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大刚还真说对了,他们夫妇的确没有办法被定罪。
尽管当年的事实不管是于淑芳的一口咬定,还是陈大刚夫妇的不否认,都已经算是达成了共识,但是二十年前的那一场悲剧,并没有能够留下任何足以认定洪新丽罪名成立的足够证据。
这注定成了一桩无头案。
而洪新丽当年教唆他人自杀,协助他人自杀的罪名如果没有办法定性,那么陈大刚夫妇的包庇自然也就无法认定。
更何况这件事距今已经有足足二十年的光景,包庇罪的追诉时效都只有十年而已。
但是不能够追究刑事责任,对于陈大刚和李艳翠夫妇而言,到底能不能算是一桩喜事,这个也很难界定。
毕竟刚刚失去女儿的时候,他们最大的情绪还是愤怒和痛苦。
当得知杀人凶手竟然是当年被自己女儿害死的武子衡的母亲,对方为了报复他们,诈死之后改名换姓潜伏了二十载,宁可将自己这一辈子都搭进去也要等一个报仇的最佳时机,陈大刚夫妇的情绪可就变得复杂得多。
愤怒不见了,更多的是懊恼和悔恨。
只不过他们悔恨的并不是当初自己行为的失德,不是一家三口当初所作所为的良知泯灭。
他们悔恨的只不过是没有想到这一条路走下来,不论是过程还是结果,代价竟然如此巨大,如此惨烈,他们悔恨的是押错了注,赌输了而已。
而于淑芳,这个罪行败露,将要接受法律惩罚的犯罪嫌疑人,却表现得格外淡定从容,甚至不为自己做任何辩解,还主动询问如果判她死刑,多久才会真的执行。
那语气平静之中甚至带着些许的期待,就好像等待她的不是死亡,而是准备出发的旅行团一样。
在被移交起诉之后,于淑芳就被转运去了看守所进行关押,宁书艺他们一组人带着复杂的心情处理后续的书面工作。
大概过了一个月,他们收到了一封信,是于淑芳在看守所里面写的。
她利用被关押等待开庭的时间里,写了一封十几页的信,字又小又密,反正面都写满了,写完之后便要求看守所方面把这封厚厚的手写信交给宁书艺和霍岩。
她说这是两个让她最信任的人。
于淑芳说,她这二十年过得非常难受,活着的每一天都是折磨。
明明有一肚子的苦,却不能与任何人说。
愤怒不能说,怨恨不能说,对死去亲人的怀念也不能说。
她现在一心等死,心甘情愿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只希望能有相信她不是一个疯婆子的人了解她所经历的一切,只要这个世界上还有人知道真相,她就满足了。
宁书艺和霍岩拿到那封长信,认认真真读下来,读完之后两个人许久都没有说话,把队里其他人都给吓着了,以为他们遇到了什么难事。
不过当他们也看完了那封长信,即便是平日里话最多,嘴最碎的罗威,好像也一下子失去了语言能力,憋了老半天也只憋出一声长叹。
二十年里面,放着自己本来体体面面的本职工作不能做,拿着买来的假身份虽然总算能够光明正大的出入,也还是要处处小心,谋生也只能做一些保洁、家政之类的工作,并且都做不长久,要随时关注着陈大刚一家三口的动向,随时辞工跟着一起离开。
但是为了报仇,于淑芳又从来不敢真正丢掉自己的老本行,作为一名曾经是业务骨干的护士,她在每一个睡不着的夜晚,都会闭起眼睛来,将人身上每一处动脉,每一处静脉的位置都回忆一遍,在心中默默斟酌掂量,想象着自己如何动手,怎样报仇。
她在信的最后写道:「当年我的丈夫思来想去,决定支持我的
复仇计划,临走前,他把家里所有的积蓄都取了出来,帮我藏在身上。
我说太多了,我不需要这么多钱。
他说他是将死之人,更没有什么花销,叮嘱我不要急于报仇,多等一等,等上个十年八年再说也不迟。
他还说,如果慢慢的看开了,就别报仇了,再回来,就说当初被水冲走受了重伤。人生还长,能活下去就活下去吧。
他的心思我明白,可是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了他们父子俩,我没有任何可留恋的,那种家破人亡的恨也不是十年八年能冲淡的。
现在,我的仇已经报了,我们三个人,也终于快要得到团聚,所以我每一天都盼着呢。」
于淑芳这二十年间,因为没有任何物质方面的**,吃最简单的,也不买什么衣服,尽管工资忽高忽低,收入不算稳定,也还是攒下了一笔不大不小的积蓄。
这些年里她出于感激之情,给卖给她这个身份的白老蔫儿汇款过几次,估摸着对方的孩子应该已经供出来了,就停止了汇款。
于淑芳想要拜托宁书艺和霍岩,帮自己把剩下的存款都转交给翟玉江。
虽然她知道洪新丽这个人有多么的自私龌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