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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三章 回礼(1 / 2)

赵公子气度不凡,举止温文有礼,一看便知是常年浸泡在书本中的文人。

郑氏一听他愿意教闺女写字,激动地来回搓手,立刻着手准备起来。

既然人家承认了阿宝这个学生,该有的礼数一样不能少。

林老太也打算将当初林四郎去府学的拜师礼,一模一样准备一份。

腊肉、芹菜、龙眼干、莲子、红枣、红豆,是入学拜师必备的束脩。

林家人知道赵公子不缺这些东西,再多的金银人家也未必瞧得上,可学生家长的心意却要做到位。

往后说出去,也算给阿宝涨涨面子,毕竟在乡下,能读书习字的女娃,太罕见了。

林四郎的屋子,被征用给祥云练字。

因为闺女个头矮,没法站在书桌旁写字,林老三连夜打了两张矮案几,还有一只竹子做的笔筒,上头雕上几朵飘着的祥云,再用凤仙花汁一染,远远望过去,跟几团热烈的晚霞一般。

早食过后,准备好六礼的林家人,恭恭敬敬站在赵公子门前。

郑氏特地给祥云换上新褂子,红色袄子外套了件粉色夹袄,是凤仙连夜扯了旧棉花,点灯做出来的。

针脚细密,上头的盘扣用的是平安结,可见凤仙费了不少功夫。

赵括昨天听阿大说林家人在准备束脩礼,也为他们的重视感动,今天一见阵仗,更是觉得安排手下取的东西十分有必要。

跪在蒲团上的小人儿,小小一团跟包子一样,像模像样端起茶杯,颤颤巍巍举过头顶:“先生请喝茶。”

不知是茶杯太重,还是小手没力气,祥云觉得这个动作难度太大了。

幸好,茶杯很快被面前男人接了过去,再次抬眼时,手心一重。

一本比砖头还厚的书,交到她手上。

这是……先生给的回礼?

她翻了两页,密密麻麻的文字,跟一样盘踞在书本上,书页因为上了年头有些泛黄,边角却整齐工整,可见主人十分爱护。

就听赵括道:“此书是我一位十分尊重的长辈编辑成册的,当年我开蒙用的就是它,今天将它传授给你,盼尓有朝一日能熟记,不枉费长辈苦心。”

林家人虽不清楚这是本什么书,只听是赵公子从前用过的,也知珍贵异常。

祥云捧着书本欢喜不已。

竟是一本记载详细的字书。

所谓字书,就是古时候记录文字的字典。

汇集单字,按某种查字方法编排,并一一注明其读音、意义和用法的工具书。

古代人之所以读书难,很重要原因是书本拓印困难,现存于世的典籍,大多靠学子抄书传播,真正排版印刷出来的书,售价昂贵,非普通人家能承受的。

林四郎在**观书院读书时,祥云也常看到他休息时间在家抄书。

一来可以赚钱,二来练字温习,收益良多。

而其中,字书因为内容量大,且难以背诵,抄录起来困难重重,流传并不广。

世人更多愿意用《千字文》、《百家姓》代替字书,给孩童开蒙。

祥云作为拥有现代思想的年轻人,从小捧着新华字典长大的,更适合字书这类教育方式。

她抱起书本,跟抱着宝贝一样,连声道谢。

拜师后的第一堂课,赵括送给祥云一只新的狼毫笔。

大小尺寸更适合初学写字的孩童,这次,她的小胖手终于能完整,不打颤地写出完整的字了。

紧接着便是随堂测验。

祥云尽可能工整的,将赵括前两日教授的大字,像模像样写出来。

手腕使不出力,想要笔锋是不可能了,一撇一捺却极为认真。

“不错,换了只笔,终于不像毛毛虫爬过一样了!”

听到先生夸赞,祥云歪着脑袋咧嘴一笑:“先生教得好!”

赵括没被她的马屁哄住,坐在祥云面前的矮案牍上,文人墨客必备的羽扇在桌面上轻点两下。

“少贫嘴,我来问你,认识几个字了?”

问题有点难回答,如果是她那个时代,祥云好歹能算得上是高知分子。

一朝胎穿,从头做人,只能脚踏实地从最基础的开始。

她想起往日四叔廊下读书时,给哥哥们教授过的诗句,脱口而出:“锦里烟尘外,江村**家。圆荷浮小叶,细麦落轻花。”

进来给二人添置茶水的郑氏,惊讶不已:“阿宝会背诗啦?先生真是奇才!”

赵括也没想到小丫头脱口就是一首诗,词句虽简单,意境却正好适合,转头对郑氏道:“开口就是少陵野老的为农,我这个先生怕是要解佩了。”

郑氏一脸懵,谁是少陵野老?

听着像是在夸闺女聪明,先生为什么要请辞?

“您过誉了,定是小叔在家读书时,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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