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
老土悄摸摸的缩在角落阴影里。
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进来的,也不会有人看到他。
他就是黑夜中的幽灵,无处不在。
老土挑选酒吧,凭的是耳力。
这条街上六个酒吧,最嘈杂、男人呼声最高的就是这家了。
男人呼声高,必有绝色贱人。
老土来对了。
他一眼就看到那个穿着红色包臀裙,踩着红高跟的妖艳女人。
她在打碟,呼之欲出的雪白弧线随着音乐节奏跳动着。
红色!
该死的红色!
呜!
老土的血在燃烧,瞳孔亦是变的血红起来。
不过,他是个有耐心的猎人。
那个妖艳的女人打完碟后,她又开始表演起了钢管舞。
那风情、狂野的舞姿,在空中旋转飞舞的红高跟,就像是最美的风景让老土愈发的激动。
更令老土癫狂的是。
女人飞扬的裙摆下,隐约可以看到黑色的裤头。
这跟当初背叛自己的那个女人一样无耻、下贱。
错不了!
红色高跟,妖艳美丽,水性杨花!
这就是他想找的完美猎物!
老土癫狂的舔了舔干燥的嘴唇,继续耐心等待着。
胡冰在男人们的吆喝、围捧中,喝了很多红酒。
一直耍到了凌晨一点,她才醉醺醺的走出了酒吧。
“姐,你喝醉了,要我送你回家吗?”
一个帅气的男人冲她吹了吹口哨。
“不,不用。”
“嘻嘻,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不就是想……想睡我吗?”
胡冰玉手拍打着男人,媚笑道。
“他来了!”
“不用怕,往左边的和平路走。”
“美女,确定不要我送吗?这个点可不好打车啊。”
男人正是秦春,他借机把玉坠塞在了胡冰手里,耳语了一句。
“滚,滚!”
胡冰摆了摆手,晕乎乎的往左边街道拐去。
左边的和平路有一片烂尾楼。
这个点人比较少,一旦发生打斗不会殃及到平民百姓。
路灯昏暗。
路上连个人影都见不着。
胡冰听到身后有沙沙的声响。
越来越近了!
她甚至可以听到,那可怕、浓烈的呼吸声。
“谁?”
胡冰猛地回过头。
只见几步开外,一个形如厉鬼,身材矮短的家伙正站在路灯下死死盯着她。
他那双血红的眸子,透着毒蛇般的阴鸷、森冷。
饶是胡冰见过不少穷凶极恶之徒,目光一接,浑身汗毛仍是竖了起来。
“娟,呵呵,你不记得我了么?”
“是啊,你陪过那么多的狗男人,又怎么会记得我呢。”
“你过要嫁给我的,你过只要我攒够十万块,你就是我的。”
老土摇晃着脑袋,癫狂、沙哑的往胡冰逼了过来。
“娟是谁?”胡冰冷然问道。
“呵呵,你不是娟。”
“她呀,跟你一样喜欢穿红色的高跟鞋,超短裙。”
“她跟你一样不要脸,喜欢露着裤头给男人看!”
“你们都是不要脸的贱货,都是该死的贱种!”
“都得死,都得死!”
老土眼前又浮现出帘年镇发廊里,那个他爱了一生,恨了一生的女人。
她叫娟。
只有她不嫌弃他丑。
只有她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用热情、温柔融化他残缺的身躯与心灵。
娟告诉老土,只要三万块,就嫁给他做媳妇,给他生好多好多像她一样漂亮的孩子。
从那以后,老土不要命的挣钱。
白,他玩杂耍,晚上就去工地搬砖。
他被人笑话像条狗,是怪物。
被人恶作剧换晾具砖头,把头砸的血流如注。
他在工地上挥汗如雨,别人搬一晚上砖挣一百,而他只能拿五十。
那个可恶的包工头每次给钱,都会甩在他脸上。
然后让他趴在地上一边学狗叫,一边捡钱。
无所谓。
老土根本不在乎。
他只知道每多挣一分钱,离娶娟就更近了一步。
终于,老土攒够了三万块。
那晚上,老土跪在娟跟前,向自己的“女王”虔诚献上了三万块。
娟答应了他,并使出浑身解数舒舒服服伺候了老土一宿,叫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