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工具不趁手,几次银簪扎入肉里,让男子发出了几声低沉的闷哼。
剧痛让墨归有了一点意识,昏沉中,他将眼睛睁开一条缝隙,眼前出现一个模糊的轮廓,勉强能分辨出是一个一头乌发的女子。
他想看清楚这女子的长相,可他太虚弱了,眼神根本无法聚焦,眼前只有朦胧素色和闪闪光点。
那光点应是耳饰反射的光芒,好像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姐。
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是在给自己疗伤么?
墨归还来不及多想,一阵眩晕袭来,他就又晕睡了过去。
再次醒来时,身边的女子已经变成了一个老大夫。
老大夫见他醒来,笑道:“醒了就好,你小子真是福大命大!”
墨归愣了愣,发现自己已经不在破庙,而是躺在一家医馆里。
他用沙哑的声音艰难询问道:“是谁……送我……来此?”
虽然只吐出几个字,可老大夫却意外地朝他多看了几眼。
无他,实在是这声音过于好听,与他这一身褴褛极不匹配。
老大夫将墨归按回床板上,道:“一位善人。”
老大夫的话音一落,墨归就觉着自己左臂上传来了湿湿凉凉的感觉,转头一看,正见毛团扒在他床边,用小舌头舔着他。
看见毛球,墨归脸上的戾气少了几分,眉头也舒展开了,“臭小子……是你寻人救了我?”
阿旺好像听懂了墨归的话,开心地在地上转了一圈,然后又扒在了他的床边,拼命摇着尾巴。
墨归费力地伸手挠了挠阿旺的小肚皮,对大夫道:“可否告知恩人姓名,他日,必会重谢!”
老大夫笑了笑,根本没将男子的话放在心上。
虽看不清男子面容,但听这小子谈吐,知他应是读过书的。
可天灾过后,即便有些薄产的人家也沦为了乞丐流民,这些人想翻身,怕是难喽。
他是大夫,当然知道刚刚那位娘子是陇西保信堂的少东家,因听说过不少农夫与蛇的事,怕把沐云书的身份说出去,会给她带来麻烦,便摇头道:
“小子还是好好养病吧,这才不辜负姑娘救你一回。”
顿了顿,老大夫又道:“哦,对了,姑娘说你若没办法照顾这个小家伙,就把他留在这儿,她会派人来接它。”
墨归看这老大夫的表情,就知他误会自己是那种想要攀龙附凤的小人,想要跟老大夫解释几句,可他还没退热,一着急脑子又眩晕起来,挣扎着张了张嘴,最后还是闭上眼睛,晕睡了过去。
老大夫见状忍不住再次感叹这小子命大,伤成这个样子,如果不是被沐云书及时发现,就算不死也残废了!
发出感叹的不只有老大夫,还有走在沐云书身边的宝珠。
“那个小家伙当真忘恩负义!您救了它,它竟不愿跟您走,守着那乞丐,早晚被人填进肚子里!”
宝珠一脸愤愤,想着刚刚无论她如何威逼利诱,那狗子始终无动于衷,心里就气闷的不行。
沐云书无奈地敲了敲宝珠的脑袋,遮住眼神中的不舍,勉强笑道:
“那男子是它的主人,它丢下主人跟咱们离开,才是真正的忘恩负义!”
其实阿旺不愿意跟她走,她心里比谁都难过,可她知道阿旺有多忠诚,即便强行把那小家伙抱回娄府,它也会偷偷跑回男子身边的。
毕竟,它不像她一样,有着前世的记忆。
这样也好,比起外头,娄府才是那吃人不吐骨头的魔窟,她还有很多事要做,未必能护它周全。
而且阿旺那么不舍离开那男子,说明男子对它很好,只要阿旺平安活着,便是她所求,她不该贪心的!
宝珠会生气,是觉着二奶奶真的很喜欢那只小毛球,见二奶奶比她看得开,便也不再劝了。
几人沉默着跟罗三走到一个破旧的院落前,里面的阵阵鞭声吸引了几人的注意。
“二少奶奶,就是这里了!”
罗三皱着眉头朝院子看了一眼,“奴才已经打问清楚了,那脸上带刀疤的男子叫金大川,干的是给牙行送人的买卖,我与他说咱们要在北方开牙行,这才与他搭上话。”
沐云书点点头,罗三是娄府家生奴,自她入府就帮她做一些琐事,谨慎又机灵,可惜前世这样的忠仆竟被娄家人逼着给娄三郎顶了罪,让他落了个身首异处的结局。
“罗三哥,辛苦了。”
这声“辛苦”让罗三愣了一下,二少奶奶从前对他们这些下人很好,但她为人很是严肃,不好亲近,所以下人们都很怕她。
倒是府里其他的小姐少爷,一天天无忧无愁的,总会拿出一些碎银子打赏下人,因此,好些下人都在背后说二少奶奶的不是,说她是苦命相又小气,看着就晦气。
可他知道二少奶奶的难处,知道她一个女子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