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晴回忆着上一世看到的报纸内容,说道:“随着市场开放,结束了吃大锅饭的时代。茶叶可以自主经营,赚了亏了都得自己担着。所以我才提议要先把库存给推销出去。”
连晨点点头,犹豫着说道:“以我对我哥的了解,只要我有所行动,他会不顾一切阻挠我。”
“你们兄弟之间,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连晨像是陷入什么久远的回忆,喃喃地说道:“连宵比我大三岁,可能从我出生时,他就觉得是我抢走了父母对他的独宠。我们性格不同,我想要什么,就会直接说,甚至为了想要的东西吵啊闹啊的,因为家里条件还算比较好,父母一般会视情况尽量满足我的要求。而连宵表现得比一般同龄孩子要更加成熟懂事。他从来不会向父母吵着闹着要什么东西,但是他会私下从我这里抢。”
夕晴摸了摸榕树的树干:“喜欢的东西不直接开口要,而是不择手段的抢,确实是他的风格。”
“我们兄弟俩的关系一向不合,小时候我经常主动找他玩,但他每次都会用那种冰冷的眼神看着我。”
“我还以为是那件事影响了你们兄弟之间的感情,没想到你们从小就这样。”
连晨指了指头顶上的这棵大榕树。
“以前这里有一张秋千,是我求着张叔帮我做的。就是大龙的父亲。”
夕晴点点头,抬头往上看,树干上并没有找到丝毫秋千的痕迹。
连晨回忆道:“我记得很清楚,十八岁生日那天,我放学回来,看到连宵坐在秋千上看书,那时我们已经很久没有说话了,我鼓起勇气走上前,询问他在看什么书。”
“那他理你了吗?”
“他不仅理我了,还告诉我他看的是黑塞的《彷徨少年时》,还让我跟他一起坐在秋千上,细细地跟我讲那本书的内容。那个夏日的午后,我们聊了很多,我甚至以为我们兄弟之间的隔阂将在那一天完全化解。”
夕晴的心猛地“咯噔”了一下,开口问道:“之后发生了什么事?”
连晨将头抬起,轻叹了一口气:“他把书送给了我,让我推秋千,他一直喊着‘高一点,再高一点。’我用力地推着,我们大声地笑着,兴奋极了,快乐极了,秋千越荡越高,越荡越高……”
夕晴听得心都揪了起来,似乎预感到之后发生的事了。
“不知怎么的,连宵飞离了秋千,从高高的空中,重重的往下坠落。血迹染红了那本书。”
夕晴紧紧揪着身前的衣襟,仿佛看到了连宵从秋千坠落的画面:“天呐!所幸他后来没事,对吗?”
连晨别过头,低声道:“他的右手伤了,因此在考场发挥失利,没能考上大学。”
虽然看不见连晨的表情,但从他的口吻中就能听出其中的自责。
夕晴隐隐觉得这个故事有问题,但一时半会儿也没想明白问题出在哪:“他因此记恨你?”
“如果我是他,我也会怀恨在心吧。这么多年过去了,他吃饭写字都一直使用左手,右手基本不怎么使用。”
“不对啊!”
连晨听到这话,转过头来。
夕晴坐直了身子,看向他,直直地对上了他那双因为自责而下垂的眼眸:“前些日子,我在市场里卖玉米时,赵志远来找我麻烦,差点用甘蔗打了我,是连宵出手抓住了那根甘蔗,他用的是右手。人在下意识作出反应的时候,是来不及考虑用哪只手的,所以我觉得他的右手没有问题,至少现在已经……”
“那你有没有被打伤?”连晨微微蹙眉,没等夕晴说完,就紧张地询问。
“没有。”
连晨又问:“赵志远是什么人?”
“就是我们在丽花歌舞厅碰到的那个朝我吹口哨的男人。”
连晨想起来了,点点头,这笔账,他记下了。
“哎呀,你的关注点不对,我是想说连宵的右手没事,至少没有你想象的那么严重,你不用因此太过自责。”
连晨自嘲地苦笑道:“他在我面前故意只用左手,应该就是想时时刻刻提醒我,我欠他的。”
夕晴突然想到了什么:“对了,我们刚认识那会儿,你说我姥姥给连宵治过手。”
“嗯。我父母遍寻名医,希望能让连宵的右手恢复如初,可是连宵的手,一碰就疼,医生们都检查不出问题,后来几番辗转找到了神医婆婆。”
“那连我姥姥都没治好他的手吗?”
连晨微微摇头:“也不是,他原本的手碰都碰不得,一碰就喊疼。经过神医婆婆治疗之后,他不喊疼了,也可以正常抓握了,所以我母亲才十分感激神医婆婆。只是一段时间之后,连宵常常说自己的右手使不上劲,所以只能拼命练习左手写字,左手吃饭。”
夕晴大致明白了,也许连晨心里也明白。除非连宵亲口承认他手疼是装的,否则连晨心里的那份愧疚永远不会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