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竹村
沈宇珩提溜着刚从陷阱里找到的两只野鸡,穿过竹林就来到了村子里的小道上。他家住在坡上,每次都必须路过这儿,往常也就偶遇几个背着锄头去劳作的人,倒不像今日围满了人。
“你给我起来!再不起来误了时辰我就打死你!”
“呦,这是咋回事儿,陈家娘这是干嘛呀!”
“说是陈家嫁小哥儿,这小哥儿不愿意呢”
“出嫁?怎么连个红布都没看见,也没见媒婆上陈家啊”
“说是嫁,不过是卖,卖给人家镇上的有钱户做外室”
“”
周围的人叽叽喳喳,沈宇珩也听了个大概。当下感叹着还是现代好,起码恋爱自由,没那么多规规矩矩,条条框框。感慨完就想着先回家把鸡炖了,毕竟他莫名穿越到这儿已经有几天了,天天白粥野菜的,这野鸡也不是那么好寻的,总算能吃顿荤腥了。
至于村子里的这些八卦事情,他也没多大兴趣。一个异乡人,能顾好自己的生存就不错了。沈宇珩刚迈开腿,身旁就窜出来一个人,长得高高大大,皮肤黝黑,总挂着憨憨的笑意,露出他的大白牙。
“呀,大宇,你也在这儿啊。”方宋笑着道
沈宇珩点点头,想起前不久自己去山上第一次做陷阱,不是很熟练,差点掉进坑里,还是方宋拉了他一把。作为感谢,他把自己打到的野鸡送给了方宋。对方是个自来熟,又热情,一来二去,他也算是自己来到这个陌生世界里的第一个朋友了。
虽然认识没多久,可方宋把自己喜欢的是谁家的小哥儿都告诉他了。只可惜那小哥儿有喜欢的人了,沈宇珩还劝他,天涯何处无芳草。方宋没懂啥意思,吵着说,不是什么草,是苗,他叫柳苗。
他觉得他跟对方有了代沟,隔着一个世界跟另一个世界。不过抛开这些,方宋还是一个值得深交的朋友。
“我打了野鸡,吃吗?”沈宇珩举着手晃晃。
周围太嘈杂,方宋只想着八卦,没听清他的话,扯着沈宇珩就挤进去了人群前头。
转眼两人就来到了八卦源头,沈宇珩无奈,他只想回去吃饭,不想看八卦啊。
耳边再度传来咒骂声,他们口中的陈家娘,已经由骂骂咧咧,改为推搡,扯着那个坐在地下的人。沈宇珩看不到他的脸,只看到他衣服破旧,带着一层层补丁,倔强地抱着磨盘的推杆,任由陈家娘怎么拽也不起来。
陈家娘长得膀大腰圆,一脸的精明恶毒相,嘴里不干不净,“你个小畜生,养你这么大,连我的话都不听了,今儿你要是不嫁,我就打死你!”
说完就举着拳头拍打在地上的小哥儿身上,那小哥儿愣是没吭声。
看不过去的邻家李家婶子上去拽着陈家娘,“你差不多得了,石哥儿多听话啊,再说,这是你亲生的,就算是小哥儿也没有人舍得嫁去做一个外室,连个妾都不如”
陈家娘不屑一顾,推开李家婶子,“亲生的怎么了,还不是我要他干嘛他就要干嘛,否则我白养这么多年了?”
有人看不下去,唾骂着,“切,说什么养育,从小到大就磋磨着石哥儿,饭都吃不饱,天天当苦力干活,养这么大还不是为了卖钱”
“谁说不是呢,那镇上的有钱户可不是什么好人,养的几个外室没几天就都死了”
“不嫁不嫁”在一片混乱中,话题中心的人开了口。
石哥儿仍旧抱着那磨盘上的木杆,像是给足了他底气的支撑,抬着头看向这个折磨了他十几年的女人。
语气不重却有力,“我不嫁。”
这是他多年来第一次说不,第一次反抗。他不能嫁给一个臭名昭著的人做外室,哪怕在家被欺负,也总比嫁过去失去名声,因此丧命要强。
他想活着,只是想活着。
沈宇珩算是真正意义上见到了传说中的第三种性别的小哥儿。眉心有颗红痣,也算是他们小哥儿的标志,其他地方倒是与男人无异,听说还能生孩子,也不知道真的假的。一开始他还以为小哥儿会像现代那种娘娘腔似的男人一样,现在看来好像不是那么回事儿。
眼前的石哥儿样貌俊朗,身形不算矮,就是偏瘦,脸上挂着几道被抓挠过的伤,一双眼睛湿漉漉的,透着几分落寞倔强,几缕发丝垂在肩头,稍显狼狈。即便是男人看了,也会有种想要保护的脆弱感,如果带入这个世界的哥儿性别,那确实挺让人怜悯和同情的。
“啪!”一道清脆的巴掌声唤回沈宇珩的思绪。眼前小哥儿又结结实实挨了一下,那张脸顿时就红肿了起来。
“我告诉你,由不得你,这事儿已经定下了!”陈家娘给了石哥儿一巴掌后又去拖拽他,听到动静的陈生也从家里出来,拎着锄头气势汹汹,“都给我起开,这是我陈家的家事,跟你们有屁关系!”
陈家的娘是个不讲理的,石哥儿的爹陈生更是个混不吝,这下那些出头的婶子也不敢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