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宋央着沈宇珩陪他出来,也不是让人做苦力背粮的。
他想在成亲前给柳苗备点首饰脂粉。柳苗喜好打扮,在柳家就是被娇生惯养的,嫁到他方家也一点都不能怠慢。
“我看你给拾哥儿买的东西都好,我眼光一般,拉着你来帮我掌掌眼。”
“没问题!”沈宇珩爽快答。
“前几日镇上时兴的玉簪子出了好多样式,我跟那儿的掌柜认识,让他给你介绍介绍。”
方宋点头,“行!”
到了店,方宋在掌柜的推荐下,挑着首饰,拿起一对镯子对沈宇珩说,“哎?我怎么不见拾哥儿戴过镯子啊!”
“买了,我之前买的都被他放到箱子里包着呢,拾哥儿怕做活打碎,心疼的紧。”
方宋笑了笑,“那我多买点,反正小柳儿到了我家不用做活!”
沈宇珩白他一眼,“你这样显得我在欺负我们拾哥儿做活。”拾哥儿勤快,沈宇珩很多次都不让对方干,可对方闲不住,非要帮忙,没办法,只好允了他。但到底那重活一点没让他做。
“掌柜,再给我拿一对镯子,回去我就命令拾哥儿戴上!”男人的攀比心一下就起来了。
最后方宋买了两对镯子,三支簪子,还有些胭脂水粉。沈宇珩也买了东西,但他有些心虚,之前就买过不少,很多都闲置着,戴也戴不过来,被拾哥儿说过一次。如今因被方宋激着又买,定是要挨说了。
两人来到成衣铺,方宋想置办些布匹给柳苗。店家推荐了几匹,但方宋不太满意。跟沈宇珩低声说,“这儿的颜色不纯啊,质感不太好!”
沈宇珩瞧着都一样,“你一个大男人还懂这些?”
“你不知道吧,之前我家开过染坊,我可是在染缸旁长大的,对这颜色最敏感。”
“看不出来啊!你家开过染坊,柳哥儿家又是刺绣,合着就是一家啊,若是开染坊卖衣服,定然能赚不少钱!”沈宇珩随口玩笑道。
方宋却听进去了,他日后还要供养弟弟妹妹读书,多挣点钱也好。再者柳苗喜欢热闹,若是以后留在镇上也不错。
“是个好主意,我要计划计划!”
沈宇珩拍拍他的肩膀,“行!一起当老板,以后你去我酒楼吃饭,我去你那儿制衣!”
“好!”方宋露着大白牙,憨爽的笑着。
往常一路上都兴致勃勃的人,今天愣是一句话也没说。
木竹直到回了家也没开口怎么跟叶竹提这事儿。
叶竹是京中亲贵的小哥儿,自小没受过罪,一朝落势,没怨天尤人还同自己住在这破旧的土房里。
这样好的人,若是知道日日夜夜同床共枕的是个汉子,只怕
木竹正陷入天人交战的纠结中,身旁一直没说话的叶竹开了口,语气里隐含着委屈,“那柳小哥儿问你婚配是怎么回事!你还单独跟方宋聊天,是不是真对人家的小哥儿起了心思!”
“嗯?你这是”木竹有一瞬的愣怔,若是真以为自己是小哥儿,断不会这样误会。
叶竹见他还打算装模作样,恼怒着上前揪着对方的衣领靠近自己,“我早就知道你是谁了!城哥!”话落,眼睛湿润通红,“我不知道你装小哥儿是为了什么,也不知道为什么不与我相认,但你是汉子,既然跟我同睡到一处,就万万不能再娶旁人!”
在脑子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身体已经先一步抱住人哄。木竹最见不得人哭,从幼时就怕他落泪,适才这番言语,岂不是表明他心中有自己?
“林庭,你都知道?”连他自己都惊讶说出的话带着颤音。
他以为是自己求而不得,虽也是官员之后,但远比不上林庭家的地位,心中一直自卑,不敢透露半点情愫。
林庭是个肆意张扬的小哥儿,在京中求娶的人数不胜数,他的心意也只是万千之中最微不足道的。
直到适龄的婚配,那些求娶的人踏破门坎儿,也没让林庭应下,通通被拒之门外。
木竹知晓既生了几分喜,又多了七分的忧。想着等自己考取功名再求娶,才有点底气。
可等他金榜题名,林庭家中便出了事。他当朝面圣为此事翻案,奈何先皇昏庸,一并受了罚。最后还是得方大人相助,离开京城,一路朝这南边走,途中遇到了同样躲藏隐匿的林庭。
这期间,他们七年没见。林庭一路波折,身为小哥儿,定遭受不少欺辱,所以冷不防看见汉子朝自己走过来,还没看清脸,第一反应就逃走了。
木竹无法,只能扮作小哥儿一点点接近,起初对方还有些戒备,从破庙之后就非常依赖自己了。
“是那个破庙?!”
叶竹见对方才反应过来,恨恨地踮着脚咬到他的左肩,“小时候我就咬了你一口,现在再咬你一口!不许再丢下我了!”
木竹恍然记起那时两人看到官兵无奈躲到水里,后来在破庙晒干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