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已适应这里的一切,包括纺织厂的工作。
从原先的笨手笨脚到现在的眼疾手快,沈若黎不知道下了多少苦功夫。纺织厂的工作并不轻松,费眼又费神。果然,哪有什么轻松的工作啊!
她不是没有想过辞职,看着身边不少人下海了,她也心动过,可小承安怎么办?
再说了,纺织厂的工资也不低,够他们娘俩生活了。她好不容易上手了,现在辞职了,她都觉得不值!
让沈若黎最为苦恼的是有几个纺织厂的男工得知她丈夫没了后,整天向她献殷勤,惹出了不少闲话。她明话暗话都说了,可人家就装作听不懂一样,在那装傻充愣。
唉,没办法,都怪她长得太美了,这该死的无处安放的魅力。
“沈同志!沈同志!这儿!这儿!”
沈若黎刚把自行车停好,就听到有人喊她,还是男人的声音。
她回头一看,哦,原来是她的追求者曹大庆啊。
“曹同志,你喊我是有什么事吗?没什么事我就先走了,快上班了。”说完,沈若黎就准备走了,连一句话也不想多说。
“哎哎哎!别走啊!有事有事的!”见沈若黎要走了,曹大庆急了,一把拉住了她的胳膊。
“放开!”沈若黎冷冷地说道,那落到曹大庆身上的眼神如同刀子般凌厉。她最讨厌没有边界感的男人了!说话就说话,动手动脚的干什么!
曹大庆连忙松开了手,又将藏在身后的包子拿了出来,“沈同志,这是我特意给你带的肉包子,还是上好的五花肉呢,可贵了!”
那语气中带着满满的优越感,仿佛笃定沈若黎一定会接受。
“不了,无功不受禄,你还是留着自个吃吧!”沈若黎直接拒绝了。
什么意思?在她这找起优越感了?她虽不能天天吃肉,但也不差这一口啊!把她当成什么人了!还真以为她是那天真傻白的姑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