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越不对劲。
像这种拨款支持项目建设的举措,一定是来自于秦璐的授意。
以周峰为首的宣传部,不清楚新泉镇的情况,因此不知道用意和指标,这很正常。
但问题是,秦璐怎么可能不知道?
她之所以采取这种举措,极大可能,是为了解决新泉镇目前存在的冲突矛盾。
毕竟,建设了化粪池,就能处理掉新泉镇当地畜牧业所产生的粪便垃圾,确保环保工作有序进行。
但关键是,既然是为了解决矛盾,为什么不在通报公文里加入用意和指标?
如果能在通报里加入建设化粪池的用意,就能稳住群众的情绪,向外界表示,县委正在解决矛盾。
如果加入指标的话,就能给镇干部提出县委的要求与期望,示意镇干部好好配合县委,完成经济环保两项工作的协调内容。
可是,文中什么都不加,仅仅只是通报建设化粪池的事,秦璐这么安排,是为了什么呢?
如果秦璐只想把此事简单汇报出去,那她大可以让媒体干这事,为何还要把通报任务派给宣传部?
这不多此一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