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书迷村>武侠修真>至尊帝婿> 第四百二十四章 若得我命皆由我,方能火里种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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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四章 若得我命皆由我,方能火里种金莲!(2 / 2)

通身每一寸暴露在外的肌肤,都闪烁着陶瓷般的光辉,透彻清亮,熠熠生辉,反射着地面残存火焰的红光。

“秦……”

沐红裳不可置信地看着秦风,一时间连句话都说不出来。

沐红裳记得,秦风身为中原人,肤色却不像是大多中原人那般洁白。

身上露出的肌肤,手上,胳膊上,几乎都隐约可见不少的伤疤。

可现在,秦风露出的小臂,光滑的近乎透明,上面青紫色的血管隐约可见,没有半点疤痕!

没错!秦风,正是借用了烛九的离火金瞳,趁机淬体。

秦风的境界,虽然因为抽出了一半的骨髓而跌落,但毕竟也曾经是宗师巅峰级别的人物。

论实力,不过是没有参加江湖评比,也足够屹立于龙榜前三!

如果是宗师

级别的人,展出离火金瞳这种神通,秦风说不定真的会因为嫌麻烦,而躲闪这些火焰。

然而,烛九不过区区一个半步宗师。

想要伤了他,还差点意思!

不,不光是差点意思。

不但伤不到他,还正好被他拿来利用,进行淬体!

“怎么可能?!”

烛九不可思议地大吼了一声!

这离火金瞳神通的厉害,无论离火寨的随从们,围观了他施展多少次,终归他本人才是最清楚的!

就算一般的宗师强者,也不能硬抗这离火金瞳的伤害!

可谁能想到,眼前这个平平无奇的小子,不但接了下来,毫发无伤,甚至……

甚至,还拿他的火焰,进行对自己肉体的淬炼!

伤害性不大,但侮辱性极强!

离火寨少主烛九,半步宗师,使出了在外面传的神乎其神的绝技神通,离火金瞳。

只为对付一个小小的暗劲巅峰。

可,最后的结果却是——

暗劲巅峰的对手,在他烛九面前,毫发无伤。

甚至还反过来,用烛九的金瞳离火进行淬体。

这种事情若是传出去……

不光光是烛九一个人,会沦为西南苗疆的笑柄。

包括离火寨,也会在七十二寨当中,抬不起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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