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趣的是,据说这个人之前为了能够在作案的时候比较不容易留下指纹,还特意想办法磨过自己的指纹,想要学着电影里面演的那样,把自己的指纹给磨平磨光。
只可惜电影终究是电影,就像这个李伟只能是惯偷,却无论如何成不了“神偷”一样,那种不切实际的努力到最后还是以失败告终,他也只是让自己的指纹稍微模糊了那么一点而已。
根据和他打过不少交道的派出所民警反应,这个李伟出手往往比较谨慎,因为吃了二进宫那会儿伤人情节加重了量刑的亏,所以习惯于先踩点,后下手,并且几乎都是奔着闯空门去的,每一次都估算着价格去拿,力争让自己不够量刑金额。
只有在实在找不到闯空门机会,又有足够大的诱惑时,他才会铤而走险,利用深夜屋主沉睡不容易醒过来的时间段出手作案。
可以说这是一个十分老练狡猾的人。
现场既然发现了他的指纹,屋内又有盗窃的痕迹,基本上可以确定了李伟到过案发现场的这一事实。
只不过,他是在凶杀案发生之前,邓庆蓉和常君超母子还活着的时候就潜进人家房里去的,还是这母子两个已经被封在水泥浆里,成了两具冰冷尸体之后才进行的入室盗窃,这里面的区别可就大了。
直接决定了李伟在这个案子里面到底扮演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色——罪行败露杀人灭口的杀人犯,还是误打误撞进入了案发现场的倒霉蛋。
想要找到这个李伟,自然也不是什么简单的事情,这种见不得光的“搬仓鼠”怎么可能会堂而皇之的在众人视线当中出入。
想要找到他,就只能委托经常与他打交道的派出所民警协助,只要有关于他行踪的消息,就尽快与刑警队这边取得联系。
处理完这些,宁书艺和霍岩又马不停蹄地赶去了银行。
一般来说,一个人的日常开销状况,也能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这个人最近一段时间的生活状态和生活内容。
现在这对母子没有办法亲口告诉他们的事情,恐怕就只能通过那些不会说话的记录来转达了。
常君超的银行流水非常正常,收入很有规律,从汇款单位来看,一部分来自于他的工作单位,另外一部分则来自于他在外面的兼职。
支出方面也都是一些生活开销项目,包括房东帮忙佐证过的高硬度水泥,宁书艺也从常君超的银行流水上找到了对应的记录,果然是五个多月之前就购买了的,至于为什么改造工作一直没有开始,水泥堆在家中,一直到遇害前才被使用,这个原因不好确定。
从常君超这半年的兼职收入来看,倒是有可能因为他实在是太忙了,所以一直没有时间和精力去修葺浴室。
常君超名下并没有什么存款,他的收入基本上在应对日常生活开销之后就所剩无几,作为一个三十周岁的成年男人,到最后银行卡上只有不足两千元的余额,可以说是有些拮据了。
不过不论拮据与否,至少这些都还是正常的。
相比之下,邓庆蓉那边的情况就显得有一些奇怪了。
起初,宁书艺和霍岩没有查到邓庆蓉名下的任何账户,这一点就已经足够不合理了。
即便是一个一辈子没有走上社会去参加生产工作的家庭妇女,也不至于名下连一个银行账户都没有,这很显然不符合常理。
于是通过银行方面的协助,他们又查了邓庆蓉名下是否有已经销户的银行账户,这一查还真就发现了一个。
这个早已经注销的账户也同样很奇怪,从开户到销户,中间之间隔了不足半个月的时间,而仅仅是这半个月的时间,这个“短命”的银行账户就有五十万的支取记录。
账户开通的第五天,账面上汇入了五十万元,六天之后,这五十万元被以现金的形式支取,之后账户就被注销了。
而这五十万元现金的支取人,自然和账户的开户人一样,都是邓庆蓉。
这些发生的时间都在将近八年之前。
五十万不是一笔小钱,宁书艺和霍岩查到了这一交易记录的时候,都感到有些难以置信。
一边是常君超几乎已经比较节俭,却依旧“月光”的收支情况,还有母子二人那简陋也略显陈旧的居住环境。
另一边是八年前的五十万元巨款,被支取之后再没有任何以邓庆蓉母子,甚至当时还在世的丈夫常荣名义存入的记录,就好像这笔钱被取出来之后,就被大风给刮跑了一样。
这两者之间有一种诡异的矛盾。
好在有银行的流水在,汇款方的身份倒是很容易就能够明确下来——是w市的一家工厂。
这家工厂的名字宁书艺看着眼熟,连忙摸出自己随身的记事本,翻找了一下先前记录在上面的关键信息,发现果然和自己记得一样。
“汇款方是常君超父亲生前工作过的工厂。”宁书艺对霍岩说。
霍岩眉头微微挑了挑:“