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恢复意识的阮烟,脑中就涌入了大量的记忆,只能被迫接受消化。
可与此同时,周遭嘈杂的声音也一股脑的钻进了阮烟的耳中,胳膊也在被人用力的拉扯。
对方很是粗暴,恨不得将她的手臂从身上拽下去。
阮烟吃痛,眼睛还没彻底睁开,就已经下意识的拽住了对方的胳膊,直接给对方来了个过肩摔。
一个人被狠狠地摔在地上,并不会发出太大的声音。
可这人如果惨叫的话,那声音可就太大了。
“啊!”
男人凄厉的叫声响起,直冲云霄,引得周围的人都看了过来,阮烟也皱眉朝着地上的男人看去。
一个二十多岁的男人正躺在地上,因为过分疼痛,五官都扭曲到了一起。
他的身体已经扭成了麻花,嘴里还在不停地发出痛苦的呻吟。
阮烟越看眉头皱的越紧。
就这么一个软脚虾一样的男人,到底是怎么哄得原主和他私奔的?
阮烟已经消化完脑中陌生的记忆,知道自己这是穿越了。
这具身体的原主也叫阮烟,已婚有娃,现在正和这个叫林城的男知青,走在私奔的路上。
阮烟林城私奔
这怎么那么像前世队友跟她讲过的一本年代文里的剧情和人物?
在这本书里,原主根本没有出场,偶尔有文字提起她,也只是说她跟一个知青私奔了,生死不知。
从记忆中得知,原主和林城正往火车站去。
也是到了这里才知道,林城没买车票,要带着原主扒火车。
虽然这种行为,在这个年代很常见,可原主从小在家里娇生惯养,什么时候做过这种事情,只觉得丢人,就站在原地不肯继续走,和林城拉扯了起来。
不知道怎么的,阮烟就在这个时候出现在了这具身体里,代替了原主,成为了这具身体的新主人。
阮烟没去想原主的灵魂去哪儿了,既来之则安之,能活一天是一天,反正都是捡来的。
阮烟往四周看了看,只见周围的人穿着都十分的朴素,不是灰黑蓝,就是白衬衣军装裤,根本看不见彩色。
想想现在所处的年代,阮烟也表示理解。
这年月,能安稳的活下去就不错了,穿着不能太讲究。
正当阮烟打量周围的时候,地上躺着的林城终于停止了哀嚎,睁开眼怒气冲冲的看向了阮烟。
“阮烟!你还愣着干什么?还不赶紧把我扶起来!”
阮烟闻言,朝着林城看去,这才终于看清了他的长相。
他的五官不扭曲的时候,的确有几分小白脸的影子,眉目清秀,嘴唇单薄,只是眼神飘忽,眉宇间满是不耐,阮烟只看了一眼,就对他失去了兴趣。
阮烟不知道原主喜欢他什么,但这人不在她的审美上。
私奔是不可能私奔的。
这年代出门就要介绍信,没有介绍信的人出了远门,被抓住了就要判一个盲流罪。
好不容易重活一世,阮烟可不想被抓起来。
阮烟的默不作声,让林城越发的生气,自己挣扎着从地上爬了起来,伸手就要拉阮烟的胳膊。
阮烟往后退了一步,轻巧地避开了男人的手,“你干什么?”
林城皱眉,“阮烟!你闹够了没有?你再不走,就要错过火车了。”
阮烟淡淡地看着林城,“要走你走,我要回家了。”
“回家?”林城吃惊的看着阮烟,“为什么要回家?咱们不是说好了吗?一起离开这里是不是我没买车票,你生气了?可我的情况你也知道,我身上没什么钱了,还要为咱们以后的生活考虑,所以才想着省一点。要是有钱,我肯定不会让你跟我一起扒火车的!我也想和你一起过上好日子啊!”
林城说着话,还拿眼瞅着阮烟,明显的意有所指。
阮烟在记忆里扒拉了一下,还真找到了原主给林城钱的记忆。
一共给了两次,一次十块,一次二十。
不要小看这三十块钱,在这个前年,上班好几年的工人一个月才能拿到三十块钱的工资,而这三十块钱的工资,已经足够养活一家老小一个月了。
原主愿意做散财天女,阮烟可不愿意。
骗她私奔还要花她的钱,这狗男人想的也太美了。
阮烟朝前走了一步,伸出一只手到男人面前,“把我之前借你的三十块钱还我。”
林城大为震惊,“什么?你什么时候说那钱是借给我的了?”
不否认有这三十块钱就好!讨债已经完成了一半!
“我现在说的。”阮烟道,“现在就把钱给我,不然我就去公安局和知青办找领导,说你诱拐良家妇女,你等着坐牢吧!”
“你你你!”林城不可置信的看着阮烟,怎么都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