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苏乙,本片第二单元——十大贼王已开幕,演出任务发布如下:
一、演出时间:即日起三个月内。
二、演出任务:扬名立万,竞选十大贼王之一的名头,手段不限。
三:排名奖励:十大贼王排名有先后,按名声度、影响力及成名作引发轰动程度等方面综合排序。其中——
第一贼王,奖励200导演分!
第二贼王,奖励150导演分!
第三贼王,奖励100导演分!
第四、第五贼王,奖励50导演分!
第六、第七贼王,奖励20导演分!
第八、第九贼王,奖励10导演分!
第十贼王,无奖励。
四:失败惩罚:如不能扬名立万,无法成为十大贼王之一,则判定本单元演出任务失败,扣除30导演分,并自动成为第一死斗目标。
五:特别说明:
1、本单元为十位助演出场展示环节,主演马军全程不得参与,否则视为违规。
2、十大贼王包括但不限于演员身份,演员可自行培养心腹手下,成为十大贼王之一,并可获得手下相应名次一半导演分的奖励。
3、除不可抗力原因,你不得缺席本次演出安排,否则视为违约,后果自负。本次演出信息除非发生临时更改,否则不再另行通知。
十大贼王剧组”
两百导演分的奖励,差点没晃瞎苏乙的钛合金眼!
讲真,苏乙心动了!
非常心动!
而且按照这一演出任务独特的规则,两百导演分都不是最高奖励!
比如苏乙,如果他能得到港岛第一贼王的排名,再把自己的两个便宜弟弟托尼和阿虎培养成第二、第三贼王……
那他一下子就能拿三百多导演分的巨额奖励!
仅仅一个演出任务,就收获这么多!
这是什么概念?
这特么是白日做梦的概念!
这怎么可能?
其他演员又不是煞笔,还能让苏乙带着两个小弟把好处全拿了?
小看对手等同于自杀,苏乙虽然心生贪婪,但却不会被贪婪蒙蔽自己的理智。
他甚至很快让自己冷静下来,分析这独特的演出任务。
毫无疑问,两百导演分的高额悬赏,会让十个助演打出狗脑子,也要争一争第一贼王的名头。
但第一贼王是那么好争的吗?
虽然任务规定马军在这一单元不能出手,但不代表港岛其他警察就是吃干饭的,会对他们放任不管。
枪打出头鸟!
港岛三万多全副武装的警察,绝对不是吃素的,别拿土著不当威胁,他们的枪子儿不是爆米花,打在身上,也是会死人的!
死了的贼王,还是贼王吗?
不是!
死了就是扑街,赢了才叫贼王。
十大贼王的对手从来不是只有马军一个人,而是还有港岛三万警察,甚至还有六大家族,以及每隔心怀正义的港岛市民。
这么一想,苏乙有些深刻认识到,自己这次扮演的角色是个什么玩意儿了。
绝对的大反派,无恶不作,坏的冒油。
而且十大贼王的对手还有彼此,至少在这一单元是这样的。
大家都要竞争十大贼王的排名,那除了自己搞出大动静来,阻止和削弱对手,甚至是除掉对手,岂非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竞争手段?
所有想要扬名立万,成为十大贼王,不但要面临警察的威胁,法律的惩罚,道德的谴责,还要面临同行的暗算。
这绝对不是件想当然的事情,十大贼王绝对还要面临严重内卷的问题。
原剧情中,越南三兄弟因何成名发迹?
起因是他们三个吞了山哥八千多万的一批独品。
山哥可不是个小角色,而是新记的座馆,越南三兄弟这时候还没有自立门户,也是新记的人,只不过比山哥小一辈,他们是帮同为座馆的四眼、光头和大侠三位大佬做事。
但越南三兄弟吞了山哥的货不说,四眼等三人来找他要个说法,他们连四眼等三位大佬也一起威胁,搞得对方只能妥协。
于是三兄弟彻底打响了名号,立起了百越帮的字头。
这就是越南三兄弟扬名立万的“代表作”。
但这事儿很有影响力吗?
很震撼人心吗?
讲真,其实一般般,也就最多在一个片区内有影响力,然后最多是黑道内部,以及警方O记知道有这么号势力崛起了,再扑腾不出什么浪花了。
如果苏乙还按照原剧情这么来,他这十大贼王的名头,还真不一定能拿到。
王宝带着他手下黄毛阿杰,就要称霸旺角了,这事儿大不大?
天养生七兄弟,打劫了一亿美金,最后还打进了警察局总部,够不够威?
洪继鹏打算用一吨炸药炸掉红磡海底隧道,就问凶残不凶残?
卓子强勒索大富豪十亿元港币,轰不轰动?
就连当街端着AK扫射的陈一元都跟警方完了把舆论战,大大地露脸出名了一把。
更何况还有让警方蒙受惨重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