点儿委屈,可是看看这个女的干了什么,盗走我家院长的东西还理直气壮,仗着自己年纪小妄想推脱责任,呵呵,她年纪小,难道我家院长看着就很老吗?
328l:坐等法院判决,要是法官还是从轻发落的话,呵呵我也得去模仿模仿这种行为了,毕竟,我、年、纪、小!
400l:同坐等。
法院这边,东方慕把头埋进东方言的怀里就不打算出来了,就摆明了“我不听我不听你们欺负我”的悲惨模样,在场的人脸色变了又变,原告当庭痛哭的例子比比皆是,觉得被告狡辩、或者说诉说案件的时候回忆过于痛苦等等都足以勾下原告的眼泪。
东方慕自从开庭到现在,一句话都没说,不少人都看过他打脸纽卡斯的经典案件,都在等着他再度出手,可是他没有,他选择了用哭声来诉说他的委屈——这样的哭声于大家来说更为震撼。
是啊,那个女孩子才十八岁,是未成年,可是如今这个被夺走了属于自己东西的少年,何尝不也是个孩子呢?
东方慕全程没有说一句话,可是他的哭声,却比任何言语都更为有用——虽然这哭声听上去就是干打雷不下雨的类型。
原告律师乘胜追击,大部分观众表示:两边都是未成年,虽然都同情,可是很明显原告看上去更可怜怎么办!
被告这边,梦梦父女的脸色渐渐变得差了起来,等到原告律师提出希望法院按照律法对被告进行xxx各种判决的时候,他们险些跳了起来。
“我的女儿只是个孩子!”他黑着脸强调。
东方言抬头看了他一眼,用淡淡的语气回答道:“哦,我知道,我儿子比她小两岁,但是比她懂得太多了。”语气中不仅仅是对东方慕的宠溺,也是对两人的嘲讽。
梦梦的爸爸脸色瞬间就涨成了猪肝色。
原告律师提出,梦梦需要公开对东方慕道歉,并且赔偿一定的费用,并且盗取别人小说擅自转载这一件事,要记载入日后她的身份光脑里面。
此时的梦梦父女,还不知道“盗文”在联邦究竟是多么严重的罪名,他们还以为这样的罪名就和在他们国家一样,其实没有多少人在意。
于是他们授意律师,在赔偿费用上尽量帮他们反驳,只要不坐牢、不赔偿巨额费用,那么他们就很满足。
至于道歉一说,等到梦梦用原账号道歉之后,可以再另外申请一个号什么的,在网上嘛,改头换面或者是换个网站之后谁也不认识谁不是吗?
东方言看出了他们的想法,眼中闪过一丝嘲笑,并没有在赔偿费用上纠缠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