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十比闹钟早两分钟醒来。
他摁掉了闹钟,盯着这可爱的小玩意儿,循例坐在床边醒了会儿神。
这是乔兴荣前两天给他们三个买的,红色金属外壳的小闹钟,像一只长了对大耳朵的短腿猫,造型简
单却别具新意,当即就俘获了他的心。
他想,这买回去给孩子们,他们一定很喜欢。
不过乔兴荣最终买了六个,另外三个分别给秦豫吉和周家的两个大孩子。
六个闹钟,四种颜色。
乔兴荣凭着自己的大直男眼光,挑了两个火一样的红色闹钟,一对金黄色的,剩下两个一个白,一个绿。
他想着红的给女儿和妞妞,可真正到了发闹钟的时候,祁初十却紧跟着乔芸樱的手,抓走了第二个红色闹钟。
当时大家的表情都有点凝滞。
毕竟祁初十过去从来没有表现过出自己爱穿红戴绿,所以没人料到他会要这个红色闹钟。
而祁初十直接装瞎,愉快地收走了闹钟,满心都是“只有我和小乔是一对”。
当然,对于祁初十而言,闹钟的功能性是鸡肋的,但这不影响它的观赏价值。
只要看到它,祁初十就会觉得身心舒畅,每一天都是美好的。
看够了,祁初十终于走出屋,但眼前的情形把他惊呆了。
乔芸樱和黑妞已经穿戴整齐,坐上了自行车,一副即将出发的姿态。
“你们这是?……”祁初十慌了神,不过乱的是心弦,他脸上仍然是天塌了也不会变的淡然自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